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庄园》重译琐记
——写在《动物庄园》发表七十周年
一、“凡是”和“任何”
重译这部不足六万汉字的伟大作品,尽管原因很不爽,我却是欣然动笔的。翻译是一种嚼烂再咽下去消化的过程,是任何一种阅读都无法相比的,比如细读、精读和解读,比起翻译一种作品来,那都只是一种读法而已。哪怕你阅读得烂熟,但是一旦动手翻译起来,你还是会大吃一惊:这个词儿是这个意思啊!这句话是讲那东西吗?这些信息我当时怎么都没有注意到呢?尽管如此,一本书可以反复阅读,但是一个人却很难反复翻译一种作品,因为翻译毕竟是一种付出太多的劳动。
然而,《动物庄园》是值得重译的作品。我经常想,如果奥威尔不是用动物做他笔下的各种角色,换成人类,那么无论写大人物还是写小人物,无论写悲剧还是写喜剧,都无法在六万汉字的篇幅里表达这么多的内容,这么深刻的寓意,这么触动灵魂的厚度。
小说里涉及狗、马、山羊、驴子、乌鸦和猪,这些动物有名有姓,算角色;绵羊、奶牛、猫、鸽子和成群的鸡与鹅,无名无姓,算群众演员。谁可以成为《动物庄园》里的主人公呢?一般人可能会在狗身上做文章,而且写狗的文学作品也确实不少。不过,奥威尔似乎只给三只狗起了名字——布鲁贝尔、杰西和平彻,因为正是这三只有名有姓的狗生了九只小狗,被拿破仑包养起来,后来成了他一步步独揽大权并成功地当上独裁者的有效工具,相当于希特勒豢养的无恶不作的党卫队、斯大林掌控的杀人如麻的安全局,从而把狗的属性写到了本质。当然,马是人类最得力的好朋友,写马的文字,古今中外,几近汗牛充栋的程度。奥威尔写了三匹有名有姓的马,每一匹马代表一种性格,而且几乎是为了给这三匹马做映衬,才写了动物庄园的哲学驴子本杰明、略识文字的白山羊缪里尔。乌鸦摩西代表鸟类,有翅膀,来去自由的一个形象。我没有想到奥威尔会把猪写成主人公,有名有姓的有四只;一只称为少校的老公猪,没有名字,但是这部十章的小说,作者用了几乎全部第一章写少校的讲话,其核心价值是“人是所有动物的老爷”“所有人都是敌人”“所有动物都是同志”。待到动物们揭竿而起,把庄园农庄攻打下来,建立了政权,开始筹建乌托邦了,正是根据少校临终前的这番讲话的核心价值,归纳出了神圣的宪章性质的“七大戒律”:
1.凡是两条腿走路的都是敌人。
2.凡是四条腿走路的,或者长翅膀的,都是朋友。
3.任何动物都不准穿衣服。
4.任何动物都不准在床上睡觉。
5.任何动物都不准喝酒。
6.任何动物都不准杀害其他动物。
7.所有动物都生而平等。
首译《动物庄园》这部内涵丰富的作品,我把前六条戒律的开头都翻译成了“凡是”二字,重译时只把1、2条用了“凡是”,而3、4、5、6条则改作“任何”。这样的改动,不仅是重新领会原作的结果,而且回头看还与我的年龄大有关系。首译时我正往五十岁上奔,自以为自己从小被洗脑后灌输的政治语言,已经摆脱得差不多了。仅仅过了十几年,再看一连使用的六个“凡是”,政治语言在我脑子里的残留依然如此嚣张,大大出乎我的意料。这七大戒律最后围绕着独裁者拿破仑转圈圈,越转越小,把他舒舒服服地包裹起来,起先虽然只是在特定戒律上抠字眼地稍加涂改,但内容却发生了根本改变,比如第四条“任何动物都不准在床上睡觉”涂改成了“任何动物都不准在有被褥的床上睡觉”。动物在柴火窝里睡觉,充其量铺盖一些麦秸或杂草,铺了被褥睡觉就是人的行为了。又比如第五条“任何动物都不准喝酒”涂改成了“任何动物不得饮酒过度”。喝酒是享乐,酗酒则是堕落,这更是人的行为。动物们造反夺取政权,与人不共戴天,夺取政权后却偷偷摸摸地向人的生活靠近,而这样的更改戒律,又都是为了适应统治阶级和独裁者的一步步腐化和享受。到了最后,更具深刻寓意的是,七条戒律最后剩下了三行字,归纳成了一条规定:所有的动物生而平等/但是一些动物生来要比/另一些动物更平等。这一条新规定一出台,“凡是”相对“所有”,难免显得空洞,不如“任何”带出的内容更有对比性,也更能给读者留出思考空间。
不过,最令我感到脸红和惊愕的是,这种从小灌输的政治语言的毒素,导致了首译译文中的一个可怕的黑白错误:
如果你们有你们的低等动物感到满意,那么我们有我们的低等阶级感到满意。
以上是首译里的句子,而重译里相对的句子是:
如果你们有你们的低等动物要斗争,那么我们有我们的下等阶级要斗争。
刚发现这个错误时,我真有点懵了:怎么会出现这样的错误呢?不是理解问题,因为句子不复杂,没有生僻单词,只是因为把contend误看成content了吗?仅仅是个看走眼的问题吗?误看导致误译,是翻译工作中比较容易犯下的错误,可是尽管这两个英文词只有一个字母d和t的差别,但是对于这两个一点也不生僻的英文词,我实在是不应该出现这样的错误啊!这个疑问一直折磨到我重译完毕,我才恍然大悟:还是政治语言的毒素在作祟。毕竟,阶级斗争论的叫嚣伴随了我的前半生,更要命的是按照当时的阶级划分,我家的成分一直在“贫下中农”的行列,站在“低等阶级”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多年来潜移默化,已经深入骨髓了。潜意识里,我一直为“低等阶级感到满意”,而很难想到在统治阶级内心深处,什么时候都是“我们有我们的下等阶级要斗争”。在那些与人斗其乐无穷、黑白颠倒的岁月里,分明是下等阶级一边被戴高帽,一边在挨饿受苦,但是我们就是一直心甘情愿地受骗上当,眼见三十年间饿死斗死了三千万“低等阶级”,还是愿意相信政治谎言,而且相信到了潜意识里,真让我不寒而栗。
还是奥威尔一针见血:“政治语言被故意用于使谎言听起来像真理,使谋杀听起来令人肃然起敬。”
《动物庄园》里的下等动物,始终在接受这样的政治谎言和欺骗。
二、“你们不想让琼斯回来吧?”
动物们造反,就是造琼斯的反。琼斯是庄园农场的农场主,因为酗酒,渐渐对农场疏于管理,最终导致动物们揭竿而起,一举夺得庄园农场,改名动物庄园,成立了史无前例的动物当家的乌托邦。建立乌托邦是一回事,维持乌托邦是另一回事。乌托邦即“无托邦”,没有任何依托为依据,统治者便可以随心所欲地重塑他们心目中的无托邦。理想一个个破灭,怪事、丑事和恶事一起又一起地发生。贫穷始终像恶魔一样挥之不去,定量配给成了习以为常的分配制度。每当下层动物们发生重大疑问而发出不同声音、而统治者又理屈词穷时,统治阶级强词夺理的最后一根稻草就是:你们不想让琼斯回来吧。重译《动物庄园》伊始,我铆足劲儿要偏离一点严谨的翻译风格,打算把这句话翻译成:你们不想回到旧社会吧。我这辈子,年幼和年轻时,受愚弄最多因而伤害最大的就是这样一种幼稚可笑荒谬之极的逻辑。但是,等我重译完毕,反复阅读后定稿,还是改成了“你们不想让琼斯回来吧”,因为这是动物庄园,动物和人不共戴天,琼斯这个人是动物们的天敌。奥威尔是要用他笔下的动物形象来揭示人类极权主义的恐怖、丑陋和罪恶,不只是新旧社会的问题。在动物庄园这个社会里,动物是主要角色,人是配角,却不可或缺。
三匹有名有姓的马——博克塞、克洛弗和莫丽。莫丽是一匹年轻的牝马,爱捯饬,爱显摆,总忘不了在鬃毛上系一条彩带。动物庄园走上集体道路后,她是集体活动中最爱迟到早退的主儿,干活儿也是磨洋工的时候多,卖力气干活儿的时候少,究其原因似乎主要是她吃不到她爱吃的一样东西——糖。中国古代圣人说“食色性也”,把“食”放在第一位,无比正确。无论动物还是人类,从小挨饿而不得不觅食的主儿,一定比饱食终日的主儿要机灵得多,智慧得多。作者写莫丽的文字很有限,但是一个最有远见的问题却由她提了出来:造反之后还有糖吃吗?莫丽受不了苦,喜欢过甜蜜的日子,提出这个问题仅仅是因为她的胃,但是这个问题却是全书中最有远见的,类似鲁迅的“娜拉出走后怎么办?”莫丽是个现实主义者,看见造反后的日子每况愈下,定量配给都难以保障,吃糖成了奢望,便悄悄地溜之大吉,跑到别的农场去给人拉马车,从而过上了她有糖吃的甜蜜的生活,意味深长。
克洛弗也是一匹牝马,总是陪伴在博克塞的身边。在劳动中她拼力劳作,试图减轻博克塞的劳动强度;在生活上她关心博克塞的冷暖,尤其在博克塞的蹄子受伤之后。和她的名字克洛弗一样,克洛弗在英语里是“苜蓿”,又称“三叶草”,她恨不得让博克塞把她吃下肚子变得更强壮,有一个健康强大的身体,顶得住繁重的体力劳动。她是作者心目中的下等阶级的贤妻良母,不过作品赋予她的另一项使命似乎更重要:她是在动物庄园每次发生重大变故后,唯一一个使用记忆的角色。她是文盲,脑子也不是很好使,但是她有心,有记忆,每当遇到疑惑不解的问题,就求教驴子本杰明或者白山羊缪里尔,或者帮助她回忆过去的事实,或者到“七大戒律”前面求证。记忆是奥威尔追究极权主义实质的重要依据,在《动物庄园》里只是通过克洛弗这个动物角色进行了比较浅层的探讨,在动物们的身上似乎也只能点到为止,而只有在《一九八四》一书里人成为角色后,才能系统地揭示。尽管如此,克洛弗这匹善良的母马,留给人的印象是足够深刻的。正是这匹善良的母马,在动物庄园发生触目惊心的“大清洗”之后,作者给她来了画龙点睛之笔:“克洛弗望着山坡,不禁泪水盈眶。如果她能讲出她的思绪,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他们多年前费尽艰辛推翻人类,他们追求的目的可不是目前的样子……他们盼到一个谁都不敢讲心里话的时代,那些凶猛的狂吠的猛犬横行,而你不得不目睹你的同志在坦白了莫须有的罪过后统统被撕成了碎片。”随着年龄老去,克洛弗的记忆也变成了碎片,尤其目睹博克塞被送往屠宰场之后。
就下层阶级而言,博克塞是作者着墨最多的一个形象:第一章写到动物们在一次秘密会议上粉墨登场,只对博克塞交代得最具体,描写也最多,用了大约一百零几个字。在六万字的一部小说里,作者惜墨如金,这样刻画形象的篇幅算是很大了,而就这一百多个字来看,作者还有重点,那就是:他鼻梁上有一道白毛,他因此看上去有几分傻相,而实际上他也不是一流脑子。这匹身量高大到足有两匹普通马相加的个头与力量的大牡马,何止不具备一流智商,连把字母表认到D的智商都没有。他就知道干活儿,动物庄园一半的活儿都是他干的,尤其在建设风车这样的超级工程中,他就是中流砥柱,而他也是在这项工程中被累垮的。
从早到晚,他拉啊,拽啊,哪里有最累的活儿,他就出现在哪里。他早和一只打鸣的公鸡达成了协议,请他早上提前半小时叫他起来,赶在别人前面,把那些最需要力气的活儿自愿完成,赶在日常的活儿开始之前。
动物庄园是集体农庄,集体农庄上的劳模就是这个样子。如今,年纪五十岁开外的人,只要在这样的生产形式下干过活儿的人,这样的形象是再熟悉不过的,是一种既让人爱戴又让人可怜甚至遭人憎恨的形象。在我年轻时的经历中,我的三舅就近乎这样一个人物,我用五万字的篇幅写过他。然而,在我心目中最接近博克塞的人物,是我们村里的一个我应该叫叔叔的农人,在我们村做了多年劳模,干活儿真的是披星戴月,积劳成疾。他最著名的事迹是他一大早上地,睡眼惺忪,经常胳肢窝夹了一个扫炕的笤帚,到了地头才明白把笤帚误当成了小勾锄。在生产队和公社组织的劳模讲用会上,他一次又一次讲起这些事实,把一个农民很丢人的事实讲成了光荣事迹。当然,他的讲用材料是地方御用文人弄文舞墨的结果。在小说中,博克塞这样的劳模,与其说干活儿卖力是特色,不如说“他鼻梁上有一道白毛,他因此看上去有几分傻相”更含意味。博克塞的座右铭是:“拿破仑一贯正确,我会更加努力干活儿。”劳模悲剧的一面,是要大家一起跟他学得愚蠢起来,殉道般地听任统治者恣意摆布。
这样的形象之所以还受下层动物普遍尊重,劳动好是一个方面,品德底线是另一个方面。博克斯有良知,讲诚实,而正因这两点,在动物庄园几个需要统一思想的场合里他表示了不同声音,便差一点成为大清洗的对象,多亏他力大无穷,眼见三只猛犬“气势汹汹扑来,用他的大蹄子迎住他们,在空中把一只猛犬踢中,一下子把他死死地踩在地上”。在一个控制脑力也控制体力的极权体制里,强有力的武力是一种绝对牵制,这也是独裁者必要时拉拢武夫的根本原因。博克塞不用独裁者拉拢,因他一生唯独裁者命是听,他最后走进了一辆前往屠宰场的货车,对上面“艾尔弗雷德·西蒙兹,马匹屠夫以及皮胶熬制人”的广告视而不见,不只是因为他不识字,更是因为他一辈子只会盲从。
关于劳模博克塞的结局,官方说用货车送他去养老院了,而民众根据货车上的广告而断定是把他送进屠宰场了。作者给出的说法是:“听说猪们不知从什么地方弄来一笔钱,又为他们自己购买了一箱威士忌。”读者很容易忽略这个细节,而译者是想方设法让译文突出这样的信息:辛劳一生的博克塞的血肉钱,为猪们换来了威士忌!
生活潦倒的琼斯到底没有回来,但是比琼斯更残忍的人还是回来过的。
三、确实,在争辩中,他们总是在充当墙头草
群众是多数,多数总是最难对付的,而统治者对付多数最好的办法就是愚弄加欺骗。绵羊、奶牛、猫、鸽子和成群的鸡与鹅是动物庄园上的群众,猫喜欢独来独往,鸽子可以飞来飞去做哨兵,奶牛越多就越有统治阶级的奶喝,这样,鸡、鹅和绵羊这类多数就成了更低一级的基本群众了,而这三种动物又有区别:鸡与鹅可以下蛋,供统治者享用,而绵羊只有杀身才能成仁。就人类而言,猪羊是棵菜,在家畜中命是最贱的。如今猪做了统治者,绵羊们不需要杀身成仁了,但必须为统治者服务,成为吹鼓手才算有了与压迫深反抗重相应的主人翁地位。于是,在动物庄园宣传部长司奎勒的专门指导和调教下,绵羊们成了群众动物中争先恐后充当墙头草的喽啰。每到群众性的阶级斗争大会或者领导互相倾轧的核心会议的关键时刻,绵羊们都会气势如虹地喊出:四条腿好,两条腿坏。这是政治形势的需要,因此在政治形势需要他们改换口径的时候,他们又会毫不犹豫地喊出“四条腿好,两条腿更好”的口号。这不是绵羊的脑子转弯快,而是绵羊任人宰割的天性决定的。群众在造反活动、游行示威、公审大会等场合确实声势浩大、势不可挡,但是在分而治之的情况下,尤其利益相关之时,哪怕因为蝇头小利,他们又是最容易充当墙头草的。
奥威尔一生同情下等阶级,对动物庄园的群众动物的批评,温和而有分寸,基本是幽默式的讽刺笔触。在星期天的群众大会上,宣传部长司奎勒“用蹄子夹住一张长长的纸条,给他们念出来一大串数字,表明每一级食物生产按照大好形势来看,都增加百分之二百、百分之三百或者百分之五百不等”;这样的形势报告做过,群众就得表态,一只母鸡因此会扯尖嗓子说:
在我们的领袖拿破仑同志的英明领导下,我六天下了五个鸡蛋。奶牛们在饮水池边,一边大口喝水,一边由衷地赞扬说:
感谢拿破仑同志的英明领导,这水喝来是多么甜啊!
绵羊们在隆重的胜利的大会结束时,则会咩咩地引吭高歌,合唱文人墨客精心修改过的《英格兰动物之歌》:
无父的动物们的朋友!/幸福的源头!/食桶的主!啊,我的灵魂会面临/大火,只要我注视您/安详的威严的目光,/如同天空的太阳,/拿破仑同志!
在极权体制下生活过的人们,对这样的表达是耳熟能详的,但是对生活在英格兰这样一片自由土地上的奥威尔来说,能形象而准确地写出这样的文字,不能不令人叹服。在翻译过程中,我每每为奥威尔的精彩写作而暗自叫好,由衷赞扬他的天分,可等我把《动物庄园》翻译完毕,几次通读定稿后,还只是想到了他的良心,一颗至诚至实的良心。
四、候选人只有一个,拿破仑,因此就一致当选了
一些动物的名字,在英文里是有含义的。比如前面提及的克洛弗,含义是“苜蓿”,博克塞是“拳击手”,重译时我倾向按这样的含义译出,但是推敲一段时间后,还是按照音译的惯例翻译出来了。主要原因是三头猪的名字,分别是斯诺鲍尔、司奎勒和拿破仑。他们是动物造反的策划者和战斗者,造反成功后顺理成章地登上了领导岗位,随后自然而然地成了动物庄园的缔造者。
斯诺鲍尔,snowball,无论造反夺取政权还是其后捍卫政权,他都身先士卒;建国后,他又是七大戒律的起草人和风车工程的设计者,属于动物庄园上有理想有干法的最高领导人之一。后来,在与拿破仑单挑的斗争中大败,被拿破仑定性为“卖国贼”(多么熟悉的欲加之罪啊)。但是“斯诺鲍尔”这个名字的英文含义是“雪球”,与他的头脑、经历和结局似乎不怎么能链接上,不如一个正常的名字更像一个符号,更有代表性。在拿破仑成为独裁者后,动物庄园的阶级斗争随之开始,“只要破坏活动发生了,十之有九会归罪斯诺鲍尔”。连老实巴交的奶牛们都会表态说:“斯诺鲍尔悄悄溜进了她们的牛圈,在她们睡觉时把她们的牛奶挤没了。”然而,斯诺鲍尔被驱逐出了农场后,是生是死都是个问题了。
司奎勒,squealer,英文词根等于汉语的“哇哇叫”“尖声叫”“号叫”等意;加了er,名词化,相当于汉语里的“尖叫的动物”,俚语里有“告密者”的意思。他陪伴在拿破仑左右,上蹿下跳,叽里哇啦,在翻译过程中一直给我被阉割的“公公”形象。很想送给他一个“娘娘腔”的名字,但是他的言行是纳粹政权里的戈培尔式的,斯大林手下宣传部长式的,一个很独特的角色,巧舌如簧、颠倒黑白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始终如一的基调是:
正是为了你们的利益,我们才喝牛奶,吃那些苹果。你们知道,如果我们猪猡对你们玩忽职守,会发生什么情况吗?琼斯会回来!是的,琼斯会回来!千真万确,同志们。
特供怎么建立的?特权怎么产生的?腐败怎么发生的?这就是理论基础。在极权主义社会里,这样的宣传部长式的角色,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上确实是史无前例的。审查书籍的刀笔吏有的,审查作品的内务大臣有的,但是企图控制、指挥、统一、支配人的思想的宣传部长,却是二十世纪纳粹政权和斯大林体系里才发明出来的。名叫宣传部长,实际上是传声筒。什么领袖讲话啦、二百五方针啦、各种指示啦、红头文件啦,五花八门,而中心只有一个:我说好就是好不好也好,我说坏就是坏不坏也坏。你们敢不听吗?像张志新一样割断喉咙,像遇罗克一样崩掉脑袋……剿灭自由思想的方式方法无所不用其极。然而,但凡有一分真诚,是人就相信,思想是控制不了的。控制思想的结果,只能是双重思想泛滥成灾。动物庄园这个动物社会最后一步步走向堕落,宣传部长司奎勒心知肚明,所以他狐假虎威,后来不得不随时带着两条猛犬出入各种宣传场合。这样一个人物,称他“娘娘腔”或者“尖嗓子”都不合适,只能叫他“司奎勒”。
当然,所有动物的名字按照发音翻译成汉字,主要参照物还是“拿破仑”这个名字。这个名字,嗨,怎么说呢,不管法国那个小个子皇帝在法国历史上发挥过什么有益的作用,但是在自由知识分子的心目中,他只是一个专制者,一个风光一时的皇帝。奥威尔用这个名字的用意,这点是很清楚的。动物庄园上的这个拿破仑,奥威尔描写他的象形,使用的文字与描写劳模博克塞的字数相当,说他“体格硕大,长相狰狞”,“平素不大爱说话,但是以凡事自有主张而出名”。创建动物庄园初期,他对斯诺鲍尔的各种计划和各种委员会没有兴趣,只说“教育青少年比给那些成年人干任何事情都重要”。他从娃娃抓起的教育,就是豢养那九条猛犬,为他日后驱逐斯诺鲍尔、独揽大权打下了军队加警察的坚实基础。关于修建风车的投票大会,是拿破仑和斯诺鲍尔你死我活的关键战役,斯诺鲍尔滔滔不绝地讲了大半天修建风车的光明前景,广大动物都被动员起来了,但是拿破仑一句“瞎扯淡”就否定了,随着他“扯尖嗓门儿一声怪叫”,九只猛犬一起扑向斯诺鲍尔,斯诺鲍尔只得落荒而逃,从此在动物庄园里消失。拿破仑的无产阶级专政从此拉开了序幕。斯诺鲍尔被驱逐的第三个星期日,拿破仑出尔反尔,宣布修建风车。要修就要大跃进,加班加点,谁缺席把谁的“食物配额减掉一半”。他的一项新政策是“动物庄园要和邻近的农场进行贸易活动”。紧接着他带领猪们住进了琼斯的农场住宅,放风说这是“领袖”的工作需要。住上了人的住宅,就要睡人的床,在人的厨房进食,在人的客厅接待客人。为了显示动物庄园的富足,他下令弄虚作假,用沙子装满粮仓。为了和外界进行贸易,他下令把母鸡的蛋统统收缴,连孵小鸡的蛋也不留……群众不服吗?召开群众大会,他带着九条猛犬主持会议,只要他“扯尖嗓子叫了一声”,那些猛犬就向特定目标扑去,拉出来示众,在他们坦白了“罪过”之后,那些猛犬就“立即把他们的喉咙咬断”……四只有独立看法的猪死了,三只试图护蛋闹事的鸡死了,一只隐藏过一穗玉米的鹅死了,一只往水池里尿过尿的羊死了,另两只谋杀了“特别忠于拿破仑的老公羊”的羊也死了……“就这样,坦白和处决的故事整了一起又一起,后来一堆尸体摞在了拿破仑的蹄子旁,空气里充满了血腥味儿。这是自从赶走琼斯后闻所未闻的”。大清洗之后,拿破仑树立了自己的绝对权威,却也让他感到风声鹤唳,“四只猛犬夜间守卫在他的床边,每个床角一只猛犬,一只名叫品克耶的小猪被委以重任,负责品尝拿破仑吃的所有食物,生怕食物里有毒”。
说来真怪,翻译拿破仑的这些行径,手指在键盘上敲字异常流畅,心里老有不吐不快的感觉。更觉奇怪的是,拿破仑这个形象,我没觉得可气可恨,还觉得他直接而专横得可爱。他就是一只大权独揽的伯克郡大公猪,兽性即本性,如同动物世界里的狮子逮住猎物一口咬断喉咙那样痛痛快快,无需人的花花肠子弯弯绕,只要一副造反者大获成功的形象,打下江山就要独享江山,杀害同类就要亲临现场,寡人御榻岂能容他人打瞌睡,我是流氓我怕谁?于是乎,“到了4月份,动物庄园宣布成立共和国,这下很有必要选出一位总统。候选人只有一个,拿破仑,因此就一致当选了”。于是乎:“地契虽然在他的名下,但是为猪们所共同享有。”于是乎:“小猪全是黑白花斑,因为拿破仑是农场上唯一的种猪,大家很容易猜出来谁是小猪的父亲。”于是乎:“原来一只猪站在后腿上行走了。”
猪乎?人乎?
人乎?猪乎?
书后附有奥威尔的五篇散文,奥威尔散文的数量不多,但是质量都很高。这无疑是他有话才说的收获:要说,就发自内心说,说到点子上,说出细节来,说出美感来。话说来容易,做起来则十分不易。奥威尔做起来似乎容易些,这得益于他就是这样一个人。看他的虚构作品,读者看到的是一个坚韧、顽强、勤奋和强大的作者;看他的散文,读者看到的是一个智慧、敏感、羞涩、内秀的人,却不怕暴露自己。敢于暴露自己,便敢于揭示社会,因为人这个分子,是属于社会的。
所选五篇,都从“我”写起。我写作,首要动机,是我图谋“虚荣”,其余动机都是隶属关系。因为从小有写作冲动,见了能引发这种冲动的事件,自然就要写下来,《绞死》和《射杀大象》就是冲动和写作结合的结果,难得的是“我”在故事中扮演的角色不仅不是英雄,连个光彩的角色都算不上。“我”很冷漠,“我”很傀儡,可谁又比“我”不冷漠、不傀儡了?“我”做书店的小伙计,尽职尽责,那是因为我喜欢书。把书店里的顾客写得世俗、不堪、龌龊……那是他们不仅不爱书,还把书当作炫耀自己的工具,因此生生地把“我”爱书的好嗜好给彻底毁了。同样的,“我”一生把与极权主义做斗争当作使命,也是因为哪里有了极权主义,哪里的文学就消失了,而文学是我毕生的最爱。
五篇散文,实在不多,但是映照出来的奥威尔,实在是丰满,可爱,活灵活现,文如其人。这是别的作家写不出来的东西,因为缺乏经历,因为缺乏犀利的笔锋,因为缺乏想象力,因为缺乏对细节的表达……所以成了独一无二的“奥威尔式”散文,一如他的最著名的两部小说:《动物庄园》和《一九八四》。
奥威尔的表达倾向直接,倾向简单,遣词造句都以凝练为准则,因此他的文章看起来通俗易懂,但是翻译起来却颇费周章。每一个句子都需要研读几遍,推敲再推敲,然后再下笔,或者敲字。回头读原文,总觉得没有原来的文字有力度,有内涵,有连续。因此,反复琢磨译文就成了一道必须的工序。还好,如同奥威尔在虚构作品中遣词造句都为读者着想一样,在散文中更胜一筹,让译者也沾了光,只要肯下功夫琢磨,翻译出来的文字最终还算文从字顺,从内心感觉对得起奥威尔势大力沉的写作。
有趣的是,有人喜欢把奥威尔的一些散文说成象征主义的写作,例如《绞死》和《射杀大象》。
苏福忠
于太玉园二人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