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国环境刑事司法的历史考察[1]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确立的污染环境罪降低了污染环境行为的入罪门槛,但刑法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保护环境方面能否充分发挥效能,还有待实践检验。对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确立环境污染相关罪名以来我国环境刑事司法的效能进行研究,有助于深入理解污染环境罪所植根的司法土壤与社会环境,有助于深刻理解我国现阶段环境政策与刑事政策之间的关系,也有助于我国环境司法相关障碍的破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