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警局作了一个简短笔录后,驱车前往医院。
在众多受害者,凭借她手里的一日店店招吉祥物,我确定就是她本人。
于是在她面前坐下絮叨了一阵,确定她没有反应。
这时,齐森警员走进来。
“她似乎是弄错了。”
“这个女的是个小姑娘。”
因为都缠着绷带所以不好辨认。
“把吉祥物还给它的主人。”
“是这位女士。”
“她是黎一一。”
于是我就又在她身旁絮叨了同样的话。
一切像例行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