第33章 比较法研究(5)
- 京师法律评论(第七卷)
- 赵秉志主编
- 4771字
- 2016-06-02 17:04:11
3.刑法
如果行为人在自己作品上署他人姓名,是为了提高作品的市场价值,并因此获得了财产利益,那么,这类行为不仅满足了德国《刑法典》第267条(Urkundenfaelschung,伪造证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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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刑法
如果行为人在自己作品上署他人姓名,是为了提高作品的市场价值,并因此获得了财产利益,那么,这类行为不仅满足了德国《刑法典》第267条(Urkundenfaelschung,伪造证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