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宋晚期的政治体制与政治文化(第二版)
- 方诚峰
- 1754字
- 2025-03-27 18:39:13
三 高氏的立场
除了司马光,还有一个人的情形是类似的,这就是垂帘听政的太皇太后高氏。
王安石变法时期,仁宗后曹氏、英宗后高氏分别是太皇太后和皇太后,而根据现有的零星材料,曹氏和高氏都是反对新法的。漆侠先生认为,当时有一个大商人、官僚士大夫、国戚皇亲结成的反变法同盟;其中,近习国戚们的利益因新法受损后,代表他们发声的就是曹、高45。不过,无论是曹氏还是高氏,在史籍中都以不私外家著称46,很难说她们会屈从于家人的耳边风。阶级分析法在探讨社会构成时具有不可替代的犀利之处,但由此进一步衍生出的“代表论”,即将曹、高视为某个反新法集团的利益代言人,需要跨越很大的逻辑和事实漏洞47。关于曹氏、高氏在神宗时代反对新法的几条材料,都是可以质疑的。其模式化、戏剧性、人为撰造的痕迹是很明显的。而且,材料的主角是曹氏,涉及高氏的记载较少。为免枝蔓,具体辨析请参考本书附录一。
曹氏、高氏反新法在史料上之零星与暧昧,基本印证了一个常识,即按照宋代一般的政治传统,曹氏和高氏应该很少参与熙丰朝政,也不太会直接卷入新法之争议48;因此完全不必把她们两位,特别是高氏,视为某种政策取向的代言人。
曹氏、高氏是否反对新法是一个问题,她们在支持新法或反对新法两拨人中更同情哪一方,则是另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是可以追踪的。看看新法主要反对者的名单——范镇、司马光、吕公著、吕诲、范纯仁、吕大防、傅尧俞、韩维,会发现他们与反对英宗称濮王为皇考者有高度的重合。简单地讲,在“濮议”中,宰执认为英宗应该称生父濮王为皇考,而范镇、司马光等人认为应该称其生父为皇伯,英宗乃仁宗之子。范镇、司马光等人自然是在维护仁宗的利益,而作为仁宗之后、当朝太后的曹氏,对这一点无疑看得很明白。在宰执等人的压力下,太后曹氏虽曾下手书尊濮王为皇,夫人为后,皇帝称亲49,但这绝对不是曹氏的本意。
更进一步,在英宗与太后曹氏失和的情况下,司马光极力调和,始终将仁宗、曹氏的利益放在首位,他甚至用了一个极为通俗的比喻:“设有闾里之民,家有一妻数女,及有十亩之田、一金之产,老而无子,养同宗之子以为后。其人既没,其子得田产而有之,遂疏母弃妹,使之愁愤怨叹,则邻里乡党之人谓其子为何如人哉!”50
因此,曹氏留在零星史料中的是一个反对新法的形象,但更合理的说法应该是:曹氏更为同情反新法之人,因为这批人在仁宗去世、英宗登基后曾极力维护仁宗的利益,故曹后对这些人甚为感激。据《吕氏家传》,熙宁十年吕公著自知河阳(治今河南孟州南)入朝,时为太皇太后的曹氏得知之后,“尤喜曰:‘积德之门也。'”而且赐宴之际,吕公著所用的器皿款识皆有曹氏“庆寿宫”字样51。
那么神宗的母亲高氏呢?高氏是英宗之后,这就必须略及仁宗晚年立英宗为太子的问题。仁宗储贰之议先后有至和( 1054—1056)末嘉祐(1056—1063)初、嘉祐末两次高潮。范镇首发于至和末,其余人中文彦博参与了前者,司马光两次都参与了,吕诲则是在嘉祐末发言。起决定作用的是嘉祐末年的韩琦和司马光52。高氏垂帘后,英宗继统一事确实被再度翻了出来,先是肯定了至和末范镇的首发之功53。后来关于至和立储与嘉祐立储之功孰大又引发争议,最终以肯定后者了结,其实是突出了韩琦“止用谏官司马光章疏”54。张邦炜先生曾指出,高氏垂帘依靠的是她丈夫宋英宗时代的元老重臣司马光、吕公著、文彦博以及吕大防、范纯仁等55。如前所述,英宗继统与文彦博、吕诲、范镇、司马光等人有莫大的关系。因此,在新法“少年”与反新法的“老成”之间,高氏因为英宗继统一事,与后者更有历史渊源。
正是这种渊源,决定了高氏垂帘听政、亟须建立自己的权威之时,就更容易想起司马光,而不是在朝的熙丰旧臣。新的君主(或代行君权者),虽然继承了君主之位,但并非自然地就继承了前任的所有权力、权威,而必须建立自己独有的权力结构以操控朝政,在这种时候,历史的渊源就成为其用人的一个重要标准。这一点本书后面还会论及。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氏并不是因为阶级立场而天然反对新法,这方面的史料并不充分,而且实际上她对新法推行介入较少、了解有限,但高氏与反新法之人更有渊源,这些人是她用人的首选。
正因如此,从对新法的了解程度而言,高氏与司马光同属一类。但不同的是,司马光是具有理论高度的,而高氏多出于现实考虑——既然是现实考虑,则当现实改变时,立场也可调整,这是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