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健康测量及其指标

一、健康状况评价指标

1.生长发育指标

生长发育指标是用于评价少年儿童群体健康状况,也是衡量一般居民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为便于测量及定量分析,形态发育指标常用身高、体重、坐高、胸围;功能发育指标常用肺活量、肌力表示。由于功能发育与形态发育密切相关,常用身高、体重两项代表生长发育水平。

(1)身高:

指直立(小儿仰卧)时头顶点至地面的垂直距离。身高(长)的第1次突增高峰发生在胎儿中期(4~6个月),是一生中增长最快的阶段。2岁以内身高发育很快。于青春期进入第2次生长突增期,每年增长5~7cm,个别达10~12cm。约3年以后,生长速度减慢,直至女性17岁左右,男性22岁左右,身高增长基本停止。

(2)体重:

人体的净体重。不同年龄的体重能反映发育及个体的营养状况,也可研究群体的营养状况。

男性标准体重(kg)=身高(cm)-105

女性标准体重(kg)=身高(cm)-100

评价标准:小于标准体重60%为严重营养不良,60%~80%为中度营养不良,80%~90%为轻度营养不良,90%~110%为正常范围,>120%为肥胖。体重过重与许多疾病相关。

近年来在群体医学研究中普遍采用了体重指数(body mass index,BMI)作为评价体重的指标。其计算公式是: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正常值为18~24kg/m2。采用体重指数评价体重,使得不同身高的人群可以采用同一衡量标准来评价体重,因而使群体研究中大样本数据的处理更加方便。

2.出生生育指标

出生生育指标如出生率、发育率、已婚育龄妇女生育率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控制及公众的信仰、道德观念、民俗风尚、文化教育和实际生活水平,既可用以衡量计划生育成效,也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居民健康状况,如某地区地方病严重或经济状况低下,则往往导致居民健康状况差,生育能力下降。

(1)出生率:表示一定地区一年平均每千人口的出生(活产)人数。

出生率=某年出生人数/同年平均(或年中)人数×1 000‰

出生率受许多因素影响。通过对群体出生率的分析,可在一定程度上把握群体的健康水平。在其他诸多因素不变的情况下,生命风险程度越高,则出生率越高。农业性生产方式要比工业性生产方式有更高的出生率,社会经济的发展可抑制人口生育需求,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会主动调节人的出生和物质的生产。

(2)生育率与总和生育率:生育率或育龄妇女生育率是衡量妇女生育水平的重要指标,与出生率相比,较少受人口性别、年龄构成的影响,其描述健康状况的意义同出生率。

育龄妇女生育率=年内生育数/平均育龄妇女数×1 000‰

一般育龄界限定义为15~49岁,也有定义为15~44岁。

年龄别育龄妇女生育率=某年龄妇女生育数/某年龄平均妇女数×1 000‰

已婚育龄妇女生育率=年内已婚育龄妇女生育数/同年平均已婚育龄妇女数×1 000‰

总和生育率=各年龄育龄妇女生育率之和

(3)低体重儿出生比例(出生婴儿中,出生体重低于2 500g者所占百分比)或正常出生体重婴儿百分比。该指标与孕妇健康状况密切相关,是重要的妇婴保健指标。该指标概念明确,收集资料方便,又符合科学、可信、灵敏、特异等理想指标的特点,因而使用比较广泛。

3.疾病和健康缺陷指标

疾病的发病率、罹患率、患病率和健康缺陷都是反映居民健康状况和社会卫生状况问题的理想指标。除反映居民的健康状况外,还可反映疾病的流行状况和特点,探索病因因素和评价防治效果。

(1)发病率:

表示一定时期内,特定人群中新发病例的发生频率。

发病率=某年(期)内新发某病病例数/同年(期)暴露人口数×100 000/10万

发病率是一项重要的流行病学指标,常用来描述疾病的分布、病因研究以及评价卫生服务和预防措施的效果。发病率是测量新发病例发生频率的指标,在使用该指标时需要考虑到发病时间、暴露人口等因素。如对急性或病程较短疾病的发生时间易于确定,而对慢性疾病或发病时间难以确定的疾病,一般用确诊时间代替。

(2)罹患率:

是一种计算特殊情况下发病率的方式。通常用于一次疾病的流行或暴发的调查,表示有明确暴露史的人口中急性感染的发病率,观察期间可为日、周和月,分母以明确的暴露人口来计算。

罹患率=观察期间新发病例数/同时期暴露人口数×1 000‰

(3)患病率:

指在某特定时间内总人口中某病新、旧病例数所占的比例。

患病率=特定时间内新、旧例数/同一时间内平均人口数×100 000/10万。

患病率与发病率不同的是,计算公式中分子的病例数既包括在规定时间内发病的新病例,又包括在此以前发病但仍未痊愈的老病例。患病率对病程短的急性疾病如流感和急性中毒价值不大,适用于描述病程较长的慢性疾病,如心血管疾病和肿瘤。

患病率的高低取决于两个因素,即疾病的发病率和病程,他们三者的关系是:患病率=发病率×病程。如一种疾病的发病率很低,但病程很长,患病率可能较发病率相对高很多;相反如一种疾病的病程很短,发病后迅速痊愈或死亡,则横断面调查的患病率会很低。

4.死亡统计指标

在死亡统计中常用的指标有死亡率、病死率、死因构成比和平均期望寿命等。

(1)死亡率:

死亡率是在一定时期内总死亡人数与该人群同期平均人口数之比。

死亡率=某人群某年总死亡人数/该人群同期平均人口总数×1 000‰

分子为某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某人群中因各种原因死亡的总人数。分母与计算发病率的分母相同。在人口学研究中常用千分率,便于与出生率相对比。在疾病研究中多用10万分率,便于地区与国际比较。

(2)病死率:

表示在一定时间内,患某病的人中因该疾病而死亡的比例。

病死率=一定时间内因该病而死亡的病例/同期确诊的某病病例数×1 000‰

病例数反映疾病的严重程度,同时也反映医疗水平和诊断能力。由于患者总数难以得到,通常所说的病死率主要是住院患者的病死率,各个医院的病死率除反映医疗水平外,还与住院患者的严重程度有关,如大医院收治的患者一般较基层医院为重,所以应视具体情况对病死率进行分析。

(3)死因构成比:

指因某病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百分比。

死因构成比=某病死亡人数/同期死亡总人数×100%

死因构成比反映某疾病引起的死亡在总的死亡中所占的地位和相对重要性,对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卫生规划是一种有用的指标。

(4)期望寿命:

指某个年龄组人口预期今后尚能存活的平均年数,是根据各年龄组死亡率用编制寿命表的方法来计算,而非死亡年龄的均数。平均期望寿命或平均寿命则指出生时的平均期望寿命,是人口中全部活产婴儿估计所能生存的平均年数,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卫生发展状况和人口健康水平的重要指标。平均期望寿命是各年龄组死亡率的综合反映,它不像粗死亡率那样受人口构成影响,因此在比较各国或地区的健康水平时很有价值。在不发达国家或地区,婴儿死亡率高,平均寿命低。

二、生活质量评估指标

健康促进的真正目标在于生活质量的提高,主要有以下几个指标:

1.社会学指标

①就业率及失业(待业)率:是综合性指标,可反映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业化进程度,又可反映劳动力人口潜在能力、社会安定程度及生活质量;②居民平均收入:指各部分居民收入的平均值,常用年平均工资、年平均收入来分别反映城市职工和农村居民的实际经济水平。

2.环境状况评估

①人均住房面积:反映国民的基本生活条件;②空气质量;③居室采光;④基本卫生设备。

3.主观评估指标

①生活适应度:指生活应激事件及其来源;②生活满意度:指良好生活体验及个人或社会的来源。

4.生命统计指标

①残疾调整寿命:残疾因素纠正后生活质量提高人年数;②无病残期望寿命;③质量调节生命年;④全球疾病负担。

三、健康测量指标选择应用原则

1.目的原则

应根据需要解决的问题选用相应的健康测量指标。首先,要求范围对应。描述个人健康状况选用与个人有关的指标,描述家庭健康状况选用与家庭有关的指标;描述单位、地区或国家健康状况时选用群体指标,如出生率、死亡率、期望寿命等。其次要求内容对应。描述躯体健康选用躯体指标,描述心理健康选用心理指标。再次要求时间对应。横断面研究选用相同时点指标进行分析,纵向研究选用历史指标进行比较分析。

2.可行性原则

许多直接指标很好,如慢性病发病率、社会能力等,但很难获得。在实际工作中可选取慢性病死亡率或社会经济发展等间接指标。

3.公认原则

有时某些指标虽道不出详细的产生机制,但权威性机构或专家经常选用,事实上已为大家所公认。如目前在地区、国家乃至世界范围描述健康状况时几乎都是用如下指标:①出生时期望寿命;②出生率;③死亡率;④人口增长率;⑤婴儿死亡率;⑥人识字率;⑦安全用水普及率;⑧寿命损失率。

4.发展原则

由于科学不断发展,揭示生命活动的本质,人们对健康的认识不断深入,随之各类健康测量指标也会不断发展。在实际工作中要善于发现、发展、丰富和完善健康测量指标。如对死亡率的校正,近年来提出的寿命损失率,都标志着人们对健康认识的深化。

5.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主要表现在选用指标时应注意:①客观性;②敏感性;③特异性;④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