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诗创作心理学的研究原则
诗创作心理学的研究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任何科研都必须遵循的原则。诗创作心理现象同一切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一样是客观存在的,具有它自身的规律性和原则性。客观是相对于主观而言的,所谓客观性原则就是在研究过程中,一定要从实际出发,用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按照诗创作的本来面目去描述它,解释它,预测它以及控制它。实事求是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不断深化诗创作心理的认识,研究和把握诗创作心理的客观规律。有了客观性原则,我们就会带着此原则观察研究对象,分析材料和数据,根据研究课题的要求,确保如何来进行研究的具体操作步骤。其实在科研中若没有此项要求,又加之人的主观性及个性的差异性,那是很容易使每个研究者的研究结果,即使是同一个研究都会有很大的差异,而且没有可比性。诗创作活动是一项很具个性的创造活动,但只要我们在研究过程中把握这个原则,按照科学的研究方法,依然会得出客观、真实、可靠的结论。
第二,联系与发展的原则。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和总特点。联系是指事物要素之间以及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也就是世间万事万物都不是孤立的,都是处于联系着的,而且是以系统的形态存在的。所谓系统就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组成的具有稳定结构和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诗创作心理现象是处于这样的一个有机系统中,其产生和发展变化都有一定的原因。诗创作心理学的研究目的就是通过对研究对象的描述,寻找和解释诗创作心理现象的成因和发展规律,并且以预测和控制研究对象的发展。
事物的相互联系包含事物的相互作用,而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的结果会使事物发生运动、变化和发展。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会不断突破自身,改变世界实现发展的目的。在诗创作过程中,不同的诗人心理活动千差万别,绝无一定之规。因此,研究者必须以一定的发展、辩证的眼光来看待问题、分析问题,不要把个别诗人的创作心理规律作为所有诗人的创作心理规律来进行推广引申。我们要时时关注到他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做到个别与一般、个体与整体、具体与抽象、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偶然与必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区分,逐步接近规律性的东西,从而保证科学研究的客观、真实、可靠性。
第三,反映论原则。
诗创作心理是大脑的机能,是大脑对客观世界的主观反映。在认识的本质问题上,存在两条根本的认识路线,其中,马克思主义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维的唯物主义路线,坚持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反映论,而且是唯物主义的能动反映论。诗创作也绝非违背这个反映论原则,它是一种创造性活动,绝非如有些人所说,似一个简单的加工厂那样简单,它就像人生情感五境界那样:它是物理世界的信息与诗人的大脑相遇、相识、相知、相爱和相许的五境界。当诗人与物理世界的信息达到相许境界,也就是相交境界后,即会触动情怀,引起文思,达到“精骛八极,心游万仞”“笼天地于形内,挫万物于笔端”“思接千载”“视通万里”,达到“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达到“随物以宛转,与心而徘徊”,最终达到“主观与客观相交融、相统一”,这也就是“诗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
其实,诗创作活动也如邦达列夫所认为的那样,它是一种“甜蜜的苦役”;也如莫里亚克所谓的“是自身或者部分的自我,是靠哺育出来的”,它犹如揭示人体怎样经由两性接触、受精、怀孕、孕育到最后分娩的过程,诗创作也是如此,如何一步步地触发、孕育、生成、转化和发展的历史。
这种反映论原则非镜像似的机械印刻,而是具有诗人主观能动性的创造,明显具有诗人的个性特色,诗创作心理学是对诗人的大脑活动进行的研究,明白这一点对我们尤为关键和重要。
以上这些方法论研究原则起一个提纲挈领、总领全局的作用,它也是对诗创作心理学研究方法的一个通体扫描,全面确立了方法论的依据和原则。除了以上论及的主要方法论研究原则外,还有涉及如教育性原则、美育性原则、有效性及经济性原则、伦理性原则,等等。这些原则是相互影响、相互联系的,在不同的研究中各有倚重,但整体而言,它们是一个整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