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一:宏观经济

1 平台跨界竞争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胡佳胤

跨界竞争模糊了市场边界, 也激发了市场活力。大科技平台间的跨界竞争可以对彼此形成制衡, 而这正是防止任何一家公司占据垄断地位的有力武器。

不知不觉间, 我们的日常生活已经离不开数字经济, 而在数字经济中最为活跃的, 则是头部的大科技平台。你可能习惯在微信或今日头条上打开新闻推送, 又或者是在百度搜索上发现了某篇感兴趣的文章。宅在家时你可能会在淘宝、京东或拼多多上下单购物, 在美团或饿了么上买菜或点外卖, 在B站 (哔哩哔哩)、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抖音、快手上找下饭视频。出门时你会用高德地图或百度地图导航, 用高德或滴滴打车,又或者骑一辆共享单车到最近的地铁站, 然后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购票。微信和支付宝的健康码、行程码、核酸结果查询功能曾是新冠疫情期间的出行标配。远程居家办公则离不开微信、钉钉、飞书、腾讯会议、腾讯文档和百度网盘等在线办公协作和文件传输软件。在这些便利的背后, 腾讯、阿里巴巴、美团、百度、京东、字节跳动等几家大科技公司在多个领域展开着激烈的跨界竞争。

跨界竞争模糊了市场边界, 人们脑海中各个平台的“主营业务”已不足以概括大科技平台业务所触达的范围。比如, 以搜索引擎起家并牢牢占据国内该市场主导地位的百度, 在2021 年香港联合交易所二次上市招股说明书1中展现的公司定位是“拥有强大互联网基础的领先AI (人工智能) 公司” 。以QQ、微信等占领社交软件市场的腾讯则定位为“世界领先的互联网科技公司”2, 其产品和服务不仅涵盖通信、社交、出行、支付、娱乐生活、电子游戏、数字内容等多方领域, 还提供云计算、广告、金融科技等企业服务。以电商闻名的阿里巴巴集团拥有“中国商业、国际商业、本地生活服务、菜鸟、云业务、数字媒体及娱乐以及创新” 3等一系列产品和服务。美团从餐饮外卖起步, 现在已经扩张为一家集“吃、喝、行、游、购、娱一站式的平台”4。字节跳动 (现已更名为抖音集团) 旗下拥有今日头条 (通用信息平台)、抖音 (短视频平台) 等产品5, 并通过直播开拓了电商业务。

大科技平台间的跨界竞争可以对彼此形成制衡, 而这正是防止任何一家公司占据垄断地位的有力武器。经济学里的可竞争市场 ( contestable markets) 理论指出, 当市场的进入和退出是完全自由和零成本时, 来自潜在竞争对手的挑战压力, 会约束市场中既有企业的定价行为。在数字时代的今天, “自由和零成本地进入和退出市场”的理论前提条件变得不是那么遥远: 在轻资产模式盛行的互联网时代, 用户和数据是最主要的资源, 而与数据收集、存储、调用、分析和应用相关的投入在各行各业都可以普遍、广泛地转化使用。在数字时代, 平台的力量变得空前强大, 原因在于数字技术和大数据的积累带来了巨大的规模效应; 双边市场的网络效应也让平台经济具备了自然垄断特征。因此, 在一个成熟的市场上打败领先者变得难上加难。即便强大如阿里巴巴, 也无法再造一个微信。然而,数字时代的另一个特征是, 数据和流量的跨产品、跨场景、跨市场流动变得更加简单, 对用户、消费者、注意力、流量的洞察成为竞争的关键。竞争对手无法再造一个微信, 但并不意味着微信就可以高枕无忧, 因为竞争对手有多种方式可以吸引用户的注意力和流量, 引流后达到的平台生态体系才是真正的竞技场。搜索、通信、社交、电商、本地生活、出行、短视频、资讯、硬件设备等行业的佼佼者, 都有可能在某一个领域短兵相接。因此, 数字时代的赢者可能拥有比以往更大的市场势力, 同时也可能面临着比以往更强的竞争压力。

数字时代的进入壁垒很可能是由数字时代的跨界竞争者来打破。也许正是预见到这一点, 头部大科技平台才通过投资并购等方式来扩张业务范围、收购潜在竞争对手、争夺人才团队、购买专利形成“护城河”。这不仅可以帮助平台企业在已有业务上扩大市场份额、增强市场势力, 也有助于开发业务新领域, 提前锁定下一个增长点, 避免潜在竞争对手兴起。大平台跨界竞争的普遍性让一些初创企业不是接受 A 平台的投资, 就是接受B平台的投资。这可能是数字时代创业者迅速变现和打开局面的一个好机会, 但某种程度上也让初创企业丧失了成长为独立力量、抗衡现存平台企业的可能性。人们熟知的产品和品牌的背后可能都是“阿里系” “腾讯系” “字节系”等大科技平台的投资派系, 各行各业的竞争最终都成为两三家大平台的竞争。这对于中小初创企业的发展以及对于整个经济体的创新活力是好是坏, 还需要更细致的研究才能给出答案。但毫无疑问的是, 平台企业通过跨界在不同行业领域形成合力, 将潜在的竞争对手纳入麾下, 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和加强自身的市场势力。防止平台以合谋或强制“二选一”等手段排除竞争是维护市场机制的应有之义; 防止平台滥用市场势力, 保留市场的竞争活力, 是监管政策需要关注的重点。

回顾大科技平台的兴起, 最先打响的是互联网公司与传统公司之间的跨界竞争。一个流传已久的段子是: 打败移动、联通的不是其他移动运营商, 而是微信; 打败实体店的不是店面而是淘宝; 打败出租车的不是出租车公司而是滴滴。互联网、移动通信和大数据时代, 大科技平台用数字技术的优势为用户提供了低价、便捷、优质、省心的产品和服务, 从而颠覆了传统的通信、商城、本地服务、出行、资讯等传统行业。以2011 年诞生的微信为例, 2013年就有报道 6 指出, “运营商逐渐沦为微信的通道,短信和语音业务都被微信抢走”; 中国移动管理层也惊叹, “再不改革就会被微信革命”。而受到用户热捧的微信, “因为分流移动运营商的利润而遭到运营商反击”。大科技平台创造的价值让广大消费者“用脚投票”,倒逼传统行业进行产品和服务的转型升级。从这个角度上来说, 我们每个消费者也都是这一跨界竞争的受益者。

创新驱动下的跨界竞争也有助于为国家层面的战略实施打开新局面,因为既得利益者往往会成为改革的阻碍者, 必须要引入新力量来破局。例如, 存款端利率市场化作为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最后一公里”, 非常不容易走完。传统银行作为利率管制下存贷款利差的既得利益方, 往往缺乏推进存款端利率市场化的动力。而在2013 年6 月, 支付宝联合天弘基金推出了集支付功能和货币基金收益于一体的余额宝, 为“草根”用户提供了低门槛和灵活提现的理财选择。余额宝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规模突破5 000 亿元, 用户数超过 1 亿, 给零售理财市场带来了“鲶鱼效应” 。监管层对金融创新激发市场活力的肯定和包容7, 让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得以在银行的“围剿”8 中生存下来。笔者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魏尚进教授、斯坦福大学Greg Buchak的合作研究发现, 余额宝这一“金融科技+货币基金”的跨界竞争, 为家庭提供了兼顾流动性和收益率的理财选择, 对银行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压力, 促使银行在零售端提供市场利率的产品。 9 以余额宝为代表的金融科技创新产品助力了存款端利率市场化的改革。

在更为宏观的层面, 平台之间的竞争或许是国与国之间数字经济竞争的热身赛。平台企业是发展数字经济和推动科技创新的积极市场力量。美国大科技公司之间的竞争似乎更侧重在操作系统、硬件设备、云计算等基础数字技术上, 而在消费领域的跨界相对较少。根据联合国发布的《数字经济报告2021 》 10 , 2016 年到2021 年, 人工智能初创企业收购数量排在前列的企业是苹果、谷歌、微软、脸书、亚马逊这些美国的大科技企业。中国的百度和腾讯在人工智能方面的布局虽然处于我国前列, 但未能处于世界前列。从云基础设施服务的收入来看, 2020 年第四季度, 亚马逊的AWS占据32%的市场份额, 微软的 Azure占20% , 谷歌占9% ; 阿里巴巴和腾讯则分别占6%和2% , 与 IBM、甲骨文等企业持平, 但与头部企业仍有较大差距。

各国发展阶段不同, 有差距也可以理解, 更重要的是通过借鉴学习来实现反超。我国的平台企业应在科技硬实力方面进行更多研发投入和创新, 成为国际市场中的头部企业, 而不能仅仅依靠数据或者用户流量的优势进行粗放式的竞争, 更不能依赖夺民众和小微企业之利的垄断租金为生。如何充分发挥大科技平台在技术、人才、数据、资金、管理运营和市场应用场景等方面的优势, 在数字经济发展的前沿领域进行布局, 在科技创新上代表国家进行高水平的国际竞争, 是摆在平台企业和监管者面前的一道重要命题。监管政策在规范平台行为的同时, 应该朝着支持平台企业和平台经济做大做强的目标前进。

十多年前, 我国的互联网企业还是新生力量, 在宽松的监管政策下以跨界挑战者的姿态颠覆了传统行业。现在, 大科技平台之间的跨界竞争成为普遍趋势, 而监管政策的重新定位带来了攻守之势的转换。数字经济的新时代之下, 跨界和跨国的竞争风起云涌, 十年前、二十年前的巨头们已经稍逊一筹, 未来十年、二十年, 赢者是谁?

1 Baidu Inc. Global Offering, March 12,2021, accessed January 11, 2023, https://www1. 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21/0312/2021031200022_c.pdf.

2 见腾讯官方网站。

3 见阿里巴巴集团官方网站。

4 见美团官方网站。

5 见字节跳动官方网站。

6 王超: 《微信求和还是迎战》 , 《中国青年报》 , 2013 年4 月1 日, http://zqb.cyol.com/html/2013-04/01/nw.D110000zgqnb_20130401_3-05.htm,访问日期:2023年1月11日。

7 《两会热议余额宝 周小川表态“不取缔” 》 , 财经网, 2014 年3 月 4 日, http://topics. caixin.com/2014-03-04/100646345.html,访问时间:2023年1月11日。

8 《银行围剿余额宝》 , 新浪网, 2014 年3 月7 日, https://finance.sina.com.cn/money/bank/bankvsyuebao/,访问时间:2023年1月11日。

9 Greg Buchak, Jiayin Hu, Shang-Jin Wei. “ FinTech as a Financial Liberator.” 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 Working Paper Series, accessed January 11, 2023, https://www. nber. org/papers/w29448.

10 UNCTAD, “ Digital Economy Report 2021 ” , accessed January 11, 2023, https://unctad. org/system/files/official-document/der2021_en.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