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筛查策略与实施
- 谭卫国 陆普选 季乐财主编
- 1712字
- 2025-03-15 06:50:03
第一节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认识历程和定义更新
慢阻肺是一种古老而常见的疾病,人们很早就认识到它的存在。中国传统医学中,慢阻肺归于“肺胀”范畴,最早见于《黄帝内经》的“灵枢·经脉篇”中:“肺手太阴之脉……是动则病,肺胀满膨膨而喘咳”。隋代医家巢元方的《诸病源候论·咳逆短气》更加详细记录了这一疾病的临床特点和传统医学对其机制的理解:“肺虚为微寒所伤则咳嗽,嗽则气还于肺间则肺胀,肺胀则气逆,而肺本虚,气为不足,复为邪所乘,壅痞不能宣畅,故咳逆,短乏气也”。
现代医学起步以后,对慢阻肺的认识也经历了由表象到本质再进一步强调实践意义的过程。早期有关这一慢性气道疾病的定义始于1808年,Laennec将具有咳嗽、咳痰症状者诊断为“肺或支气管卡他”,认为咳喘症状是由于气道分泌物过多并导致呼吸气流速下降所致。1958年Ciba基金来宾学术研讨会(Ciba Foundation Guest Symposium)对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作出定义:慢性支气管炎为支气管的慢性炎症,伴有反复大量黏液分泌;肺气肿为终末细支气管远端气腔异常增大。这是最早的与慢阻肺有关的病理生理定义。此后多年,以咳喘症状为主要表现的呼吸道疾病的诊断仍未达成广泛一致的意见,世界各地的医生多以当地习惯命名,如“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慢性非特异性肺疾病”“间断可逆的阻塞性肺疾病”“持续的阻塞性肺疾病”等。1975年,美国胸科医师协会首次提出慢阻肺(COPD)这一名称,并定义为用力呼气时气流速持续减慢的不明原因疾病,这一定义更加强调持续气流受限这一病理生理特征,不再单纯强调慢性气道炎症和终末气腔结构改变。由于气流受限在疾病的发展和预后中具有更加重要的地位,能更好解释慢阻肺的临床症状、预后及治疗原则,因此得到更广泛接受。1998年,美国国立心肺血液学会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发起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全球倡议(Global Initiative for Chronic Obstructive Lung Disease,GOLD),经过3年时间大量总结相关文献,于2001年发布了第1版GOLD,并在2006年、2011年、2017年进行3次全面修订。此外,每隔1~2年GOLD还会根据新发表的循证医学证据及实践报道进行个别修订。2020年发布的GOLD指南给出的慢阻肺定义为:这是一种常见的、可预防和治疗的疾病,其特点是由于大量暴露于有毒颗粒或气体并受到宿主因素(包括肺部异常发育)影响而引起气道和/或肺泡异常,导致持续的呼吸系统症状和气流受限,且共患的慢性病可能影响发病率和死亡率。这一定义除保留原有“持续气流受限”这一特征性病理生理改变外,还强调这一疾病具有宿主异质性因素,并从实践方面强调其可防可治,在治疗上需要兼顾共患的其他慢性病。
我国使用慢阻肺这一定义较晚,在1979年首次明确定义慢性支气管炎后,COPD作为诊断名词也逐步在临床使用,但当时仍缺乏明确的定义,常与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肺心病等混合使用。直到1994年才明确提出慢阻肺应包含“持续的气流受限”这一主要病理生理特征,并以此与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进行鉴别。1997年中华医学会呼吸分会发布了第一版《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规范》,此后每5~6年修订一次,到2013年共发布了4版慢阻肺指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指南(2013年修订版)》对慢阻肺的定义为:“慢阻肺是一种以持续气流受限为特征的可以预防和治疗的疾病,其气流受限多呈进行性发展,与气道和肺组织对烟草、烟雾等有害气体或有害颗粒的慢性炎症反应增强有关。慢阻肺主要累及肺脏,但也可引起肺外的不良效应。慢阻肺可存在多种合并症。急性加重和合并症影响患者整体疾病的严重程度”。这一定义强调了“持续气流受限”和“进行性发展”,并首次提及“急性加重和合并症”对患者预后的影响。这一表述清晰地指明慢阻肺的治疗是一个长期规律的过程,并以预防急性加重和合并症,减缓“进行性发展”的速度为目的。2013年后,中华医学会多个分会及学组发布了细分方向的慢阻肺指南或共识,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AECOPD)诊治中国专家共识(2017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基层诊疗指南(2018年)》《中国老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临床诊治实践指南(2020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稳定期中医临床实践指南(2020年)》等,这些指南或共识针对基层全科医师、老年科医师、中医科医师等医务人员群体进一步推广和规范慢阻肺诊疗方案,对我国普及慢阻肺的知识、实现早诊早治、提高慢阻肺诊治水平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