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天人合一:理学天人观及其源流新考

作为中国古代哲学的独特话语与重要观念,“天人合一”在宋代迎来其最为广泛的流行,其中尤以理学家群体最为推重,如有史记载的首次对“天人合一”命题的确切表述即出自北宋张载:

释氏语实际,乃知道者所谓诚也,天德也。其语到实际,则以人生为幻妄,[以]有为为疣赘,以世界为荫浊,遂厌而不有,遗而弗存。就使得之,乃诚而恶明者也。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学而可以成圣,得天而未始遗人,《易》所谓不遗、不流、不过者也。[2]

张载认为,尽管佛教对“道”知之甚深,但其否定人生、事功、世界之“有”却是典型的分裂天人的观念;儒家则主张诚明互通、致学成圣、天人兼得,是真正的“天人合一”。“天人合一”观念由此成为儒家思想的重要标志,是分判儒释、扬儒抑释的重要标准。此外,张载还有些表述虽未明确提到“天人合一”,但也展现出了“天人合一”的意涵,如:“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3]以万民为“我”同胞,万物为“我”同类,天地万物与“我”同体同帅,这些论述既形象又生动。

稍长于张载的邵雍也多次表达“天人合一”观念,如“学不际天人,不足以谓之学”[4],以“天人合一”为学习之根本与鹄的。在哲学实践中,邵雍进一步将“天人合一”观念贯彻于体认世界与人生的观物之法,认为成圣的关键即在于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反观”之法:

圣人之所以能一万物之情者,谓其圣人之能反观也。所以谓之反观者,不以我观物也。不以我观物者,以物观物之谓也。既能以物观物,又安有我于其间哉?是知我亦人也,人亦我也,我与人皆物也。此所以能用天下之目为己之目,其目无所不观矣。用天下之耳为己之耳,其耳无所不听矣。用天下之口为己之口,其口无所不言矣。用天下之心为己之心,其心无所不谋矣。[5]

根据视角或主体不同,邵雍区分了两种观物之法——“以我观物”与“以物观物”。“以我观物”即“我”通过观察、分析、推理等方式对“物”进行认识,这颇类似于所谓“主客二分”式观念,实际上也是“天人相分”观念。在邵雍看来,这种观物之法常被主体之“情”所障蔽而无法获得真知,所谓“以我观物,情也……情偏而暗”[6]。相比之下,“以物观物”要求物我一体、天人合一,以天下之目、耳、口、心为“我”之目、耳、口、心,用天下之目、耳、口、心来观、听、言、谋,便无所不观、无所不听、无所不言、无所不谋,最终获得真知。

周敦颐虽无明确的“天人合一”表述,但他通过“太极图”揭示的宇宙图式也隐含着“天人合一”观念。《通书·理性命》说:

厥彰厥微,匪灵弗莹。刚善刚恶,柔亦如之,中焉止矣。二气五行,化生万物。五殊二实,二本则一。是万为一,一实万分。万一各正,小大有定。[7]

周敦颐用语极省,以致后人对其哲学形态的理解分歧很大。不过,无论是从宇宙论角度理解还是从存在论角度理解,“是万为一,一实万分”所表达的“天人合一”或“万物一体”观念是明确的:“是万为一”强调“一”的普遍性、主宰性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世界的统一性,“一实万分”则强调“万”的具体的、有机的联系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世界的整全性,天地万物整全而统一。

早期理学最后的开拓者、奠基者二程兄弟更是极为重视“天人合一”观念,他们反复强调,“天人一也”[8],“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9],“天人无间断”[10]。对于“天人合一”背后的原理,二程亦多次给出形象生动的说明,如:

医书言手足痿痺为不仁,此言最善名状。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认得为己,何所不至?若不有诸己,自不与己相干。如手足不仁,气已不贯,皆不属己。[11]

若夫至仁,则天地为一身,而天地之间,品物万形为四肢百体。夫人岂有视四肢百体而不爱者哉?圣人,仁之至也,独能体是心而已,曷尝支离多端而求之自外乎……医书有以手足风顽谓之四体不仁,为其疾痛不以累其心故也。[12]

二程将天地万物视为一个活泼泼的生命体,天地之间每一物都是这生命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健康的机体必定“疾痛累心”,牵一发而动全身,反之便是手足痿痹、疾痛不知的“病体”。在二程看来,使宇宙机体健康运转的动力是“仁”,“仁”构成了“天人合一”或谓“万物一体”的原理与根据。一个人若能体认这一点,就可以无所不至、无所不尽;反之,他便会与世界产生隔膜,对世界的体认永远不能臻至圆满。

以“北宋五子”为主要代表的早期理学家的“天人合一”观念深刻影响了后来者,从程门后学到朱熹,从陆九渊到王阳明,皆对相关观念做了深化。如胡宏主张以“仁”为线索“合于天地、通于鬼神”[13],朱熹认为“天地万物,本吾一体,吾之心正,则天地之心亦正矣;吾之气顺,则天地之气亦顺矣”[14],陆九渊说“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15],王阳明亦有“天地万物,本吾一体者也”[16]之论。

基于理学家群体对“天人合一”观念的普遍接受,尤其是张载对“天人合一”命题的首次明确表述,学界有观点认为“天人合一”观念正式形成于宋代。同时还有观点认为“天人合一”观念形成于汉代,其文献依据主要是董仲舒的“天人感应”相关理论,如“以类合之,天人一也”(《春秋繁露·阴阳义》),“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春秋繁露·深察名号》)等。此外还有观点认为“天人合一”观念形成于先秦,张岱年、汤一介、张世英等学者皆是代表。张岱年认为中国哲学中所谓“天人合一”有两种含义,即天人相通与天人相类,天人相通观念发端于孟子,大成于宋代道学,天人相类是汉代董仲舒的思想。[17]汤一介认为,根据现在能见到的资料,《郭店楚简·语丛一》“易,所以会天道、人道也”是最早最明确的“天人合一”思想的表述。[18]张世英认为“天人合一”思想在西周天命观中已有明显萌芽,周公提出的“以德配天”是“天人合一”思想的明确表达。[19]这些观点都有待商榷。

若要理解理学家为何极其推重“天人合一”观念,或“天人合一”观念对于理学的发生意味着什么,须对“天人合一”观念的源流做一番新的细致的考察。而作为这一考察的前提,对“天人合一”命题中诸概念的界定必不可少,否则争议各方只是自说自话。就“天”而言,古今诠释层出不穷,有学者提出“天”有物质之天、主宰之天、运命之天、自然之天、义理之天五种含义,[20]有学者主张“天”有最高主宰、广大自然与最高原理三种含义,[21]有学者认为“天”有命定、主宰义与自然义双重含义,[22]有学者强调“天”作为超越世界的超越义,还有学者将“天”视作可以被经验的物质的苍天,[23]等等。“人”的内涵相对确定,但也可指人类或某些群体、人类社会或其组织形式、人类行为、人类文化、人类文明等。至于天人之间的关系如“合”“分”等,也是众说纷纭,“合”可以指相即不离、有机联系,也可以指息息相通、融为一体,还可以指符合、结合、对立统一等;“分”可以指“人”与“天”各行其是、互不相干,也可以指“人”能违背天意,还可以指“人”认识、利用“天”来为自身服务。

为最大限度地包容关于“天人合一”命题中诸概念的不同理解,此处采取功能性定义方式,将“人”界定为人类及人为,将“天”界定为与“人”并存的宇宙主宰的竞合对象,“天”既可以外在于“人”,又可以按照某种规则内在于“人”,与“人”结成某种形式的统一体。“天人合一”一方面强调世界的整全性,另一方面强调世界的统一性,二者缺一不可,其总体倾向是“天”“人”共同分有宇宙规则、秩序的制定权、主宰权,它具有多阶性:低阶之“合”以“天”的规则为宇宙规则,高阶之“合”则以“人”的规则为宇宙规则。“天人之分”的总体倾向是“人”向“天”竞争宇宙规则、秩序的制定权、主宰权。这实际上形成了对天人关系所涉诸概念的广义界定,这种界定广泛包容思想史上各种观点的差异性,保留诸概念的开放内涵。在这一视域下,中国古代天人关系的演进脉络便清晰起来,它整体上呈现为“合—分—合”的发展进程,这不是简单的重复与回环,而是具有“正题—反题—合题”性质的逻辑进程,这一进程有“由合而分”与“由分而合”两次关键转折。

第一次关键转折以“绝地天通”为标志,先民从上古“天人杂糅”的蒙昧状态中觉醒,摆脱“天即人”的低阶相合。“绝地天通”最早见于《尚书·周书·吕刑》,是周穆王命人制定刑法时引述的一则传说,这一传说连带周穆王的引述首次得到详细阐释是在《国语》:

昭王问于观射父,曰:“《周书》所谓重、黎实使天地不通者,何也?若无然,民将能登天乎?”对曰:“非此之谓也。古者民神不杂……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烝享无度,民神同位。民渎齐盟,无有严威。神狎民则,不蠲其为。嘉生不降,无物以享。祸灾荐臻,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国语·楚语下》)

从周穆王尤其是观射父的讲述来看,“绝地天通”说的是重、黎受命分管天、地以使天(神)与地(民)隔绝开来的事情。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尽管这并非真实的历史事件,却是真实的思想史事件,即它反映了讲述者所处时代的思想观念。[24]具体而言,“绝地天通”反映的是西周前期(周穆王所处时代)至春秋后期(观射父、楚昭王所处时代)要求人间秩序从“民神杂糅”转向“民神不杂”的观念,这展现了从“天人杂糅”走向“天人相分”的思想趋向。这种趋向也体现在春秋战国时期主要思想家身上:孔子“罕言天道”(参见《论语·公冶长》),“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对死亡、鬼神等与人格“天”有关的事情往往持保留态度,搁置不论,所谓“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孟子以“人性”言“天命”,赋予人以独立性;荀子强调“明于天人之分”“制天命而用之”(《荀子·天论》),赋予人以能动性。这些对人格“天”的有意疏离、区隔都是为了摆脱“绝地天通”之前的“民神杂糅”“天人杂糅”状态,以彰显人文之精神。总而言之,先秦时期天人关系的总体趋向是从低阶“天人相合”走向“天人相分”。

汉代学术兼收并蓄,对天人关系做出进一步阐释。董仲舒从宇宙论层面说“天”,谓“天、地、阴、阳、木、火、土、金、水九,与人而十者,天之数毕也”(《春秋繁露·天地阴阳》),其中第二个“天”指宇宙,即“宇宙由十种成分组成”[25]。然而,这个“宇宙”并非无所不包,“物”并不在其中,所谓“起于天,至于人而毕。毕之外,谓之物”(《春秋繁露·天地阴阳》)。董仲舒的宇宙图式看似繁复,实则并未形成整全世界观念。另外,董仲舒之“天”又有人格神色彩,他说“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春秋繁露·为人者天》),“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春秋繁露·阴阳义》)。董仲舒哲学中的“天”杂有“自然之天”和“上帝之天”多重含义。无论基于哪一种含义,当董仲舒说“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或“以类合之,天人一也”,“合”更多是雷同、近似之意,即形象上的“人副天数”与感应上的“同类相动”,其天人观可称为“天人相类”。

相比之下,魏晋玄学的天人观更趋近于新的“合”。以王弼为代表的正始玄学强调“天”的整全性:“荡然公平,则乃至于无所不周普也。无所不周普,则乃至于同乎天也。”[26]无所不周普便可同乎“天”,“天”是完备、整全的存在。另外,王弼强调万物的统一性,他说:“万物万形,其归一也。”[27]又说:“夫事有归,理有会。故得其归,事虽殷大,可以一名举;总其会,理虽博,可以至约穷也。譬犹以君御民,执一统众之道也。”[28]“万物归一”“执一统众”等观念意味着王弼已经意识到,天地万物应该也可以统一为一个整体。这种整体观念在竹林玄学代表人物身上同样显化。嵇康说:“万物为一,四海同宅。”[29]阮籍说:“天地合其德,日月顺其光,自然一体,则万物经其常,入谓之幽,出谓之章,一气盛衰,变化而不伤。是以重阴雷电,非异出也;天地日月,非殊物也。故曰:自其异者视之,则肝胆楚越也;自其同者视之,则万物一体也。”[30]“万物为一”“万物一体”观念容易让人联想到先秦道家,不过先秦道家如庄子更多强调万物之间的无差等,竹林玄学则更多强调万物之间的有机统一,即“万物”是涵盖重阴雷电、天地日月的整全世界,此世界统一于“气”,所谓“一气盛衰,变化而不伤”。至西晋玄学,对于整全世界的认识更加明确,郭象说:“天地者,万物之总名也。”[31]他亦曾直接说:“天者,万物之总名也。”[32]以自然之天为“万物之总名”,也就是确立了以“天”为代称的整全世界的观念,而人与天是一体的:“同天人,均彼我,故外无与为欢,而嗒焉解体,若失其配匹。”[33]

可见,魏晋时期“天”作为涵盖万物的整全世界的内涵逐渐确立起来,天地万物之间以“气”为介质或根据实现了有机统一,此即阮籍所谓“一气盛衰”“万物一体”。但是,“天人合一于气”这一集中体现上古至魏晋时期智慧的天人观念,随后遭遇了来自佛教的巨大挑战,下文将重点指出,宋儒对“天人合一”观念的推重正是为了应对这一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