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方近代早期政治哲学的起源和形态
- 赵敦华
- 5374字
- 2025-03-28 20:11:09
一、神正论问题
1.从哲学与宗教的分野来看,基督教与希腊神话是分别属于希伯来与希腊文化传统的两种宗教,而希腊神话与哲学是同一文化传统的两种形态,但希腊哲学与基督教就是分属两种文化传统的两种文化形态,它们之间的融会贯通是极其复杂和困难的,曾经人们认为是不可能的。然而,早期基督教在向希腊化地区传播的过程中,经过长达4个世纪充满着宗教冲突、政治斗争、文化碰撞和理性论辩的激烈碰撞,产生出融基督教与希腊哲学于一体的神学体系。奥古斯丁是早期基督教神学的集大成者,他为基督教教义辩护的神正论对宗教改革和近代政治哲学产生了重要影响。
基督教信仰唯一的全善、全知、全能的上帝,由此产生了一系列问题:上帝造出的人为什么会犯罪?世间的恶来自何方?当时的伊壁鸠鲁主义者利用恶的来源问题否证了基督教信仰的全善、全知、全能的上帝。他们说,如果恶出自上帝创造,那么上帝就不是全善的;如果恶不是上帝的创造,那么它的出现是上帝不能阻止的;如果上帝是因为不知道恶的存在而没有去阻止它,那么他就不是全知的;如果上帝知道恶的存在却没有能力去阻止它,那么他就不是全能的。总之,恶的存在与上帝的全善、全知、全能相矛盾。[24]这些问题严重困扰着神学家。奥古斯丁写了一系列的著作,力图证明恶的起源和性质与上帝的存在不矛盾,开创了基督教神学的神正论传统。
2.在奥古斯丁之前,普罗提诺已经把恶定义为“缺乏”,即应当存在而没有存在的东西。奥古斯丁接受了这一新柏拉图主义的解释,将恶定义为“背离本性,趋向非存在……倾向于存在的中断”[25]。“趋向于非存在”不等于非存在,这一定义并未简单地将恶变为虚影幻相。相反,恶在上帝创造的世界里占据着不可否定的位置。在世界这一存在的等级系统中,低一级事物是相对于高一级事物的非存在,高一级事物是低一级事物的存在根据。如果一事物放弃这一根据,趋向比它低级的事物,这就是趋向非存在,表现出恶的性质。
按照恶的定义,一切被称作恶的东西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物理的恶”,指事物的自然属性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如自然灾害,人的生老病死造成的痛苦,等等。这一类恶的原因是缺乏完善性,能否把这一原因归咎于上帝创世的不完善呢?奥古斯丁断然否定。他说,上帝创造的是一个完善的整体,单个被造物的不完善性正是完善秩序的组成部分。他说:“在宇宙中,即使那些所谓的恶,只要能够加以控制,使之处于应处之地,也能增加我们对善的景仰,因为善若与恶相比较,更显出价值,更可羡慕。”[26]物理的恶不但无损于上帝的善,而且衬托、显扬出上帝的善。
第二类为“认识的恶”,指真理与谬误、确定与不确定的认识秩序的颠倒。认识的恶的原因是人类理智的不完善。它虽然比物理的恶更加危险,导致可以不相信上帝,但和物理的恶一样,其原因不能归咎于上帝。人类理智的不完善性“应当被看作现世生活的错误”[27],只是相对的、局部的、表面的,并不影响上帝的智慧的绝对完善性。
第三类为“伦理的恶”,只有这类恶才称得上罪恶,这是奥古斯丁关心的主题。他说,罪恶是“人的意志的反面,无视责任,沉湎于有害的东西”[28]。“意志的反面”不是说罪恶与意志无关,而是说罪恶是意志的悖逆活动。他说:“当意志背离了不变的共同的善,追求个人的好处,即外在于自身、低于自身的好处,它就是在犯罪。”[29]意志是灵魂的活动,其正当目标应是高于灵魂的上帝;当意志追求低于灵魂的身体时,造成秩序的颠倒,产生伦理的恶。就是说,邪恶意志不是由一个外部动力所造成的,邪恶意志的原因在于意志内部的缺陷,即人类意志自身的不完善性。或者说,罪恶不是上帝的创造,但产生于人类意志的缺陷。
3.如果人们要继续追问:上帝为什么要赋予人以有缺陷的意志,以致产生出罪恶呢?上帝为什么不赋予人只会行善、不能作恶的意志呢?奥古斯丁回答说:“不是有意做的事既不是恶,也不是善,因此,如果人没有自由意志,则将不会有公正的惩罚和奖赏。但是,赏罚的公正来自上帝的善,它必然存在。因此,上帝必然赋予人以自由的意志。”[30]人类意志的缺陷在于包含着作恶的可能性,但这种缺陷还是意志自由选择所必需的,只会行善、不能作恶的意志不是自由意志,没有选择善恶的功能;而自由选择又是惩恶扬善的公正性所必需的,人们只有对自己自由选择的事情才承担自己的责任,否则将无所谓善恶之分,也不应该接受惩罚或奖赏;最后,惩恶扬善的公正性是上帝的善所必需的。经过这样的推论,可知人类意志的不完善性是相对于上帝的善而言的,人类意志的选择自由是惩恶扬善的先决条件。如果上帝不赋予人类意志以自由,他将丧失其公正性,这种为小善而舍大善的做法本身不符合善的秩序。这样,奥古斯丁证明了人类意志自由及其可能产生的罪恶的合理性。奥古斯丁把罪恶的根源归咎于意志自由,他认为灵魂的“悖逆和皈依都是自愿的,而不是被迫的”[31]。也就是说,人的意志有行善或作恶的选择自由,上帝并不干预人的选择,但对自由选择的后果进行奖惩。上帝的恩典主要表现为赏罚分明的公正,而不在于帮助人择善弃恶。
4.佩拉纠(Pelagius)根据奥古斯丁的早期著作,合乎逻辑地否认人类的原罪和上帝的恩典。他认为,既然上帝赋予人类的自由意志是善良的本性,即使自由意志的误用可以导致罪恶,但基督徒受洗之后,就可以恢复自由意志的正当用途,就会趋善避恶。除了自由意志这一上帝赋予人类的恩典之外,人不需要“救赎”的恩典。佩拉纠的追随者否认原罪,否认恩典的必要性,被教会谴责为异端。奥古斯丁在与佩拉纠派异端的争论中,修改了早期的意志自由说。他认识到他的早期观点可能被佩拉纠派所利用,在《更正》一书中他指出,早期著作是为反驳摩尼教而作,主要讨论恶的起源问题,“这些著作没有谈及上帝的恩典”[32]。但是,佩拉纠派“别想得到我们的支持”[33]。他在后期反佩拉纠派著作中强调,没有上帝的恩典,人的意志不可能选择善,只能在罪恶的奴役之下,丧失了选择的自由。罪恶的原因与其说是人类的意志自由的误用,不如说是人类的原罪。他说,上帝在造人时曾赋予人自由意志,但自亚当犯下原罪之后,人类意志已经被罪恶所污染,失去自由选择的能力。他说:“人们能够依靠自己的善功获救吗?自然不能,人既已死亡,那么除了从死亡中被解救出来之外,他还能行什么善呢?他的意志能够自行决定行善吗?我再次说不能。事实上,正因为人用自由意志作恶,才使自己和自由意志一起毁灭。一个人自然只是在活着的时候自杀,当他自杀身亡,自然不能自行恢复生命。同样,一个人既已用自由意志犯罪,被罪恶所证明,就已丧失了意志的自由。”[34]
丧失了自由意志,人类处在罪的统治下。但人还以为自己是自由的、自主的,这本身就是罪。“傲慢是一切罪恶的开始。”[35]傲慢自大使人远离上帝,是人性开始堕落的根源。堕落的人性主要有三种:物质占有欲、权力欲和性欲。人总是具有无止境地占有物质财富的欲望,所以尘世的人永远不会有幸福。人由于其傲慢自大,想模仿上帝,于是就追求权力。第三种欲望就是性欲,原罪正是通过性活动而被传给后一代的。因而人是在罪中孕育而成的,他天生是有罪的;婴儿都是自私的,以自我为中心的。[36]
奥古斯丁继承了保罗“因信称义”的教义,强调只有依靠上帝的恩典,人才能恢复意志自由,在非奴役的条件下作出善的选择,除此别无拯救之路。上帝的恩典首先表现在为人类赎罪。上帝之子耶稣基督牺牲自己,为全人类赎了罪,换取全人类复生。相信耶稣为人类赎罪,是救世主,这是摆脱罪恶、获得恩典的前提条件。
5.中世纪教会虽然谴责佩拉纠主义为异端,尊崇奥古斯丁为圣徒,但却没有完全采纳奥古斯丁后期对原罪的解释。因为照此解释,现实中的人完全受罪的奴役,没有行善的自由;在获得上帝的恩典之前,人也不会做出任何道德努力。这显然与基督教的伦理精神不相符合。中世纪的正统学说修正了奥古斯丁的原罪说和恩典说,吸收了佩拉纠主义对意志自由的看法。很多思想家认为,人类即使在堕落的状态中,也没有完全丧失选择善恶的能力,仍然可以择善行善。人的善功和德行是对恩典的回应和配合,也是获得拯救不可缺少的条件。
安瑟尔谟在《论选择的自由》中调和人的意志自由与上帝的恩典。他说,自由意志是上帝赋予人的不可更改与剥夺的能力,人在“原罪”之后并没有丧失自由意志的能力,所丧失的只是对自由意志的运用。好比一个自由人在选择做他人的奴仆之时,他并没有放弃他的自由权,他的选择是和他的自由权相抵触的。“原罪”是人类由于亚当没有运用自由意志而承担的罪责,耶稣在十字架上的赎罪使人类摆脱了这一罪责,使意志仍然有着向善或向恶两种选择倾向,他们选择何种倾向将决定他们自己能否得救。
6.13世纪的托马斯也肯定了人的自由意志的崇高价值。他说:“人性并不因为罪而完全腐败到全然没有本然之善的地步,因而人有可能在本性遭腐败的状态也能依其本性做一些有限的善事。”[37]人之所以能够在堕落状态中行善,那是因为人性中仍然保有自由意志(libero arbitio)、良心(synderesis)和理性(ratio)的善的本性。
人的意志属于意欲范畴。托马斯把意欲分为感性的和理性的两种。理性意欲与感性意欲的差别就如理智与感觉的差别一样。感性意欲是动物意欲。托马斯承认,动物意欲,如食欲、性欲也是人的自然意欲。人的感性欲望本身既不善,也不恶,正如没有理性的动物没有善恶之分一样。感性意欲和理性意欲共同支配人的行为,如果哪一个成为决定性的因素,完全支配和改变了人的行为,那它就是罪恶的原因了。
7.宗教改革的时候,路德利用奥古斯丁反佩拉纠派的著作,否认人的自由意志,否认人有自由选择的意志,认为只有恩典才能决定是否能够得救,决定是否恢复行善的能力、自由意志的能力。加尔文派把保罗“因信称义”的宣讲发展为“选民”与“弃民”的上帝“预定论”。详见本书第二章第二节第6条。
8.宗教改革之后,为上帝恩典和预定辩护的神正论已经失势,现代基督教哲学区别了神正论和护教论两种立场。护教论以普兰丁格为代表,他使用逻辑分析说明上帝与罪恶可以共存。他说,上帝虽然全能,但至少有一个世界是上帝不可能创造的,这就是一个只包含道德上的善而没有伦理上的恶的世界,只要上帝创造的人有自由意志,世界将成为什么样取决于上帝的能力和人的自由选择。[38]
奥古斯丁早期的自由选择学说是护教的神正论,在近代哲学中引起了广泛的讨论。护教的神正论要阐发的核心命题是“上帝创造了一个有罪恶的世界,但他这么做是有充足理由的”。但如果只是为了在最后审判时显示上帝的公正,而让这个世界罪恶泛滥、灾难深重,上帝好像为了显示他的公正,对于人间的恶采取了一种冷眼旁观的态度,最后审判的时候才显示出他的公正,这样的上帝太没有爱心了,是一个冰冷的上帝。
18世纪刚开始,里斯本发生了大地震,造成了大量伤亡。人们问:仁慈的上帝为什么要用那么惨烈的手段来残害人呢?即使要减少人口,也没有必要用这样残酷的手段。这一事件,引起了一些哲学家,如伏尔泰和莱布尼兹,重新思考恶的问题。
9.英国20世纪哲学家麦基写过一篇文章,反驳“神正论”,他说,如果为了更大的善而允许恶,那么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不必要的恶?就是说,这些恶根本就不是实现善的目的。按照奥古斯丁的观点,我们在自然界看到的弱肉强食、自然灾害、生老病死,这些都是自然的恶,自然的恶从局部看来是恶,从整体看来,它是有秩序的安排。对此,麦基举了一个最简单的例子,猫吃老鼠是自然的恶,符合自然界生态平衡,但关键是,有的时候猫残忍地对待老鼠,直至把老鼠折磨个半死再把它吃掉。这种恶就是过分的、不必要的恶,没有任何服务于自然整体秩序的意义。一些非常惨烈的自然灾害,也是不必要的恶。
10.20世纪的奥斯威辛集中营集中表现了惨绝人寰的伦理之恶。奥斯威辛之后,很多人的上帝观发生了根本的动摇。如此巨大的恶难道仅仅只能用来显示上帝的公正吗?是惩罚少数法西斯分子的公正,还是为了惩罚犹太人?在奥斯威辛集中营里,犹太教徒呼喊上帝,上帝在哪里?为什么没有显示善的迹象?这些事实都无法得到解释。汉娜·阿伦特在《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书中认为,艾希曼在耶路撒冷法庭上的辩词“好似在总结这堂关于人类弱点的漫长一课给我们的教训——那令人毛骨悚然的、漠视语言和思考的平庸的恶”[39]。“平庸之恶”不是“根本恶”,而是无思想的人在特殊环境中都会犯的。她认为康德提出的“根本恶”不符合西方概念:“如果说道德哲学传统,从苏格拉底到康德,直到现在,在一点上是一致的,那就是:无人有意作恶,不可能为恶而行恶。”[40]她又说:“只有一件事情似乎可以辨别出来:我们可以说,在我们全部哲学传统中,我们本来就不相信一种‘根本恶’,在基督教神学里,魔鬼本人也是天使出身。”[41]阿伦特没有解释“平庸之恶”的哲学史来源,但不难理解,奥古斯丁对恶的本体论潜移默化地影响了阿伦特。奥古斯丁认为,恶不是没有原因的,但不能把恶理解为动力因而只能理解为缺乏因。阿伦特对奥古斯丁神正论作了袪魅处理,把恶的缺乏因转化为“平庸之恶”。阿伦特说,根据她自己的经历,真正困扰我们的不是我们的敌人,而是我们的朋友的行为,即使是持续一生的友谊,也可以在一夜间被摧毁。有些人平常是好人,但是到了关键的时候,由于他无思想,没有判断是非的能力,在时代潮流和时髦中,或在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名义下,放弃自由选择。恶实际上是一个很平庸的现象,根本不需要什么深刻的理由和原因。启蒙之后和现代对恶的解释,显然失去了早期基督教和宗教改革时代神正论的历史处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