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声医学质量控制管理规范
- 国家超声医学质量控制中心 北京市超声医学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组织编写
- 154字
- 2025-03-18 23:23:51
第一章 超声医学专业基本要求
1.具有经当地政府卫生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获批准开设超声专业的证明文件。
2.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超声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3.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制度,并配备必要的急救设施和药品。
4.具有处理医疗废物的能力或可行的处理方案。
5.具有超声诊疗不良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1.具有经当地政府卫生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获批准开设超声专业的证明文件。
2.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超声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3.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制度,并配备必要的急救设施和药品。
4.具有处理医疗废物的能力或可行的处理方案。
5.具有超声诊疗不良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