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大多数时候他对我不理不睬。他还不如自己一个人住在这儿呢。他偶尔也和我对视一下,但随即就又将目光移开。他那双淡褐色的大眼睛非常像人的眼睛;它们让我想起你的眼睛。我记得有一次,我不得不去外地,就把我养的猫留给一个男朋友照看。他不是一个爱猫人士,不过后来他对我说,他非常喜欢养着她,因为,他说,我想你的时候,有了她就仿佛有了你的一部分在这儿。

有了你的狗就仿佛有了你的一部分在这儿。

他的神情没有改变。我想象,义犬博比躺在主人坟墓边上时,就是这种神情。我还没见过他摇尾巴。(他没有断尾,但剪耳了——悲催的是,两只耳朵剪得不一样齐,一只耳朵比另一只要小一点。他也已阉割过了。)

他知道不能上床。

如果他爬到家具上,三夫人说,你只需说下来。

自从他搬进来和我住,他大多数时候都待在床上。

第一天,在公寓里嗅了一圈后——不过是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并不真正对什么感兴趣或感到好奇——他爬上床,瘫成一堆倒在那儿。

我把下来咽了下去。

我一直等到睡觉的时间。此前,他吃了一碗粗磨狗粮,同意出去遛了一圈,但似乎又不关心或甚至不注意外面发生的事情了。甚至看到另一条狗也不能唤起他的注意力。(相反,他自己却从未失去吸引力。这都已经习惯了,成为众人关注的对象的感觉,不停地有相机对着他拍照,经常有人询问:他有多重啊?他吃多少啊?你有没有试过骑在他身上啊?)

他低垂着头走着,像是一头负重的野兽。

一回到家,他径直去了卧室,然后一头扑到床上。

我满脑子想到的是:悲痛欲绝。因为我确信他已经明白事情真相。他比其他狗聪明。他知道你永远离开了。他知道他永远也不会回到褐石屋了。

有时他面对着墙,直挺挺地躺着。

一星期后,我觉得自己更像是他的监狱看守而不是看护人。

第一夜,听到喊他的名字,他抬起头,朝一边扭过头来,侧着眼睛看我。当我向床走过去时,把他赶下床取代他的位置的意图无疑很明显,简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他狂吠起来。

我居然对此并不害怕,对这个事实,大家都表示惊讶。难道我就没想过,下一次他会做出比狂吠更可怕的事吗?

没有。我从未想过。

不过,我倒真的想到过一个老笑话的新版本:一只重500磅的大猩猩睡在哪里啊?

我告诉三夫人说我从来没养过狗,其实事实并非完全如此。我不止一次和养狗的主人合住过。其中有一次,那狗是一条杂种狗,一半大丹血统、一半德牧血统。所以,我对狗,对大型狗,或者对这个品种的狗,并不是完全陌生。当然,我意识到了这个物种对我们人类这个物种的激情,即使他们不全都像忠犬八公和他那个种类的犬一样。谁不知道狗是忠诚的象征呢?但是,就是这种对人类的忠诚,因为是出于本能,所以,即使是不配得到它的人也能轻松获得,这让我更愿意养猫。我宁可养一个离开我也一切照常的宠物。

一点没错,我曾告诉三夫人我的公寓的大小:只有500平方英尺。两个几乎一样大小的房间、一个小厨房、一个卫生间;卫生间狭小无比,阿波罗进去和退出来都像是进出小隔间一样。我在卧室的衣帽间里放了一张充气床垫,那是几年前我姐姐来我这儿做客时我买的。

我醒来时正值午夜时分。百叶窗开着,月亮高高地挂在天上,借着泻进来的月光,我能看出他那双又大又亮的眼睛和湿润的黑布林般的鼻子。我仰面静静地躺着,他呼出的气息浓郁、刺鼻。就这样好像过了好长时间。每过几秒钟,从他的舌头上滴下的一滴口水就溅到我的脸上。最后,他把一只大爪子,有男人的拳头那么大,放到了我的胸口上,就一直这么放着:真重啊(想想城堡的门环)。

我不说话,我也不动或伸出手去抚摸他。他一定能感受到我的心跳。我有一个恐怖的想法,即,他可能会把他身体的整个重量都压在我身上,我此时想起了一则新闻,说的是一头骆驼对它的主人又咬又踢,还坐在他的身上,就这样弄死了它的主人;接下来救援人员不得不用一根绳子绑在一辆皮卡上,把这头野兽从它主人身上拉下来。

终于,那爪子抬了起来。接着,那鼻子,伸到了我脖颈处。弄得我痒死了,但我控制住自己。他在我的头和脖子四周嗅来嗅去,然后把我身体一圈嗅了个遍,有时还使劲顶我,就好像要在我身体下面找什么东西。最后,猛打了一个喷嚏后,他回到床上,然后我俩继续睡觉。

这样的事每晚都发生:有那么几分钟时间,我成了一个极具魅力的对象。可是到了白天,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而且他大多数时候对我不理不睬。这是怎么回事呢?我想起了我曾经养过的一只猫,她从不让我搂抱她,也不让我把她抱在我腿上;但是到了晚上,我一睡着,她就会爬到我的髋部,在那儿睡觉。

这也是真的:我住的这个大楼禁止养狗。我记得我签订租房契约的时候根本没考虑这一点。我搬进来的时候带着两只猫;养一条小狗是我最不会考虑的事情。房东住在佛罗里达,我从来没见过他。公寓管理员住在隔壁一栋楼里,那栋楼和我们这栋是同一个房东。赫克托是墨西哥人。后来才知道,我带阿波罗回家那天,他正在墨西哥,参加他弟弟的婚礼。他回来的当天,我正要出去遛狗,他碰上我们了。我赶紧解释:狗的主人突然去世,除了我没有别的人能照顾他的狗;狗只是暂时待在这儿。这一解释对我而言似乎比我冒着失去曼哈顿一套租金稳定的公寓的风险去做点什么要合理得多;30多年来,即使在我有几次——比如说,因为一份教书的工作——不生活在这个城里的时候,我都尽力保留着这套公寓。

你不能把那动物养在这儿,赫克托说。哪怕是暂时的也不行。

一个朋友曾告诉过我一条法律:如果一个房客在公寓里养狗养了三个月的时间,而在此期间,房东未采取行动来驱逐房客,那么,这个房客就可以养着这条狗,而且不能因为养狗而被赶走。这个在我听来半信半疑。但是,事实上,这条法律针对的是纽约城的公寓里的狗。

规定:狗的存在必须是公开的而非偷偷摸摸的。

不用说,不可能偷偷摸摸地养着这条狗。我一天要遛他好几次。他已然成了小区里的奇观。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住在这栋楼里的人投诉过,虽然很多人第一次看到他时吓了一跳,有一些人甚至还吓得直往后退;在一个女人拒绝和我们一起挤进那狭小的电梯后,我就决定我们每次都走楼梯。(笨拙地从五层楼下来,他的样子滑稽可笑,这是他唯一看上去不优雅的时刻。)

如果他会叫,肯定就会有很多投诉。但是他出奇地——令人不安地——安静。起先,我对三夫人告诉我他会狂吠的事感到担心,但是,我至今还没听到过。我在想,是不是因为他把狂吠和被关进狗舍联系在一起了。这可能有点儿牵强,不过,他不再狂吠,我相信一个原因是,他已经不再抱任何希望能够再见到你。

你不能把那动物养在这儿。(总是说那动物;有时候我就纳闷了,他知不知道这是一条狗啊。)我必须报告了。

三夫人告诉我,阿波罗受过训练不会上床,我认为她这么说的时候并不是在撒谎。她只是作了假设,认为他无需改变任何习性就能够适应彻底改变了的四周环境。当结果显示完全不对时,我一点也不感到惊讶。

我知道有一只猫,猫主人的儿子变得对猫皮屑过敏时,她不得不把猫送走。这只猫转了一家又一家(我家是其中之一)才终于找到一个永久的家。换了两三家它都一切正常,但是再多换一家,它就和原来不一样了。真的是一团糟——糟到没人愿意和它一起生活,于是原来的主人不得不让人了结了它的性命。

他们不自杀。他们不哭泣。但是他们可能而且真的会崩溃。他们可能而且真的会心碎。他们可能而且真的会丧魂失魄。

一天晚上,我回到家发现我的办公椅侧翻在一边,原来摆放在办公桌上的东西大多四处散落着。他把整个一堆文稿都啃了个遍。(我会诚实地告诉我的学生,那条狗把你们的家庭作业吃了。)下课后我和另一个老师出去喝了几杯,我们磨磨蹭蹭多待了一会儿。我出门五个小时左右,这是我把他独自留在家中最久的一次。沙发靠枕内胆的海绵撒了一地。我放在茶几上的那本厚厚的克瑙斯加德平装本书已成碎片。

你所要做的就是在网上与大丹犬群联系,有人告诉我说,然后你就会找到某个人来接受他。不过,如果你被赶出去,你就不可能再找到你付得起房租的公寓,在这个城市里是找不到了。你带着那么一个室友在任何地方找住处都可能有麻烦的。

我不停地幻想着《灵犬莱西》或《任丁丁历险记》[1]当中的一些情节。阿波罗阻止企图入室的窃贼。阿波罗冒着熊熊火焰勇敢地救出被困的房客。阿波罗把公寓管理员的小女儿从想要非礼她的人手里救了出来。

你什么时候把那个动物处理走啊。他不能待在这儿。我要报告啦。

赫克托不是个坏人,但他没什么耐心。而且他没有必要说:他会丢了他的工作。

对我的处境深为同情的那个朋友向我保证说,纽约的房东要花很长一段时间才能赶走一个房客。你不可能一夜之间就被赶出去流落街头,他说。

有这么一种人,看到这儿时,很焦急地想知道:这狗的身上是不是发生什么倒霉的事情了?

谷歌一下显示:大丹犬被誉为犬类中的阿波罗。我不十分肯定你是不是因此选了这个名字,或者只是个巧合,但是,某种程度上你也许知道这个事实,也许我也是以同样的方式知道的。后来,我还会知道,阿波罗作为狗或其他宠物的名字并不是一个不常见的选择。

其他事实:人们并不清楚该品种确切的起源,只是认为与该品种关系最近的是獒。大丹犬,它其实和丹麦没有任何关系,似乎是被18世纪一位名叫布丰的法国博物学家误传了。在说英语的国家,这个名字被沿用了下来,而在与该品种关系很近的德国,它被称为Deutsche Dogge,或者说德国獒。

奥托·冯·俾斯麦[2]喜爱这种獒;红色男爵冯·里希特霍芬[3]常常把他的德国獒带上他的两座飞机。一开始是为了狩猎野猪而饲养,后来则是用作警卫犬。然而,虽然有着体重可以达到200磅以上、后腿站立时身高超过7英尺的体型,它却并不是以凶猛或攻击性,而是以温和、镇静和情感脆弱而著称。(另外一个更亲切的绰号是“温柔的巨人”。)

所有犬类中的阿波罗。以众神中最具希腊性的神命名。

我喜欢这名字。但是,即使我讨厌这名字,我也不会改了它。虽然我知道当我叫这个名字时他做出反应——如果他有反应的话——也更像是对我的语音语调而非对这个名字本身有所反应。

有时,我很想知道——这很荒谬——他的“真名”是什么。事实上,他一生中可能有过几个名字。那么,狗的名字中究竟有什么含义呢?如果我们从未给宠物起过名字,那么名字对它们而言就毫无意义,但对我们来说就会留下一个漏洞。她没有名字,有人这么说一只收养的流浪猫,我们就叫她猫咪。一个名字,仅此而已。

远在T. S. 艾略特对此表达自己的观点之前,塞缪尔·巴特勒就说过,对想象力最严苛的检验就是给猫起名字;我喜欢这说法。

还有你自己“英雄联盟”[4]激励式思维:如果我们给所有的猫都起名为“密码”,岂不是更简单些吗?

我知道有一些人强烈反对给宠物起名字。他们和那些不喜欢把动物称为宠物的人是一样的。他们也不太喜欢拥有者这一说法;而主人这一称谓则令他们勃然大怒。令这些人恼怒的是主宰权的概念:自亚当以来,人类就把对动物的主宰视为上帝赋予的权利,而且,在他们眼里,这一直不亚于奴役。

我说过相对养狗而言我更愿意养猫,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我更喜欢猫。这两种动物我一样喜欢。但是,除了对犬类的忠诚感到不安外,像很多人一样,主宰一种动物的想法令我退缩。而且,不可回避的事实是,即使你发现把狗的拥有者叫做奴隶主是荒唐的,像其他家养的动物一样,狗已经被驯养得为人所支配、为人所用、做人要它们做的事情了。

而猫则不然。

人人都知道亚当对上帝新创造出来的泥土做成的动物做的第一件事——他主宰它们的第一个迹象——就是给每一种动物取一个名称。有人说,直到亚当赋予这些动物不同的名称,它们才存在。

厄休拉·勒古恩[5]写过一个故事,里面有一个女人,虽然并不叫夏娃,但毫无疑问她就是亚当的伴侣;她努力地推翻亚当的所作所为:她劝说所有的动物舍弃已经给他们的名称。(猫儿们首先声明他们从来没有接受过。)一旦所有的动物没有了名称,她就能感觉到区别:一堵墙倒塌了,她和动物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一种同动物间和谐与平等的新感觉出现了。没有什么名称将他们区分开,不再分什么猎人和猎物,也不分什么食客与食物。接下来不可避免的一步就是,夏娃要把亚当父子给她起的名字还回去、离开亚当,然后加入到其他人的队列中,他们就是接受了自己的无名状态才把自己从被人主宰的境况中解放出来的。不过,这一行为还需要夏娃独自额外放弃一样东西,就是她与亚当互通共用的语言。但她说,那个时候,她当初这么做的一个原因是,交谈对他们而言已徒劳无用。

三夫人说兽医说过他肯定早期接受过服从训练。从他的行为判断,他以前既和人交往过,也和其他狗交往过。没有受到严重虐待的迹象。另一方面,那两只耳朵:交给了某个刽子手,他不仅让两只耳朵大小不均,而且两只都剪得奇短无比。他那颗巨大的脑袋上竖着两只尖尖的小耳朵,这让他看上去不够霸气,也比原先显得卑劣;这对耳朵只是使他丧失成为模特儿狗资格的因素之一。

谁能说清楚,他怎么会在公园里,身上干干净净,长得肥肥胖胖,不戴颈圈也没有狗牌?兽医说,这样的一条狗,如果没有发生什么极不寻常的事情,是不会从他的主人身边跑开的。然而,不仅没有人来认领,甚至没有人说以前曾见过他。这意味着他有可能来自某个更遥远的地方。偷来的?也许。似乎没有他存在的记录,但兽医对此几乎一点也不觉得奇怪。有很多狗的主人不愿劳神去申请养狗许可证,而且,如果是纯种狗,还要向美国养狗协会登记注册。

也许,狗的主人失业了,因此再也买不起狗粮、付不起兽医的账单了。很难相信,一个一直养着他的人最后会将他遗弃,由着他自生自灭。但是,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比你想象的要大,兽医说。或者说,他确实被盗了,而主人在得知他被找到后又有了其他想法。没了他生活会轻松一些,现在就让别人去照顾他吧!再说了,兽医以前也见过这种事。(我也见过:几年前,我姐姐、姐夫在乡下买了第二套房子。卖家要搬到佛罗里达去,他家有一条很老的杂种狗。这狗从小就是他家的一个家庭成员,家里人都这么介绍。当我姐姐、姐夫搬进去的时候,他们遇到了那条狗,孤零零地被丢在那空荡荡的房子里。)

也许阿波罗的主人死了,而且,后来无论落入谁的手中,都遭到了抛弃。

最有可能的是,我们将永远不清楚他从哪来。但是,你是这么说的。你抬起头来看到他的那一瞬间,在夏日苍穹的映衬下,他是那么的霸气——那一瞬间真的令人震颤、不可思议,你几乎可以相信他是被施了魔法出现在那里的。被女巫施了魔法,就像安徒生童话里的一条大狗一样。

注释:

[1]任丁丁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被美国空军救下的一只牧羊犬,后成为好莱坞动物明星。

[2]Otto von Bismarck(1815—1898),德意志帝国首任宰相(1871—1890),人称“铁血宰相”、“德国的建筑师”及“德国的领航员”。

[3]Manfred von Richthofen(1892—1918),德国飞行员。他是战斗机联队指挥官和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击落敌机最多的王牌飞行员,共击落80架敌机。

[4]LOL(League of Legends),是由美国拳头游戏(Riot Games)开发的英雄对战竞技网游。游戏里拥有数百个个性英雄,并拥有排位系统、符文系统等特色系统。

[5]Ursula K. Le Guin(1929—2018),美国科幻、奇幻与女性主义儿童文学作家。著有奇幻作品《地海传说》和科幻小说《一无所有》。她与人合译老子的《道德经》,并深受老子与人类学影响,作品常蕴含道家思想,写作手法流露出民族志风格。曾获6次雨果奖、6次星云奖、21次轨迹奖、美国国家图书奖、世界奇幻奖、卡夫卡奖、号角书奖、纽伯瑞奖,获得美国科幻奇幻作家协会“大师”称号,有作家与艺术家中的“在世传奇”和“奇幻小说三巨头”之一的美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