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始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0年11月25日公布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也于同日开始施行。在新法背景下,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体系面临着深刻调整,建设工程争议解决实践也受到深远影响。如何正确理解与适用上述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并发挥好合同示范文本的指导作用,提升我国境内外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我国建设工程法律体系与国际工程法律实务的接轨,成为法律界和工程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

此外,自2019年年底起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着境内外工程建设领域的各个环节,也给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带来了挑战。据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统计,2021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9996.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1%,新签合同额16676.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4%。[1]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的60个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6257份,新签合同额8647.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1.4%;完成营业额5785.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9%。[2]2022年度美国《工程新闻记录》(ENR)“国际工程设计公司225强”榜单已于2022年8月10日发布,中国内地有23家企业上榜,上榜企业数量仅次于美国(79家)和欧洲(54家),居第三位。[3]该榜单显示我国工程企业整体业务规模位居全球行业前列,我国工程企业在国际工程领域仍大有可为。

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深圳仲裁委员会,曾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创立于1983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各省市设立的第一家仲裁机构,也是粤港澳地区第一家仲裁机构。深圳国际仲裁院长期身处建设工程争议解决前沿,迄今为止已处理了大量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在建设工程仲裁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为帮助业内相关人士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件的裁判要点,我们系统梳理和筛选了近年来深圳国际仲裁院处理的代表性案例,在对当事人信息进行脱密处理的前提下,组织实务专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了深度评析。相信本案例集的出版将有助于业界和相关当事人掌握建设工程仲裁的裁判动向,为新形势下建设工程法律风险的防范以及纠纷的化解提供参考和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