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利行业勘测设计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应用
- 巩瑞连 朱松昌 王孝军 周学顺 朱庆利等编著
- 354字
- 2025-02-14 18:48:31
第十八节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条款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是由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于1998年11月18日国务院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1998年11月29日发布施行。目的是为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2017年8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经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目的
第一条 为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
二、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十六条(部分)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