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史研究的传承与创新:纪念历史学家丁则民诞辰百年论文集
- 梁茂信主编
- 12720字
- 2025-04-25 18:16:04
二 历史意识和世界眼光
在为默西·奥蒂斯·沃伦的《美国革命史》所写的导言中,美国学者莱斯特·科恩(Lester H.Cohen)指出,沃伦提及历史中存在三组冲突,在政治上是自由和专断权力的冲突,在伦理上是美德和贪欲的冲突,在哲学上是理性和激情的冲突;而历史就是一部自由、美德和理性与盲目追求权力、奢靡和激情的行为的持续不断的斗争史;自由、美德和理性三者相互支撑,也一起构成共和政体的支柱。[78]沃伦作为革命时期的亲历者,在革命史写作中所表达的这种历史意识,也反映了作为一个群体的革命精英的思想。在革命一代心目中,当时的世界确实充满着各种二元对立,无论是自由和专断权力的对立,还是美德和贪欲的对立,抑或理性和激情的对立,落实到现实政治世界中,都可以归结为自由体制与专制政府的对立。自由体制有利于维护人民的权利,也需要人民以美德来支撑,须以理性方式处理公共事务。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塑造了他们对政治的认识,同时他们又力图突破各种二元对立的制约,开创一种有利于维护自由的新秩序。
美国历史学家理查德·霍夫斯塔特谈到,“建国之父”同后世政客的一个显著区别在于,他们更喜欢畅想未来,描画远景,深以自己的制度性创造的新奇为荣。[79]的确,在世界历史上,不少国家经常发生重大的政治变动,可是夺取权力的人往往仿照前朝故事,继承先前体制,于是所造成的变化仅限于朝代的更替,而很少有体制的创新。然而,美国革命一代具有强烈的历史意识和清晰的世界眼光,感到自己处在一个前所未有的创造历史的时刻,不想效仿任何现存的模式,不去照搬母国的体制,更不会直接援用古代的办法。托马斯·潘恩在1776年初激情昂扬地宣布,脱离英国而独立,使美利坚人获得了一个历史上罕见的机遇,可以创建地球上“最高贵、最纯洁的宪政”,有力量让世界从头开始,造成一个新世界的诞生。[80]同一年,约翰·亚当斯也不无自豪地宣称,在人类历史上,人们享有自己选择政府的机会从来十分罕见,而现在美利坚人却获得了这样的机会,以建立一种人类智慧所能构想出的“最明智、最幸福的政府”。[81]1777年,马萨诸塞众议院的制宪决议也表达了同样的心情:“(世界上)很少人有机会来为他们自己选择和制定政府的宪法。这是一种很大的特权,本州善良的人民现在所享有的这样一个机会,乃是仁慈的天意所施与的特殊恩惠,(人类)自己及其后代的利益和幸福在高声召唤他们,要他们用智慧和谨慎来加以改进。”[82]从更深的层面来说,革命精英之所以具有这样的信心和理想,是因为他们意识到,自己处在历史和未来的一个有利的交汇点上。就建立“自由的政府”而言,他们感到美利坚人拥有任何其他人民都不曾有过的有利条件,不仅没有旧形式的负担,而且“拥有他们之前所有国家的历史和经验”,得到历代积累的知识和先贤苦思冥想出来的理论的启发。尤为重要的是,在他们所处的时代,“政治自由的各项原则和各种政府的基础已经得到自由的探讨和公正的确定”。[83]这种得天独厚、机不可失的自觉意识,在托马斯·图德·塔克1784年的一篇文章中得到更系统、更透彻的阐发:“我们相较于其他国家人民的优越条件,确实是令人惊奇的。看来上帝好像是有意用其他所有国家的各种革命和不幸来为我们提供具体的指导,然后再将我们放在一个使我们能实际从中受益的唯一可能的环境中。在我们之前,从来没有哪个国家的人民像我们一样彻底摆脱了世袭统治者和专断势力的控制。从前没有任何人民能够在平等的条件下进行如此自由的联合协作。……为了使这样一种条件能为人民所真正利用,需要为他们提供一个新的世界,使他们免受人类其余人的干扰。在我们身上,也唯独只有在我们身上,宇宙的伟大统治者赐予了这一伟大而美好的祝福。为了表示我们对他的这一赐福的谢忱,我们应当改善我们美好的环境,使之有益于我们自己和我们后代的福利。我们应当树立一个审慎精思、公平正义和宽宏大量的榜样,成为无愧于在自由事业中所进行的崇高战斗的人。”[84]
拉什也从另一个角度来呼应塔克上面的这番话。他感到,美国革命并不是美国人的孤立行动,而对欧洲、对世界的未来都有着方向性的意义。他提醒自己的同胞,欧洲各国人民在拭目以待,要看看美国人采用共和政体以后,究竟是增加还是减少人类的幸福;“世界的命运和自由,现在可能就取决于我们提供什么榜样”。[85]
革命精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来自他们开阔而贯通的视野,得益于他们善于吸取人类历史经验的习惯,也离不开他们从广阔的时空来界定革命目标的思维方式。革命精英虽然致力于政治创新,并把美国革命视为一个崭新的开端,但并未把自己的工作置于历史和传统之外。他们将美国革命视作一个转折点,而不是历史和传统的断裂。实际上,他们相信知识、经验和习惯的意义,反对割裂历史,喜欢援引先例来为革命的正当性做辩护,并在政体设计、制度安排乃至具体仪式等方面,都吸收和改造了许多取自过往的元素。[86]另一方面,他们虽然身处边缘地带,但不甘于做狭隘的地方主义者,更不愿沦为短视的实用主义者。潘恩在《常识》中指出,发生在北美的斗争并不是地方性的,而关乎整个大陆;也不是短期的,而涉及千秋万代。[87]康涅狄格州长乔纳森·特朗布尔(Jonathan Trumbull)给荷兰一个小册子作者写信说,“自由的事业并非仅为我们这种自由之邦所特有,它乃是共同的事业”。[88]在费城制宪会议上,当讨论到联邦立法机构第二院的选举方式时,詹姆斯·威尔逊提醒与会者,考虑到美国辽阔的国土和众多的人口,现在所要建立的政府,不仅会影响当前一代人民及其成倍增加的子孙后代,而且还会波及全球。[89]在讨论第二院的设置时,汉密尔顿说出的一番话更是意味深长。他表示赞同麦迪逊关于“我们现在要永久地决定共和政体的命运”的说法,因为如果政府形式不具备稳定性和智慧,不仅“我们自己”遭遇失败,而且会使“人类”永远失去共和政体。他还补充到,他本人并不十分赞成共和政体,这样说是为了提醒那些拥护共和政体的人。[90]古维诺尔·莫里斯也表达了同样的想法,称“他是作为一个美利坚的代表来到这里的;他还自诩在一定程度上自己是作为整个人类的代表来到这里的,因为整个人类将会受到本次会议结果的影响。他希望先生们的眼光超越现在这一刻的时光,超越他们获取政治渊源的狭隘的地方限制”。[91]作为对新宪法的制定和批准起过关键作用的人物,这几个人不约而同地表达了相同的看法:共和政体的命运不独关乎当前这一代人,其意义也不仅仅限于美国;它将超越时空,与未来许多世代的人们、与全世界人民的未来联系在一起。费城制宪会议乃是一次闭门会议,到会的人大多彼此熟识,照常理没有刻意“作秀”的必要,因而他们这些话大体上表达了真实的信念。诚然,这些话里带有文化上的优越感和自负感,但他们的立足点在于相信追求自由合乎人类天性,并认为人类可预期的理性行动可以实现这样的目标。
不仅制宪者具有这样的眼光和胸襟,那些参与批准新宪法辩论的人,也把美国革命视为一个新开端,把当前的政治实验看成塑造人类未来的历史机遇。在马萨诸塞批准宪法大会上,洗礼派牧师查尔斯·巴克斯对新宪法大加赞扬,称其优点在于禁止贵族头衔和世袭权力,而这两者正是“外国暴政的主要发动机”。他认为,美国革命所基于的原则是,“每个人生来就享有对生命和自由的平等权利,官员除了经过人民的同意而公正地赋予他的权力之外,没有权利得到其他的权力”;而且这部新宪法给人民保留了一种合宪的权力,“使每个官员再度回到私人的地位”,以有效地防止侵害他人的权利和滥用权力。他还充满激情地宣布,现在一扇大门已经打开,美国人民要建立一个“正义的政府”,以保障“平等的自由”,而这样的大门以前从来没有对地球上的任何人民打开过。[92]这个“大门”的比喻包含着一种深刻的历史意识,即美国人面临一个前所未有的机遇,可以为自己、为后人,也为全人类探寻一种能够带来安全与幸福的体制。这种历史意识,在另一个新宪法拥护者的笔下,变成了一种更加紧迫的使命感。他提醒自己的同胞,在《巴黎和约》签订以后,许多人都错误地认为一切都已大功告成,剩下的事情就是展开双臂迎接幸福;可是,实际上更艰巨的任务还在前头,因为:“我们要建立一个帝国。美国革命是人类历史上一个独特的时代。目前这个时期对我们来说,较之将来的任何时期,都是同样重要、同样棘手和同样关键,其程度甚至可能有过之而无不及。与打仗和消灭敌人相比,抑制自私的冲动,打开狭隘的心灵,消除陈旧的偏见(因为各州相互之间一直存在最为愚蠢、没有头脑和心胸狭窄的偏见),放弃地方的情感,紧密结合成一个伟大的人民,去追求一种共同的利益,乃是困难得多的事情。现在,一个实现最为丰富的福佑的机会已经展现出来了。新宪法可为我们提供国家的尊严和有力量的政府。”[93]
美国革命精英开创新时代的使命感,在一定程度上也缘于他们把美国同欧洲做比较,由此形成道德上的优越感和自信心。18世纪的法国正处在一个文化创造的活跃时期,其实力和影响在欧陆诸国中居于首位。但在北美英裔居民的眼里,法兰西却不啻是专制、腐败和愚昧的代名词。17世纪末期,新英格兰人反对安德罗斯及其同党,其主要理由是,“他们随心所欲地制定法律,根本不经人民自己或他们的代表同意,这种做法确实旨在摧毁英格兰政府的根基,而建立一个法兰西式的政府”。[94]费城商人弗朗西斯·罗尔在讨论“暴政”的定义时,直截了当地以法国为例证。[95]为了强化自身的特殊性,北美英裔居民还刻意把法国“妖魔化”。1746年,弗吉尼亚的威廉·史密斯在布道词中抨击法国君主,指斥这个“天主教篡权者”(Popish Pretender)企图攻击英国国王,“反对我们的宗教,我们的法律,我们的自由,以及我们的一切社会权力和利益”;其图谋一旦得逞,后果便不堪设想。[96]1757年,南卡罗来纳总督威廉·利特尔顿(William Henry Lyttleton)在议会说,法国“始终如一的目的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就是要在法律、宗教和自由的废墟上建立暴政和迷信”。[97]七年战争以后,英国政府对加拿大的法国体制和习惯表示优容,这在美利坚人中间引起担忧和不满。1775年7月10日,费城4位长老会牧师在致北卡罗来纳同道的公开信中表示,英国政府“在魁北克确立了天主教和法国的专断之法,难道他们不会在宾夕法尼亚或北卡罗来纳干同样的事吗?”[98]革命时期来到美国的法国人也很容易觉察到,美国人继承了英国人的“反法偏见”,他们的书里和歌谣里都充满了对法国的敌视和嘲弄,因此不可能指望他们真心热爱法国;“只有我们对他们有用,他们才会喜欢我们”。[99]另一方面,当时“美洲退化论”在欧洲知识界颇有市场,流行的见解把美洲视为物种退化、文化落后的边缘地带,对北美欧洲裔居民也表现出歧视之意,引起美国建国精英的不满和反驳。[100]来自本土的英国人在看待远在大西洋另一侧的“表亲”时,也不免带着几分轻蔑。据说,有个英国军官宣称,美利坚人在精致文雅方面较古老的国家至少落后一百年。然而,北美英裔精英却针锋相对、以牙还牙地回应道:“在人性、节制、纯洁、正义、尊重人类的权利和各种美德方面,他们要比我们落后一百年。”[101]同母国的敌对无疑强化了革命者对欧洲的“偏见”,他们作为欧洲移民的后裔,却对新近从欧洲迁来的“外国人”满怀疑惧。在为那些未能通过“忠诚测试”的本土生人的政治权利辩护时,本杰明·拉什警告说,如果不让这些人参加选举投票,那么宾夕法尼亚的政府就会落入新来的“陌生人”手中,而他们所怀有的“欧洲的政府观念”,必然会危害自由的体制。[102]
到革命后期,随着美国体制的形成,精英领导人的文化自主意识也趋于增强。他们竭力把美利坚人同欧洲人区分开来,努力以美国社会和美利坚人的特殊性来界定美国革命的世界历史意义。在南卡罗来纳批准宪法大会上,查尔斯·平克尼就这个问题做了具体阐述。为了说服人们批准新宪法,他对制宪代表设计政府体制的依据和逻辑做了说明。他解释到,制宪代表要建立一种适当的政府体制,首先必须获取的知识就是对人民的了解,因为这一政府体制是为人民而建立的,如果不熟悉“他们的处境,他们的习惯、意见和资源”,就根本不可能在“充分或可行的原则”之上建立一个政府。他接着讨论了美国和欧洲的差别,以阐明美国人民的具体特征。他说,那些在欧洲产生等级差别的原因在美国均不存在,而且今后也不可能出现;即便在财富方面难免出现差别,但也无关宏旨。长子继承制早已被废除,那些无遗嘱的地产可以在子女中平分;在东北部各州,子女间财产继承的不平等也已绝迹。而且,在东北部各州,地产几乎是平等划分的,拥有大地产的人和没有小块土地的人均为数甚少;大多数人民自己耕种自己的土地,其余的人则从事手艺和商业。美国人民中固然也存在不同的阶层,但这种阶层的划分与欧洲并不一样,其突出特点是“土地的占有和耕种者”构成人民的主体,并且是政府一切权威的依托。总之,“财富的平凡乃是我们国民特性的主要特征”,全国财富的主体平等地分布在人民的手中,危险的富人不多,悲惨的穷人也很少见,这样人民就可以生活在一个“温和而平等的政府”之下。在这个政府中,除了业绩和才能就不问其他差别,荣誉和职位也平等地向所有公民开放。[103]
查尔斯·平克尼在提到“温和而平等的政府”时,就已触及美国革命在“政府科学”方面的创新及其意义。在革命后期,这正是革命精英热衷于谈论的问题。他们习惯于把美国的政治实验置于世界政体演化的历史脉络中看待,尤其偏好与欧洲做比较,以凸显自己在政体上的创新。在上文引述的同一次发言中,平克尼还详细阐述了美国的政体创新在世界历史上的意义。他说,在所有的科学中,政府科学或政治科学乃是最为困难的。从古及今,各国采用过多种政府形式,其中有君主制、贵族制和共和制,而共和制又有单一国家和联邦同盟之分。但是,所有这些政府形式的实践都存在很大的局限。他不由地大发感慨:“他们关于政府的知识是多么的有限和不完善啊!他们对代表制的真正原则的了解是多么的缺乏啊!享有我们叫作自由的东西的国家是多么的少啊!像我们有望从我们自己的体制得到的一样,能满足公共幸福这一目的的政府是多么的为数有限啊!”接着,他话锋一转,又把美国和欧洲加以对比,其扬美抑欧之态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他宣称,除英国有限地肯定公民的自由并保护私有财产外,其他欧洲国家普遍地践踏人性,剥夺人的权利;然而,“我们受到的教育是,所有正当的权力(power of right)属于人民;它直接来自他们,为了公共福祉而代理给他们的官员;我们的统治者乃是人民的仆人,顺从他们的意志,生来就是为他们所用的。而欧洲的政府是多么的不同啊!在那里人民乃是统治者的仆人和臣民;在那里业绩和才能不起什么作用;所有的荣誉和职位都被出身、运气和等级所吞噬。”
因此,“对一个认为有能力自己统治自己的人民来说,从欧洲是找不到什么先例的”;制宪会议的参加者没有先例可循,只不过有短短几年的经验,但他们摆脱了理论的束缚,突破了以往关于共和国的各种说法,基于代表制和联邦制的原则,建立了一种新型的共和政体。欧洲的历史并未给美国的政治探索提供什么有益的经验,反过来,美国的实验则必将给欧洲带去光明和希望。说到这里,平克尼禁不住用充满激情的语调表示:
如果美国革命没有发生,爱尔兰能享有她目前这些商业和立法的权利吗?尼德兰帝国的臣民会为了他们所要求的特权起而抗争并最终获得成功吗?法国的议会会反抗其君主的敕令,并使用让最自由的人民感到光荣的语言为之辩护吗?我还要补充一点,如果他们没有关于美利坚的知识引导他们去观察,一种与之相称的关于自由和人类权利的意识会如此盛行于那个王国吗?绝对不会。因此,让我们自豪地认为,我们已经教育了一些古老国家睿智的人民去探索他们作为人的权利;也让我们祈祷,革命的效果永远不要停止发挥作用,直到使所有国家的人民都坚定不移地反抗专制的束缚。[104]
这番话听起来颇有大言不惭的意味,而且还以引领世界发展方向自相期许。不过,这并不是平克尼个人独有的想法。早在1776年6月大陆会议关于独立问题的辩论中,理查德·亨利·李就说过:“欧洲的眼睛在看着我们!她要求我们成为一个活生生的自由的榜样……她邀请我们准备一个避难所,让那些不幸的人们来此找到慰藉,让那些受迫害的人们来此得到憩息。”[105]戴维·拉姆齐则在1778年断言,美国人成功地争取自由的“高贵榜样”,不仅将给“旧世界”受奴役的人们送去启迪和激励,使那里的暴政和专制摇摇欲坠,而且会传播到一个又一个国家,“直至暴政和压迫从地球上被彻底地连根拔除”。[106]1781年12月,约翰·亚当斯从阿姆斯特丹给妻子写信说:“上帝的伟大计划必须要完成。的确伟大得很啊!这次革命将使社会进步的速度加快好几个世纪。……在西方,光明从黎明扩散,祝愿它越来越光辉,直到至善之日(perfect day)的到来!”[107]1787年6月1日,正在费城参加制宪会议的乔治·梅森在一封信中称,“现在拟议要建立的体制,将会对今后出生的千百万人的幸福或不幸产生何种影响,这是一件何等重大的事情,以至于要耗尽和以某种方式中止人类理解力的运行(operations of human understanding)”。[108]1788年6月,麦迪逊在弗吉尼亚批准宪法大会也说,美国建立“自由政府”的方式,在世界上引来极大的赞扬;从创世直到美国革命,这是“自由居民”自己商议政府形式、自己选择能得到公民信任的政府的第一例。[109]
这些人置身于动荡不宁、前路未卜的境况,面对一个尚在襁褓中的新生国家,却在那里“瞻前顾后”,踌躇满志。他们不仅要为自己的事业在历史中寻找一个重要位置,而且还要替世界的未来和后代的幸福打好基础。约翰·亚当斯晚年感叹道:“美国革命不是一个普通的事件。它的后果和影响业已扩散到全球的大部分地方。它们何时会止步?哪里又是尽头?”他深信,美国革命的“方式和举措”对于“南美和所有其他国家”都有益处,因为“它们可以教导人类,革命并不是小事情,绝不应当草率行事。没有仔细考虑,不做冷静思量,没有正义和人道的坚实、永久而不朽的基础,没有具备足够的智慧、毅力和正直等品质的人民——这些品质使他们能够坚定、耐心和顽强地经受他们不得不遭遇的种种起落沉浮和艰难困苦,就绝不能进行革命。”[110]
亚当斯真是十分幸运,得享天年,有机会在美国革命结束三十余年后来谈论它逐渐呈现的世界历史意义,并预言它今后可能产生更大的全球性影响。如果不是后来美国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他的说法,那么后人难免觉得他的话狂妄而可笑。
亚当斯的话还表明,精英领导人在反思美国革命的意义时,往往带有某种“例外论”和“优越论”的倾向,流露出对其他地区和人民的偏见。另一些精英领导人也有类似的态度。罗伯特·利文斯顿曾说,在旧世界,“政府都是武力或欺骗的产儿,并带有其父母的性质的强烈特征”;旧世界居民之间的分歧,总是由刀剑来解决的。但是,上天赋予合众国人民一个难得的机会,使他们得以自己选择政府。[111]詹姆斯·威尔逊也认为,在世界其他地方,政府的革命往往是与战争和战争所带来的各种灾难联系在一起的,而在美国却能“优雅、和平、自愿地”讨论如何从一种宪政转向另一种;“幸福的经验教导我们用不同的眼光来看待这种革命——把它们看成不过是改善关于政府的知识、增进社会和人类幸福的前进步伐”。[112]稍后,麦迪逊在给《国民报》所写的文章中,进一步阐述了美国政体的优越性。他从孟德斯鸠关于政府驱动原则的理论入手,依据主导精神和原则把政府分成三种类型。第一种是以永久军事力量来运行的政府,军队在维持政府的同时,也得到政府的维持,同时也使人民背上沉重的负担。这是当前欧洲几乎每一个政府的特点。第二种是以腐败的势力来运行的政府,用私人利益的动机来代替公共责任,奖赏同党,收买对手,其政策服务于少部分人的贪欲而不是全体的利益。这实际上是以牟利的党派分子替代军队,在多数人拥有自由的表象下建立少数人的实际优势。第三种政府则“从社会的意志获得力量,以其措施的理性、并基于社会的理解和利益来运作”;这是自远古以来哲人们所寻求的,也是人性所憧憬的政体,这就是美国所“发明”的共和政体。[113]他不仅强调美国共和政体合乎人性,顺乎人心,而且指明革命所缔造的政体在世界政府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因为这种政体不同于世界上的任何政府,实现了人类最有智慧的头脑所长期求索的理想目标。[114]
精英领导人关于美国革命的世界意义的思考和表达,并不完全是无中生有的自吹自擂,也不能简单地视作井底之蛙似的自我陶醉。事实上,殖民地脱离英帝国而独立建国,“边缘地带”兴起民主共和的实验,这在当时的大西洋世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115]美国革命正当后世史家所构想的“鞍型期”(saddle period)的开端,因而不妨说,由它所开启的民主共和实验,在“鞍型期”大西洋政治世界的变动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当反英运动初起之际,荷兰人卡佩伦(Joan Derk van der Capellen)就在自己所写的小册子中断言,如果北美殖民地奋起争取自由,那么欧洲将随之爆发革命,反抗暴政的烈火必成燎原之势。[116]托马斯·潘恩也曾谈到,通过美法军事联盟、富兰克林出使法国、拉法耶特参战、美国各州宪法法文本的出版以及赴美参战官兵的回国等媒介,美国革命的精神和原则在法国广为传播,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117]这类说法在一定程度上为后世学者的研究所证实。
法国作为美国独立战争的参与者,对于“新大陆”的事变及其意义有着特殊的关注,不少人推崇美国“造反者的英雄主义”;对美国的热情甚至渗透到法国社会的中下层,人们普遍期望美国取得胜利。[118]像雅克-皮埃尔·布里索(Jacques-Pierre Brissot)这种不安分的法国哲人,不仅对北美新生的共和国颇为好奇,而且还热切盼望有机会渡海前去一游。[119]当时法国政界和知识界的精英对美国的事变与宪法颇有兴趣,做过相当细致的讨论。其中影响最大的著作,无疑当数雷纳尔神父的《美国革命》和马布利神父的《论美利坚合众国的政府与法律》。这两部书出版后,很快在大西洋世界引起关注和反响,随即有英译本在英国和美国面世,美国革命领导人也迅速做出了回应。雷纳尔的观点引起了乔治·华盛顿的关注,并请托马斯·潘恩撰写《就北美事务致雷纳尔神父》一文予以驳斥。马布利的书和杜尔哥的评论一起,激发了约翰·亚当斯对美国各州宪法的思考,并最终写成《为美利坚合众国诸宪法辩护》一书,系统阐述了自己对美国人政治创新的理解。他的书出版后,又在法国改革派中引起高度的关注。[120]
美国革命中的许多重要文献也被译成法文出版。《独立宣言》《邦联条例》等美国革命的重要文件,各州的宪法,尤其是有些州宪法中的“权利法案”或“权利宣言”,自1776年后不断在法国出版,或刊登在法文报纸上。1782—1783年,潘恩的《常识》出过5个法文版;1776—1786年,美国各州宪法也在法国出版过5次。法国那些不满“旧制度”的自由派和知识分子,把美国人抗击英国压迫的革命同他们自己反对贵族制的斗争联系起来,借助对美国共和实验的关注,以表达他们抛弃旧体制、改革社会和政治秩序的愿望。拉法耶特甚至暗中盼望法国能很快就有一部宪法和“权利法案”。到了1789年,当法国革命者打算在制宪之前起草《人权和公民权宣言》时,他们想到的先例就是美国革命初期弗吉尼亚、马里兰等州的立宪,美国各州和联邦宪法也成为他们讨论政府框架的重要参考。[121]当时身在巴黎的杰斐逊亲眼观察法国人起草新宪法的过程,在给麦迪逊的信中不无自豪地提到,“我们的(宪法)公认是他们的样板”。[122]此外,美国革命的影响还悄然渗透到法国革命的政治语言中,像“联盟”(federation)和“邦联”(confederation)这类此前不常见的词,在法国变得广为人知,并为一个重要的革命节日(联盟节)的命名提供了灵感。[123]
在从前的母国,美国革命同样激起了相当大的反响。英国激进主义者与美国革命者之间发生了频繁的互动,伦敦的舆论对美国事变也颇为关注。1784年,政论作家理查德·普赖斯牧师大力颂扬美国革命,称之为“一场为了普遍自由的革命”,开创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传播了“对人类权利的正当情感”,激发了反抗暴政的精神,为世界各地的被压迫者提供了一个“避难所”,为创建一个可作为“自由、科学和美德的基地”的国家奠定了基础。[124]在苏格兰的政治斗争中,围绕美国革命和美国制度发生了激烈的辩论,保守派和激进派都以美国为例证来阐发自己的主张。前者以美国的动荡和不确定局面来证明“没有限制的自由”无比可怕,后者则以美国革命的成功和民主体制的确立来展示自由事业的美好前景。[125]更有意思的是,马萨诸塞殖民地前总督托马斯·波纳尔十分关心美洲事务,正当独立战争结束之际,他便放眼展望美国远大而美好的未来。他宣称,美国人已有一个良好的开端,而且独享难得的天时地利,只要牢记自己的义务和使命,就一定能拥有不可限量的前程。他提醒“合众国和美国的公民”,要“尊重人类的自由和权利”,假借自由的商业渠道向全世界输送他们不断创造的“美好事物”,把自己作为“神意手中的工具”来“扩展人类社会的文明”,以自己的榜样传授“政治真理”,使人们懂得政府的目的不是奴役人而是使人享有更加自由和幸福的生活。只要做到这些,美国就会成为一个“万民来投的国家”(a Nation to whom all Nations will come),欧洲列强就会争相与之结盟,世界各地“受压迫和受伤害的人民”就会纷纷前来寻求庇护。对那时的美国人来说,“海洋的宝藏就会倾泻而下,各国的财富就会奔涌而至,他们就必定成为人口众多、富裕昌盛的人民”。[126]从后世的视点来看,波纳尔这番话不啻是对美国发展历程的精妙而准确的预言。
不过,在独立战争结束后的最初几年,美国所显示的前景却并没有这么鼓舞人心。相反,各种关于美国深陷困境的消息不时见诸英国报端,于是英国舆论中也有“唱衰”这个新国家的声音。1785—1786年,有人就邦联时期的税收、债务和向西移民等问题发表评论说,“美国乃是当今世界上最为悲惨的国家”。当在费城举行制宪会议的消息传到英国后,有人在《绅士杂志》上断言,“这个国家目前快要被抛进民众动乱的深渊”,费城制宪会议也只能带来“混乱和无政府的景象”。在这种舆论氛围中,理查德·普莱斯忽然发现,自己当初那么高调地阐发美国革命的重要性,已被许多人说成是荒唐可笑之举。[127]
潘恩则把美国革命置于更加广阔的视野中看待,不仅充分肯定其世界历史意义,而且大力称赞革命后的美国在各方面所取得的进步。他禁不住感叹道,如果亚洲、非洲和欧洲各国早一点奉行类似美国的原则,那么他们目前的情况肯定要大大好于现在的实际。[128]他的说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后世研究的验证。美国学者珍妮特·波拉斯基指出,受到美国革命的激发,向往自由、反抗暴政和蔑视权贵的呼声,在18世纪末响彻广阔的大西洋世界,回荡在北美、欧洲、拉美和非洲四个大陆。革命和自由的理念不胫而走,尤其是小册子这种承载激进思想的文本,在美国革命中曾援引来自欧洲的理论资源以构筑自由的话语,接着又把革命的理念传播到日内瓦、荷兰和比利时等地,激励当地的人民“在18世纪80年代以美国自由的语言为争取主权而战斗”,不仅在大西洋世界完成了一个观念流通的循环,而且还伴随着一连串革命性的事变。[129]
诚然,在这个时期欧洲激进主义者的眼里,美国革命者只是反抗“专制”统治和争取自由的榜样;对瑞士、荷兰、比利时和法国等地的革命者来说,美国革命所带来的启迪主要在于“树立了自由的标准”,而不是为建立民主政体提供了榜样。但是,美国革命对于民主的改造和振兴,在欧洲知识界也引起了一定的关注。1783年,法国哲人马布利神父发表致约翰·亚当斯的系列信札,阐述他对美国各州宪法和法律的看法,把“民主”作为理解美国各州政府的关键词,并以古代希腊民主和罗马共和国做参照来评论美国民主的长短利钝。他承认民主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如果不慎重加以管控,也会导致巨大的危险。他在评论宾夕法尼亚和马萨诸塞的体制时,批评前者过于偏向于民众,而后者则糅合了民主和贵族制的优点。他还预言,由各州组成的美利坚联盟有可能演化为贵族制。[130]实际上,美国的政治实验扩大了“民主”一词在欧洲主流政治语言中的分量,而且使之逐渐具备不同于古典政治学的含义。大致在18世纪90年代以后,法国、荷兰和瑞士等地的政治语言中,也出现了“民主代表制政体”(democratic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民主代表制宪政”(a democratic representative constitution)和“代表制民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一类的词汇。[131]在法国革命结束以后,北大西洋两岸又发生了关于民主的新一轮辩论。
美国革命能在欧洲等地产生影响,并不是由于美国革命者向外输出革命,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意图。他们不过是基于对自由和平等的信念,深信追求安全和幸福乃人类天性使然,既然美国革命开创了这样一个新的时代,其他地区的人民就必定会群起效仿美国所树立的榜样,自愿地投入争取自由和平等的事业。尽管美国革命精英就革命的原则和实践不厌其烦地加以阐述和宣扬,但是欧洲政界和知识界关于美国革命的讨论,却是缘于美国革命本身的冲击以及由此引起的主动关注,主要不是受美国方面宣传的影响。托马斯·波纳尔所写的讨论美国政治的小册子,其本意在于向美国人表达他对美国政治及其前景的看法,可是该书的出版商却在广告中郑重其事地宣称,实际掌握关于美国的新体制、新宪法和行政运行方式的知识,对于欧洲的政治家也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132]这个例子从一个侧面表明,美国革命及其政治创新对于欧洲人具有毋庸置疑的吸引力。
在反驳雷纳尔神父对美国革命的误解时,潘恩饱含浪漫之情地指出,一个伟大的国家要致力于倡导“普世社会的原则”(principles of universal society),要克服“地方观念”,把全人类无分国族和职业都视为“同一个造物主的作品”(the work of one Creator)。[133]可是,用今人的眼光看来,革命精英的言行却远未达到这种境界。美国学者爱德华·康特里曼就革命时期印第安人的境遇评论说,“美利坚自我主权的官方语言是普世的和包容的”,宣称“所有人被创造时都是自由的”,“一个民族……解除把他们与另一民族联系在一起的政治纽带”,“我们人民……特制定和确立本宪法”以“保障自由的福佑”;等等。但实际情况却是另一回事,印第安人被当成打击、消灭和奴役的对象,被排除在新体制之外。[134]另有不少学者用同样的逻辑指摘革命精英表里不一,言行错位:一面高扬自由、平等的建国理想,一面继续奴役黑人,歧视女性,排斥底层民众。[135]不过,如果回到18世纪中后期的历史语境便不难看出,革命精英虽然使用了普遍主义的语言,但遵循的却是当时通行的政治语法和社会语义学,对某些关键词汇和核心句式的理解与当今颇不一样。例如,他们谈到“人”“人民”“我们”“自由”和“平等”时,所采用的是当时约定俗成的定义。他们用这样一套普遍主义的语言谈论他们正在进行的事业,在当时的语境中有着明白无误的含义;可是在后人眼里,这一套语言与当时的实际反差甚大,难免显得虚伪。
而且,随着对美国革命的意义的不断阐释和反复界定,人们似乎逐渐忘记了这场革命原本是一次独立战争,或者说主要是一次独立战争。革命精英既不是在为北美所有人争取自由,更没有打算一举解放全人类。他们力争实现的目标在于摆脱英国的控制,确立以英裔白人为主体的自治体制。只是由于他们所具有的知识、眼界和世界主义情怀,才使这一地域性事变超越了时势和历史的限制,从一场殖民地“叛乱”转化为意义深远的政治和社会变革,不仅建成了一个独立的新国家,而且开启了人类历史的新方向。
潘恩相信,美国革命的最大意义在于改造了“我们思考的风格和方式”,这比政治革命更为重要。人们的心灵受到开启,摆脱了无知和偏见,学会用新的眼睛来观察,用新的耳朵来倾听,用新的观念来思考,于是变成了“完全不同的人民”。[136]可是无论如何,那个时代的人们看待世界、看待自己的方式,与今人仍有绝大的不同。毕竟,迷信和偏见曾经盛行于许多世代、许多地区,对人的生活和世界的演化产生重要的影响。在许多情况下,偏见被用来维护某种出于无知的自大和自负,美国革命精英的偏见固然也具有类似的性质,但同时也有助于他们思考如何维护人的尊严和价值,如何建立最有利于自由和安全的体制。他们调动多方面的知识、信息和经验,深入探查身边的政治世界,推敲建国的目标,其思考和想法体现出一定的历史感和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