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以前“古今字”学术史研究
- 蒋志远
- 15890字
- 2025-04-08 21:09:30
前編
緒論
一 研究概述
“古今字”是中國傳統語言文字學領域中一個有着悠久歷史並沿用至今的重要概念。它於訓詁活動大興的漢代應運而生,訓詁家常用它指稱一個詞在不同時代采用了不同書寫形式的現象。中國的文獻典籍浩如烟海,在漫長的文明史中,不同時期的人記録同一個詞或音節往往有不同的用字習慣。因此,隨着歷史的演進和典籍的流傳,某一種與前代語文生活相適應的用字習慣很可能給後人造成理解上的困難。爲了掃清這類閲讀障礙,自漢代以降,歷代訓詁家就這類“古今字”問題做了大量的訓詁考辨工作。這些前人留下的訓詁成果是豐富的學術礦藏,對於今天研究漢語歷時字詞關係、漢字職能的發展演變等問題有着很高的價值。因此,從學術史的角度,對前人的“古今字”訓詁工作開展全面的整理和研究就顯得十分必要。正如何九盈指出的:“對古代語言學著作中一些常見的名詞術語要進行一番徹底的研究,基本名詞術語搞不清,我們就難以對古人的學術成果作出準確的評價。”[1]
從總體上看,歷代“古今字”訓詁材料貯存量大,分布廣泛且體例不一。長期以來,學界的相關研究多聚焦各時期局部訓詁材料中的“古今字”指論,尚缺乏對這些材料進行跨時代、跨著作的整體彙纂和分析研究。這使得各時期“古今字”訓詁工作的面貌一直難以得到全面反映,不利於人們充分認識前人“古今字”訓詁工作的價值及其所揭示的語文問題,這種狀况與大量“古今字”訓注材料所藴含的學術價值是不相稱的。有鑒於此,由李運富教授擔任首席專家的學術團隊承擔了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古今字’資料庫建設及相關專題研究”,擬藉助當今數字化的古籍數據庫,全面搜集和整理歷代“古今字”注釋材料(簡稱爲注列“古今字”材料),從學術史梳理和字用分析兩個角度研究“古今字”訓詁傳統的源流以及“古今字”訓詁反映的漢字歷時字用狀况。該項目的總體工作包含兩部分:一是彙纂和整理歷代注列“古今字”材料,建設“古今字資料庫”;二是基於整理成果的“古今字專題研究”,包括“古今字學術史研究”和“古今用字現象研究”兩個專題。根據部署,我們承擔全面收集整理唐以前的“古今字”訓注材料,並在此基礎上考察唐以前“古今字”學術史客觀面貌的任務。
“以前”“以後”“以上”“以下”是否包含本數,現代人有不同的觀點。但歷史地看,甲骨文中的“以”像人攜帶物品的形態,本義是“攜帶”“領屬”等。“以”的介詞用法也承襲了上述意義特徵,因此傳統上“以前”“以後”“以上”“以下”一般包含本數。本書在定名時所持的是這類傳統認識,所稱的“唐以前”是包含唐代的。
我們對唐以前這個時代有着如下認識。
首先,在訓詁學史上,漢代是訓詁工作的系統化期[2],以鄭衆、鄭玄爲代表的漢儒以今釋古、遍注群經,他們開創的“古今字”訓詁範式薪火相傳,繼而又爲六朝、隋唐的學者發揚光大,“古今字”開始被大量用於再度注釋,其訓詁對象亦廣涉經史百家。所以在産生和發展上,唐以前的“古今字”研究有較高的學術史地位。
其次,唐以前的“古今字”訓注材料均以文獻的手寫傳播爲共同文化背景,這一時段的“古今字”問題成因複、類型多樣,各訓詁家也對此用力甚勤,使這批材料具有與衆不同的典型性意義,開展唐以前“古今字”訓注研究,對於考察五代之後以文獻印刷傳播爲背景的“古今字”訓詁有比較借鑒意義。
最後,唐以前古籍流傳至今者數目有限,前代學者以及現代古籍語料庫對這些文獻的整理也最爲完善和成熟,這使本選題的研究工作量適宜可控,同時材料收集的全面性和精確性也將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證。
綜上所述,我們認爲對唐以前“古今字”學術史展開研究,有着以下幾個方面的意義。
首先,全面彙集唐以前“古今字”訓注材料,系統地發掘和整理一批古籍字裏行間的前人訓詁積澱,其成果本身即具有一定的史料價值,這些材料將爲學界充分認識和利用“古今字”訓詁成果提供檢索便利和文獻上的支持。
其次,實事求是地描寫唐以前“古今字”研究史,客觀歸納各家的“古今字”觀念及其傳承脉絡,對於正本清源地描寫和完善“古今字”史和訓詁學史,以及修正學界長期以來對“古今字”術語和前人“古今字”研究的某些誤解是有益的、必要的。
再次,從古人的論述入手考察他們對“古今字”問題成因的認識,對瞭解漢語字詞關係和字際關係、完善漢字學理論和弘揚漢字文化有積極的意義。
最後,本研究的經驗對考察其餘各時期的“古今字”學術史都有理論和實踐上的參考價值,研究具有可持續的發展前景。
二 研究目標與思路
本研究意在通過全面檢索、彙集、整理唐以前學者的“古今字”訓注,分析歸納前人“古今字”訓詁的注釋體例、注釋意圖,並在此基礎上客觀描寫唐以前各時期“古今字”學術研究的傳承和發展情况,總結“古今字”訓詁的價值和意義。
爲了實現上述目標,首先需要對唐以前“古今字”訓注材料進行調查和整理。由於研究的對象來源於各種古籍文獻,因此在調查收集的過程中除需要摘録訓條本身外,還必須逐一考證各訓條指論的字組及其記録職能,還有作者(包括轉引者)、時代、文獻來源等信息。其次,研究還需考察各訓詁家的“古今字”研究狀况。學術史是静止而客觀的研究對象,本研究首先要立足古人的本意,對他們的“古今字”訓詁情况進行客觀、全面的描寫。在此基礎上,本研究還將結合古人的論述分析解釋唐以前“古今字”訓詁的體例、作訓意圖及“古字”“今字”之間的關係,總結其意義和價值。在此基礎上,還需要比較各時期的“古今字”訓詁成果,展現“古今字”學術成果及學術觀念的傳承和發展。
結合上述研究目標和研究方法,我們主要按以下幾個步驟開展研究。
第一步,收集材料。以關鍵詞“古”“今”爲標記,在“中國基本古籍庫”“瀚堂典藏”等古籍庫中對唐代及以前古籍中有關“古”“今”的訓注進行初步摸底測查,並將擬收録的内容置入數據庫進行精確檢索和書影覈對。[3]
第二步,整理和統計。辨析各種有關“古”“今”的訓條具體所指,將其中確屬討論“古今字”問題的訓條彙集貯存,標注各訓條所指“古字”“今字”及其所記詞義,在此基礎上統計有關數據,繪製成統計圖表。
第三步,考察論述。考察各時期“古今字”訓詁狀况,分析各家對“古今字”概念、“古今字”成因等問題的認識,分專題討論考辨“古今字”訓注的特點,總結“古今字”訓詁的意義和價值。
三 相關問題的説明
(一)關於“‘古今字’訓注”與“訓注‘古今字’”
本研究意在以古代訓注爲本,從學術史的角度考察唐以前各家是如何認識和研究“古今字”現象的。這裏有必要説明書中將多次出現的“‘古今字’訓注”以及“訓注‘古今字’”這兩個概念。
“‘古今字’訓注”是訓詁家在訓詁工作中用特定方式指論“古今字”現象的一批訓詁材料,一般表現爲具體的訓條,是包含了各家判斷“古今字”關係表述用語和論述過程的原始材料。這種材料可能存在於隨文而作的注釋中,也可能存在於纂集類訓詁專書和有關考證材料中。
“訓注‘古今字’”即訓詁家在注釋中認可的“古今字”。現代學者通常所説的“古今字”,很多時候是按照今人確定的標準來判斷的,具有學理性質,而“訓注‘古今字’”是古人依據其觀念指論的,這種觀念和現代人未必一致。若研究者以今人的“古今字”概念來考察文獻,則不管古人指論與否,凡符合其定義的材料都將視作“古今字”加以收集,反之則必須排除。而“訓注‘古今字’”是業已存在的訓詁成果,研究“古今字”學術史,我們衹能根據古代學者的訓詁本意考察古人對“古今字”現象的認知,以達到“學史求真”(“求真有、求真意、求真評”)[4]的要求。
(二)關於“術語”與“古今字”的表述用語
前文已經使用了“術語”表示各家對“古今字”問題的表述用語。其實從理論上看,“術語”是現代人的概念,《漢語大詞典》對它的解釋是“各門學科中用以表示嚴格規定的意義的專門用語”[5]。因此“術語”的重要特徵是有相對明確、穩定的表述形式。而綜觀唐以前的文獻,各家對於“古今字”的表述形式並不統一,有“古今字”“今古字”“古(今)作(爲)某”“古(今)某字”“古(今)文(字)”等等,儘管它們都能有效指稱“古今字”現象,但嚴格地説,這些都不能算是現代科學意義上的“術語”,僅能算是各家對這一現象的不同表述用語。然而爲了表述上的便利,我們權且把各家對“古今字”現象的各種表述用語都看作“術語”,並且在不針對具體引語的情况下統一用“古今字”這個術語代稱,這並不意味着古代學者已經具備了現代人的術語規範意識。
(三)關於“古今字”訓詁材料的檢索、收録標準
本研究的材料檢索主要依靠網絡古籍庫,所據古籍底本以語料庫提供的書影爲準,如同一古籍有多種書影,則以其中刊刻清晰、年代較早的爲準。若書影文字存在錯訛,影響理解,我們還將參考後人的相關校勘成果確定文本内容。誠然,數據庫收録之外的唐以前其他古籍中或許還有散見的“古今字”注釋材料,但囿於時間和精力無法逐一翻檢,有待今後補充。
在進行材料檢索時,我們以“古”“今”分别作爲入庫檢索的基本關鍵詞,這主要考慮到古代學者討論歷時語文問題時“古”“今”是最爲常用的時間標記。爲了忠實反映古人的“古今字”觀念,凡是没有“古”“今”標記,無法判斷作者注釋意圖的訓條,即便所涉字例按今人標準可歸於“古今字”範圍的,我們也一概不予收録。因此本書所言唐以前“古今字”訓注,都是包含“古”或“今”等標記用語的“古今字”訓注。我們相信,這部分材料是能够充分反映唐以前“古今字”學術史基本情况的。此外從經濟性的角度出發,本書對唐以前學者明言轉引的“古今字”故訓將采取兩種處理方式:如果故訓原著至今存世,如《説文解字》《三禮注》等,則後人的轉引不再贅録;如果故訓原著已經亡佚,如《古今字詁》《字書》等,則後人的轉引將作爲輯佚材料收録,並注明出處和轉引人。如果作者在同一著作的不同位置對同一組“古今字”反復指論,則一般保留首見注釋。
(四)關於“古今字”訓詁材料整理成果的展示
材料收集和整理是本研究的基礎性工作。本研究收集整理的“古今字”訓詁材料,都要逐一經歷關鍵詞檢索、材料判斷、文本摘録、標點斷句、覈查古籍原版書影、辨别術語所指“古字”與“今字”、歸納“古今字”記録職能以及背景標注等多個步驟。我們在這項工作中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過程極爲艱苦,但數量龐大的整理成果却無法一一詳細介紹。綜合考慮之下,我們决定將成果以前編和後編的方式呈現,前編屬於通論展述的性質,將分析一部分具有代表性的“古今字”訓詁材料,後編《唐以前“古今字”訓注材料彙纂》則整體呈現各訓條的標點整理成果,並標注各訓條時代、作者、出處、字例、所記職能等相關屬性,以求更加全面地展現我們的工作成果。
爲了行文的方便,在展示“古今字”訓詁材料時,本書將以【】標示古籍中被訓釋字句(古籍中這部分内容通常以大字或者字頭的形式標示)。而在包含再度注釋的訓條中,除用【】標示典籍原文外,本書還用()標示原注,其餘則爲再度注釋者的意見。原文的每一個脱字,都用一個□替代。此外,爲了明確字跟詞的區别,本書以“{ }”號標示文字記録的有關詞項。詞項是指負載一個義項的語音形式,不計較形式的話也可以直接稱詞義。
(五)關於本書寫作所用字形
本研究以唐以前“古今字”訓注爲研究材料,將涉及大量的歷時漢字形體。古書中可能會出現《爾雅》亦作《尒雅》或《爾疋》,以及爲與“为”“爲”並存並用等情况。爲表述準確起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十七條第五款對繁體字、異體字使用的有關規定[6],本書將以繁體字寫作。對於古籍中的異體字,除少數缺筆避諱字外,也都一仍其舊,依照書影用字情况録入,以求客觀真實。
四 “古今字”研究綜述
(一)對“古今字”學術史的研究
1.概况
“古今字”術語産生於漢代,至今已有一千餘年的歷史。總體上看,古代學者多側重於“古今字”的訓詁應用,真正的“古今字”學術史整理是從現代學者開始的。就現有成果而言,相關“古今字”學術史研究大多以某一重要人物或者著作中的“古今字”指論爲本,尚無就某時期“古今字”訓詁材料進行全面彙總和探討的學術成果。儘管如此,我們仍然相信這些從局部材料出發考察“古今字”學術史的研究值得我們借鍳。研究者若尊重古人注釋原意實事求是地開展研究,則管中窺斑亦可知全豹;但倘若研究者以今律古,把經過現代人重新定義的“古今字”概念强加於古人,拘泥於局部材料進行孤立的研究,則也可能一葉障目而不見泰山,無法還原前人“古今字”研究的真實面貌。這兩種治學態度在現有的“古今字”學術史研究著作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反映,前者值得學習,後者則須力求避免。以下我們謹參考目力所及的文獻資料,就有關漢、魏晉、唐、清四個時期的“古今字”學術史研究狀况擇要介紹如下。
2.對漢代“古今字”學術的研究
有關“古今字”一詞所能查找到的最早文獻用例,是《漢書·藝文志》於“《孝經》家”類别之下所録《古今字》一書。但此書已經散佚,僅存書名,具體内容現無法考證。而時至東漢,隨着訓詁的繁榮,以鄭衆(鄭司農)、鄭玄爲代表的古文經學家以今釋古,在遍注群經的過程中對勘比辨歷時文獻的文本差異,爲了説解歷時文獻中用字不同的現象,掃清文獻閲讀的障礙,逐步形成了用“古”“今”來説明歷時同詞異字現象的訓詁樣式,可謂開“古今字”學術風氣之先。
一般認爲,最早使用“古今字”術語作注的是東漢的鄭玄。他在《禮記·曲禮下》“君天下曰‘天子’,朝諸侯、分職、授政、任功曰‘予一人’”下注曰:“《覲禮》曰:‘伯父實來,余一人嘉之。’余、予,古今字。”對於鄭玄的“古今字”訓詁,王曉嵐認爲:“鄭玄作爲第一次提出古今字這一術語的人,他對古今字的理解最能反映傳統語言學中古今字的本質。古今字的本質是歷時的同詞異字現象。今字的産生是爲了解釋古字的字義;古今字是用字方面的問題,而不是造字的問題。”[7]客觀地看,“古今字”的確首見於鄭玄著作,指稱一個詞古今用字存在差異的現象,其成因也不限於造字活動,但我們認爲“今字的産生是爲了解釋古字的字義”這一結論是值得商榷的,因爲“今字”的産生是客觀的語文現象,它和訓詁家用“今字”解釋“古字”的學術活動不屬於一個理論層面。此外,劉新春認爲,在鄭玄之前,鄭衆已意識到“古今字”現象,衹是没有運用“古今字”這個術語。如《周禮·饎人》鄭玄注引鄭司農云“故書饎作”,其“故書某作某”實際上就是“古今字”[8]。對此李運富指出,根據鄭玄著述中對鄭衆言論的引用來看,較鄭玄更早的鄭衆曾云“繅當爲藻。繅,古字也,藻,今字也,同物同音”,並對古書中立、位二字的關係注曰“立讀爲位,古者立、位同字”。他認爲,“若此語的確是出自鄭衆,則如此典型的指稱‘古今字’的術語就屬於他的發明,其中‘同物同音’(即‘同義同音’)、‘立、位同字’的表述更進而揭示了‘古今字’概念的實質,即同詞而異時異字,故可以説鄭衆是更早論述過‘古今字’問題,並使用了有效的術語的學者”[9]。而對於漢儒“古今字”訓詁術語的形式,李運富表示除“古今字”外,還有“古文某”“某古字”“某今作某”等表述形式,但漢儒訓注中的“古文”“今文”有的是爲校勘古文經和今文經版本上的字詞差異而用,並不一定是在用“今字”訓釋“古字”,“衹有脱離了版本束縛的‘古文’、‘今文’纔可以稱得上是‘古今字’訓詁的術語”[10]。李運富主張“古今字”實際上指稱的是一種語文現象,“古今字”及其術語變體,都是爲了注釋這種語文現象。而從源頭上看,“古今字”訓詁最初包含於各種對歷時文獻中語文現象的討論當中,“古文”“今文”“故書”等注釋語往往還和文獻版本校勘有關,關聯的字例也未必都有同職能的關係,因此研究中遇到包含“古”“今”的訓條需要明辨其具體所指。
3.對魏晉“古今字”學術的研究
從魏晉開始,“古今字”訓詁涉及的對象已廣及經史百家,孟康《漢書注》、晉灼《漢書注》、韋昭《漢書音義》《國語注》、顧野王《玉篇》(《原本〈玉篇〉殘卷》)以及佚名《字書》等著作當中都出現了“古今字”訓條。而學術界討論比較集中的,是張揖的“古今字”研究專書——《古今字詁》。
《古今字詁》雖已散佚,但是歷代文獻中尚有零星引文可供輯佚,例如唐代顔師古《匡謬正俗·卷六》:“或問曰:‘今山東俗謂‘伏地’爲‘趺’,何也?’答曰:‘趺者,俯也。’”之後就有按語曰:“張揖《古今字詁》云‘頫、府,今俯、俛也’。”對於這部書的性質,洪成玉認爲,《古今字詁》中有解釋古字的,有解釋今字的,其“古今”當理解爲一個語言單位,其“字詁”應理解同清代黄生所著《字詁》。[11]從這一觀點看,《古今字詁》應理解爲“古代和現代對於字的解釋”[12]。而孫雍長則認爲,張揖《古今字詁》中的“古今字”,實際上是對鄭玄“古今字”觀念的沿用和繼承。[13]近年蘇天運又在重新整合、分析了衆多該書佚文後指出,《古今字詁》是張揖在漢代“古今字”研究基礎上“專門收集漢魏文獻訓詁中涉及古今不同用字的材料,並以今字爲字頭進行分部編排的訓詁工具書”,對其書名的理解應該是“具有古今對應關係的字的訓釋”,“而張揖並没有自己獨立的‘古今字’思想,其《古今字詁》衹是收集了漢魏時期訓詁家們注釋過的‘古今字’材料,反映的是漢魏時期‘古今字’研究的成果”[14]。在《古今字詁》之外,集中研究魏晉“古今字”注釋情况的成果尚且有限,該時期“古今字”訓詁材料的輯佚和研究還有一定的空間。
4.對唐代“古今字”學術的研究
至唐代,訓詁學迎來了一個發展的高峰,顔師古《匡謬正俗》和《漢書注》、李善《文選注》、孔穎達《五經正義》、陸德明《經典釋文》、玄應及慧琳《一切經音義》等一大批訓詁著作中都出現了大量的“古今字”指論。但目力所及,學界研究仍多集中於顔師古的“古今字”訓詁。有學者對顔氏所論“古今字”包含的文字現象進行了歸類分析,如:孫雍長認爲其中包含了“漢字字體演進過程中不同歷史時期所産生和使用的一些異體字……漢字孳乳發展過程中用‘加注意符’的構形模式所造出的字……從廣義的、共時的角度來看構成通假字的(如‘蚤’、‘早’)”[15]三類文字現象;而鄭玲表示顔師古所論“古今字”中“古字”和“今字”之間絶大多數是異體字關係,也有假借、本原字—後起字、同源通用字關係。[16]我們認爲,異體字、假借字、同源通用字、本原字—後起字這些概念是分别從不同的角度立論的,在某一具體字組上可能形成交叉,所以這種對顔師古“古今字”的分類描述在邏輯上存在缺陷。
對於這個問題,王秀麗、别敏鴿似乎覺察到了其中的矛盾,但是她們並未從唐人的角度總結顔師古的“古今字”訓詁,依然囿於現代學者以今律古的“古今字”觀念樊籬。她們表示:“東漢史學家班固著《漢書》好用古文奇字,唐初顔師古爲《漢書》作注,大量使用‘×,古某字’這一訓詁術語解説文字關係。‘×,古某字’,在訓詁學上通常從用字的角度來説明古今字關係。但我們在閲讀《漢書注》時發現顔氏‘×,古某字’並不能單純用(於)説明古今字關係……筆者選取《漢書》顔注中數十條‘×,古某字’訓詁條例,仔細研讀,認爲‘×,古某字’具有説明古今字、通假字、同源字、異體字的作用。”[17]從這段話中可以看出二位學者已經認識到訓詁家會用“×,古某字”從用字的角度來説明“古今字”關係,並且在論文中也總結了顔師古“×,古某字”指稱了“通假”“異體”等文獻用字情况,但她們仍受先入爲主的觀念羈絆,認爲“古今字”僅指稱形體上有孳乳關係的字,因而繼續糾纏於“古今字”與通假字、同源字、異體字等概念之間的比辨,對這些術語的不同指稱角度没有明察,其結論值得商榷。
關玲對顔師古《漢書注》當中涉及“古今字”問題的訓條也進行了大範圍的測查和分析。她在綜合考察顔師古《漢書注》《匡謬正俗》《急就篇注》中指論的“古今字”材料後指出,顔師古表述“古今字”現象時並無統一的術語,除引用前人之語使用了“古今字”術語外,其最常用的關於“古今字”的術語表達是“某,古某字”。而顔氏所論的“古今字”,實際所指的是“形體不同,而記詞相同,讀音完全一致,産生時代有先後之别的兩個字”[18]。我們根據顔師古的訓注材料,結合關玲的研究結論可見,顔師古訓釋的“古今字”例實際上包羅豐富,其成因可以分爲多種類别,並不專門針對形體上有孳乳關係的字。顔師古出於訓詁的目的用“古今字”術語爲讀者掃清歷時文獻的閲讀障礙,這正是傳統“古今字”訓詁觀念的體現,與鄭衆、鄭玄爲代表的漢儒一脉相承。
同時值得注意的是,已有顔師古“古今字”訓詁研究成果的統計數字也參差不一。就《漢書注》中術語“某,古某字”的使用統計而言,何玉蘭的“窮盡性”統計結果爲176條[19],而程明安却統計有422條[20],兩者均未列具細目而數字又如此懸殊,令人疑惑。關玲統計“顔師古在《漢書注》中又提到的古今字,不計重複共有139組”[21],且於論文之後附有細目,但其統計僅以不同字組爲單位,删除了大量顔師古針對同一字組的訓條,也不利於全面反映顔師古使用“古今字”術語的有關情况。
5.對清代“古今字”學術的研究
漢代以降千餘年間,學者們多是出於單純的訓詁目的沿用“古今字”注釋,對“古今字”現象進行規律性總結的研究成果並不多見。而清代學者在繼承了這一訓詁傳統的同時,還展開了一系列有關“古今字”性質、成因的探討,其中的代表人物有段玉裁、王筠、徐灝等。他們的“古今字”研究引起了學術界的極大關注。
乾嘉巨儒段玉裁所著《説文解字注》對“古今字”現象指論頗多,其中不乏對“古今字”性質的專門闡述,例如“凡讀經傳者不可不知古今字。古今無定時,周爲古則漢爲今,漢爲古則晉宋爲今;隨時異用者謂之古今字,非如今人所言古文、籀文爲古字,小篆、隸書爲今字也”[22],從不同的角度揭示了“古字”“今字”時代的相對性,而且指出了“古今字”的差異並不是字體風格的不同,頗有見地。這一論述揭橥“古今字”現象是用字問題,屬於訓詁的範疇。
段玉裁對於“古今字”的説解受到了學者的重視。趙海燕總結了段玉裁“古今字”論反映出的三方面的理論主張:首先,在“古今字”的含義上,謂“古今人用字不同,謂之古今字”;其次,對於“古今”的理解,有“古今無定時,周爲古則漢爲今,漢爲古則晉宋爲今”的觀點;最後,就鄭玄“古今字”的理解,則論“凡鄭言‘古今字’者,非如《説文解字》謂古文、籀、篆之别,謂古今所用字不同”,反映了段氏認定“古今字”並非形體演變所致。[23]劉琳也從屬性歸納的角度對段氏的“古今字”用例進行了概括性描述,認爲段氏所論“古今字”中,其“古字”和“今字”之間具備“記録同一個詞項”“聲音相同或相近”“處於不同的時代”“字形不同”這四個特徵。而就“古字”和“今字”的字際關係而言,則可以依所占比例大小細分爲異體字、本字與通假字、同源同義字、假借字和後造本字、古本字和重造本字、源本字和分化本字、假借字和假借字、通假字和通假字八種情况。[24]
段玉裁之後的王筠在著作中没有對“古今字”進行專章論述,但他指明某字與某字是“古今字”的訓條却散見於著作之中。王筠“古今字”研究異於前人的一項特色,是對“古今字”現象成因進行了大量的探討。身爲《説文》學家,他通過觀察《説文》的“異部重文”,總結出了漢字增旁造字的孳乳規律,即“分别文、累增字”。在其著作對“古今字”的指論當中,王筠有意識地運用這一理論成功地解釋了一批形體上具有“造字相承,增偏旁”關係的“古今字”成因。例如“虹之籀文從申,(《説文》)云‘申,電也’,知申是古電字,電則後起之分别文”[25]“《説文》爰、援下皆曰‘引也’,是爰爲古文,援爲後來分别文”[26]“畕是古文,畺、疆皆其累增字”[27]等等,都是在“古今字”指論中用“分别文”或者“累增字”替换了原本“今字”的地位,即意在用他的最新研究發現來解釋這些“今字”的成因。
對於王筠的這一創舉,學界一度缺乏客觀的認識,有把王筠的“古今字”認識與他的“分别文”“累增字”研究相混淆的現象。孫雍長認爲,王筠的“古今字”概念主要還是指“區别文”,但是不同歷史時期所産生的異體字,也包括在王筠的“古今字”範圍之内[28];李淑萍認爲“王筠藉由分析古字和今字的關係,從中歸納出文字發展的規律,提出‘分别文’、‘累增字’的概念”,以及“王筠提出‘分别文’、‘累增字’之説,特别留心古今字體上的關聯,着重於漢字形體的增益與孳乳演變,因此,王筠在古今字研究上的貢獻,應當肩負着‘概念轉向’的橋梁地位”[29];劉海燕認爲“總的來看,王筠所强調的‘古今字’主要是‘分别文’”[30]。對於這類觀點,蔣志遠通過廣泛彙集王筠著作當中的“古今字”和“分别文”“累增字”指論分析認爲,“古今字”和“分别文”“累增字”有完全不同的來源背景。“前者是一個傳統的語言文字學概念,後者是王筠‘重文’研究的重要成果。這幾個概念在王筠著作的術語體系中是並存並用的。從邏輯上分析,不同的概念在同一個學術思想框架中並存,它們在内涵上必然有區别,在使用上也有不同分工。”[31]而王筠指論“古今字”字例,是以溝通字詞關係、掃除文獻閲讀障礙爲目的的。他所論的“古今字”屬於訓詁的範疇,指的是記録一個詞,不同時期的文獻中使用了不同的漢字這一現象,並不專門針對漢字的孳乳造字現象。[32]
較王筠稍後的徐灝,曾在《説文解字注箋》中“祐”字下注曰:“箋曰:右、祐古今字。凡古今字有二例,一爲造字相承,增偏旁;一爲載籍古今本也。”[33]對此,洪成玉認爲:“徐灝雖然提出了‘古今字有二例’,但從他在《説文解字注箋》中對古今字的分析來看,主要傾向於前一例,即把‘造字相承,增偏旁’的看作是典型的古今字。……關於‘載籍古今本’的古今字,……其實,由於現存的典籍面目已非古籍之舊,要據以判斷古今字,是有困難的,因此,徐灝所説的‘古今字有二例’,其價值衹存在於‘造字相承,增偏旁’。”[34]孫雍長表示:“徐氏所説的‘造字相承,增偏旁’式的‘古今字’即王筠所提出的‘分别文’和‘累增字’;所説‘載籍古今本’式的‘古今字’,則主要是指鄭玄所説的古今字。”[35]而劉伊超通過全面收集和分析《説文解字注箋》的“古今字”訓條後指出:“徐《箋》古今字概括的是記録同一個詞的先後不同的兩個字,古字和今字在某一個意義上共詞通用,構成古今字,反映的是歷時同詞異字關係。”[36]從劉伊超彙總的訓條來看,徐灝指論的“古今字”例中,有一部分“古字”和“今字”之間並没有“造字相承,增偏旁”關係。
面對這些有明顯分歧的解讀,李運富、蔣志遠分析認爲,徐灝所謂“造字相承,增偏旁”,即是脱胎於王筠的“分别文”“累增字”研究;而“載籍古今本”,則是歸納段玉裁“古今字”論述中“凡言‘古今字’者,主謂同音而古用彼今用此者異形”“古今無定時,周爲古則漢爲今,漢爲古則晉宋爲今,隨時異用者謂之古今字”等觀點而成。徐灝這樣做一方面是出於對王筠“分别文”“累增字”的誤解而將“造字相承,增偏旁”的文字孳乳現象全部當成“古今字”;另一方面却無法用“分别文”“累增字”涵蓋所有的“古今字”事實,衹好再用“載籍古今本”來作爲補充。這種有邏輯缺陷的“古今字”表述,對後人造成了極大的誤導,值得研究者注意。[37]
(二)對“古今字”性質的研究
目前,學術界對於“古今字”的性質及其内涵仍未形成統一的認識。如李運富總結的:“關於‘古今字’,學術界主要呈現兩種看法,一種認爲是歷時文獻中記録同詞同義而先後使用了不同形體的一組字,先使用的叫古字,後使用的叫今字,合稱古今字;另一種認爲是爲了區别記録功能而以原來的某個多功能字爲基礎分化出新字的現象,原來的母字叫古字,後來分化的新字叫今字,合稱古今字。”[38]
認爲“古今字”是歷時的同詞異字現象,持這種觀點的學者有劉又辛、裘錫圭、王寧、楊潤陸等。劉又辛曾指出:“以時代爲標準可以比較同一個詞古今用字的不同,這類字叫古今字……有些是先秦的假借字,後來變成了形聲專用字(即本字);有些是從字根(或叫初文)分化孳生的同源字;有些是異體字。從歷史演變的角度看,都是古今字。”[39]裘錫圭指出:“一個詞的不同書寫形式,通行時間往往有前後,在前者就是在後者的古字,在後者就是在前者的今字。……説某兩個字是古今字,就是説它們是同一個詞的通行時間有先後的兩種書寫形式。……近年來,還有人明確主張把‘古今字’這個名稱專用來指有‘造字相承的關係’的字。他們所説的古今字,跟古人所説的古今字,不但範圍有大小的不同,而且基本概念也是不一致的。”[40]針對把“古今字”説成造字孳乳概念的説法,他批評道:“‘古今字’本來是在解釋古書中的難字時所用的一種術語,並不是用來説明文字産生先後的。我們似乎没有必要賦予這個舊術語以新的意義,把古今字限制在有造字相承關係的範圍裏。”[41]王寧等主張:“所謂‘古今字’,是一種縱向歷時的同詞異字現象,即記録同一個詞(實際是詞的某一義項),不同時代社會用字不同,前一個時代所用的字叫古字,後一個時代所用的字叫今字。”[42]楊潤陸表示:“古今字所涵蓋的範圍包括由於漢字孳乳分化而造成的同詞異字、由於古今字義變用而造成的同詞異字及音義相同而古今異用這三種情况。文字職務分化、合併、轉移(完全轉移和部分轉移)都可以造成同詞異字。”[43]這一類看法相對來説屬於比較傳統和客觀的“古今字”認識。
認爲“古今字”專指爲了區别記録職能而以原來的某個多功能字爲基礎分化出新字的現象,持這種觀點的代表學者有王力、洪成玉、賈延柱等。王力主編的《古代漢語》教材中設有“古今字”一節,主張“古今字”的産生是由於“古字‘兼職’多”,後起的今字衹是“分擔其中一個職務”,並以“責”與“債”、“舍”與“捨”爲例,謂“‘責’、‘舍’是較古的字,‘債’、‘捨’等是比較後起的字。我們可以把‘責’‘債’、‘舍’‘捨’等稱爲‘古今字’,‘責’‘舍’所移交給‘債’‘捨’的衹是它們所擔任的幾個職務中的一個”[44]。由於王力主編的《古代漢語》是衆多高校的古代漢語課程教材,因此這種“古今字”主張的影響很大,接受這種看法的學者爲數不少。如賈延柱認爲:“古今字是字形問題,有造字相承的關係。産生在前的稱古字,産生在後的稱今字。在造字時間上,古今字有先後之分,古今之别。古今字除了‘時’這種關係外,還有一個極重要的特點,就是古字義項多,而今字衹有古字的多種意義中的一個,今字或分擔古字的引申義,或取代古字的本義。”[45]相比而言,這一派觀點更加傾向於將“古今字”視作一個指稱漢字孳乳“造字相承”問題的術語。對此,李運富、蔣志遠指出,這種觀點從發生上看與徐灝的誤導密切相關。徐灝出於對王筠的“古今字”觀念的誤解,將“古今字”錯誤地分爲了“造字相承,增偏旁”和“載籍古今本”兩類,而後人則對其中“造字相承,增偏旁”的現象頗爲重視,於是捨棄了“載籍古今本”,而將“有造字相承關係的古今異字”抽换成了“古今字”的内涵,造成了目前“一個術語,兩種理解”的現狀。[46]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受後一種觀念影響,有學者已開始用這種指稱文字孳乳現象的“古今字”觀念來考察“古今字”學術史。例如洪成玉認爲:“‘古今字’起初是指在經傳中的同詞而古今異字……到了清代,古今字的含義開始漸趨一致,定位於分别字(今也稱區别字),但仍沿用‘古今字’這一術語。……自清代以來對漢字發展的深入研究表明,古今字是漢字適應漢語詞義的發展,遵循漢字造字的規律、滿足記録新詞産生需要的文字現象。”[47]李淑萍認爲:“王筠在古今字研究上的貢獻,應當肩負着‘概念轉向’的橋梁地位。”[48]而從實際材料上看,王筠著作中的“古今字”與“分别文”“累增字”都是並存並用,在不同理論層面各司其職的,他本人也並無將“古今字”與“分别文”相混淆的主張[49],所以相關描述並不符合事實。我們認爲,既然現代學者對“古今字”的認識與古人已有較大差别,那麽若是從學術史的角度對“古今字”這一術語進行考察,首先應當避免以先入爲主的觀念曲解古人原意,而應當站在古人的角度,真實客觀地描述研究對象。
而對於兩種有概念差異的“古今字”,也有學者主張變换術語以求避免理解上的分歧。如李運富認爲,指稱造字孳乳問題,不宜用“古今字”。他主張:“訓詁學意義上的‘古今字’被改造成了文字學意義上的‘古今字’,殊不知此‘古今字’已非彼‘古今字’,既然已經偷换成今人的概念,那爲什麽還要用古人的名義呢?除了竄亂學術史外,似乎没有别的積極意義。”[50]“在指文字分化現象時,最好不要使用‘古今字’這個具有訓詁意義的概念,更不能以今律古,把古代注釋家所標注的‘古今字’都看成母字與分化字。”[51]王寧則主張將“職能未分”的字稱作“母字或源字”,而將“職能細分”的字稱作“分化字”。[52]此外,蔣紹愚亦主張用“本原字”“區别字”來指稱漢字分化現象中的母字與新造字。[53]綜合起來看,這些學者認識到了傳統的“古今字”問題成因的複雜性,若要討論某一類文字現象,就需要有的放矢地設置特定術語。我們認爲這些變换術語的學術主張對於當前語言文字學的研究是積極的、有益的。
另外,在“古今字”與“繁簡字”“異體字”“通假字”“同源字”等其他術語的概念辨析上,學術界的相關討論亦曾十分熱烈。對此劉又辛批評道:“(古今字)跟假借字、異體字、同源字劃分的標準不同,因此不能拿古今字跟假借字、異體字、同源字相對立;不能説某某是古今字,不是假借字等等。如果這一點不搞清楚,就會把幾個術語糾纏在一起,越説越糊塗。”[54]客觀地看,“古今字”與“異體字”“通假字”“分化字”實質上是就不同角度而言的術語,因此它們很有可能在特定的材料上形成交集。同樣的材料,從歷時用字角度來説,可構成“古今字”關係;從漢字構形的角度而言,可構成“異體字”關係;從音近同用的角度而言,可構成“通假字”關係;從漢字造字演變角度而言,可構成“母字”與“分化字”關係。我們認爲,將基於不同角度提出的術語進行比較實際上是不必要的,因爲就“古今字”這個概念而言,“異體字”“通假字”“分化字”都可能是“古今字”的成員,但是它們跟“古今字”却不能並列。概念的比辨,不應該忽視這種邏輯上的區别。
[1] 何九盈:《中國古代語言學史》,廣東教育出版社,1995,第5頁。
[2] 王寧:《訓詁學》,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第17頁。
[3] “中國基本古籍庫”和“瀚堂典藏”數據庫是當前領先世界的網絡中文古籍語料庫,也是本研究最主要的材料來源。但在使用上,二者的利弊優劣十分明顯:“中國基本古籍庫”的檢索結果顯示、翻查具有窮盡、快捷的便利,但該庫所録古籍文字複製摘録不便、文本錯訛較多,而覈查文本所對應的古籍書影頁又十分煩瑣;“瀚堂典藏”數據庫能够精確提供檢索結果對應的古籍書影頁,但僅能顯示部分關鍵詞檢索結果,其餘内容則無法窮盡瀏覽。有鑒於此,本研究的材料收集工作綜合運用了兩套古籍語料庫。
[4] 參見李運富《漢語學術史研究的基本原則》,《湖北師範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4期。
[5] 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第三册),上海辭書出版社,1986,第984頁。
[6] 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中國法制出版社,2001,第6頁。
[7] 王曉嵐:《鄭玄注古今字研究》,碩士學位論文,河南大學,2011,第47頁。
[8] 參見劉新春《古今字再論》,《語言研究》2003年第4期。
[9] 參見李運富《早期“古今字”概念有關用語及材料辨析》,《勵耘學刊·語言卷》2007年第2輯。
[10] 參見李運富《早期“古今字”概念有關用語及材料辨析》,《勵耘學刊·語言卷》2007年第2輯。
[11] 參見洪成玉《古今字辨正》,《首都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3期。
[12] 洪成玉:《古今字辨正》,《首都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3期。
[13] 參見孫雍長《論“古今字”暨辭書對古今字的處理》,《辭書研究》2006年第2期。
[14] 參見蘇天運《張揖〈古今字詁〉研究》,碩士學位論文,北京師範大學,2009。
[15] 參見孫雍長《“古今字”研究平議——兼談字典詞書中對“古今字”的處理》,《五邑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994年第5期。
[16] 參見鄭玲《〈漢書〉顔注古今字考——兼與〈説文解字〉古文比較》,碩士學位論文,蘭州大學,2007,第60頁。
[17] 王秀麗、别敏鴿:《顔師古〈漢書注〉“×,古某字”作用類析》,《河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3期。
[18] 參見關玲《顔師古古今字研究》,碩士學位論文,北京師範大學,2009,第56~57頁。
[19] 參見何玉蘭《顔師古〈漢書注〉古今字研究》,碩士學位論文,暨南大學,2007,第6頁。
[20] 參見程明安《〈漢書〉顔注解釋文字現象的方法與價值》,《鄖陽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5年第1期。
[21] 關玲:《顔師古古今字研究》,碩士學位論文,北京師範大學,2009,第55頁。
[22] (漢)許慎撰,(清)段玉裁注《説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第94頁。
[23] 參見趙海燕《段玉裁對古今字的開創性研究》,《廣西社會科學》2005年第9期。
[24] 參見劉琳《〈説文段注〉古今字研究》,博士學位論文,北京師範大學,2007,第88頁。
[25] (清)王筠:《説文句讀》,清同治四年安邱王氏刊本,第十一下。
[26] (清)王筠:《説文句讀》,清同治四年安邱王氏刊本,第三下。
[27] (清)王筠:《説文句讀》,清同治四年安邱王氏刊本,第十一下。
[28] 參見孫雍長《論“古今字”暨辭書對古今字的處理》,《辭書研究》2006年第2期。
[29] 李淑萍:《清儒古今字觀念之傳承與嬗變——以段玉裁、王筠、徐灝爲探討對象》,載《文與哲》第11輯,高雄中山大學中國文學系,2007,第447頁。
[30] 劉海燕:《〈漢語大字典〉〈漢語大詞典〉中的古今字問題管窺》,碩士學位論文,内蒙古師範大學,2007,第6~7頁。
[31] 蔣志遠:《王筠“古今字”研究》,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1,第64頁。
[32] 參見蔣志遠《論王筠的“古今字”觀念》,《大慶師範學院學報》2010年第2期。
[33] (清)徐灝:《説文解字注箋》,甲寅京師補刊本,卷第一上。
[34] 洪成玉:《古今字概述》,《北京師範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1992年第3期。
[35] 孫雍長:《論“古今字”暨辭書對古今字的處理》,《辭書研究》2006年第2期。
[36] 劉伊超:《〈説文解字注箋〉古今字研究》,碩士學位論文,北京師範大學,2006,第16頁。
[37] 參見李運富、蔣志遠《從“分别文”“累增字”與“古今字”的關係看後人對這些術語的誤解》,《蘇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3期。
[38] 李運富:《早期“古今字”概念有關用語及材料辨析》,《勵耘學刊·語言卷》2007年第2輯。
[39] 劉又辛:《通假概説》,巴蜀書社,1988,第29~41頁。
[40] 裘錫圭:《文字學概要》,商務印書館,1988,第273頁。
[41] 裘錫圭:《四十年來文字學研究的回顧》,《裘錫圭學術文集》(第四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第156頁。
[42] 王寧、林銀生、周之朗、秦永龍、謝紀鋒編著《古代漢語通論》,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96,第48~56頁。
[43] 楊潤陸:《論古今字的定稱與定義》,《古漢語研究》1999年第1期。
[44] 王力:《古代漢語》(第一册),中華書局,1999,第171頁。
[45] 賈延柱編著《常用古今字通假字字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88,第17頁。
[46] 參見李運富、蔣志遠《從“分别文”“累增字”與“古今字”的關係看後人對這些術語的誤解》,《蘇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3期。
[47] 洪成玉:《古今字概述》,《北京師範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1992年第3期。
[48] 李淑萍:《清儒古今字觀念之傳承與嬗變——以段玉裁、王筠、徐灝爲探討對象》,《文與哲》第11輯,2007。
[49] 參見蔣志遠《論王筠的“古今字”觀念》,《大慶師範學院學報》2010年第2期。
[50] 李運富:《漢語學術史研究的基本原則》,《湖北師範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4期。
[51] 李運富:《早期“古今字”概念有關用語及材料辨析》,《勵耘學刊·語言卷》2007年第2輯。
[52] 參見王寧主編《古代漢語》,北京出版社,2002,第61頁。
[53] 參見蔣紹愚《古漢語辭彙綱要》,商務印書館,2005,第201頁。
[54] 劉又辛:《談談假借字、異體字、古今字和本字》,《西南師範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4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