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绿色低碳技术:“双碳”目标的科技支撑
- 张士汉 温全 洪竞科 张巧显 乔晗 梁鹏 王峣鹏
- 1608字
- 2025-05-19 16:04:32
1.1.4 全球“双碳”目标的国别模式
不同经济发展阶段、能源禀赋和消费结构、人口规模、地理区位等因素导致各个国家承担着不同的气候责任、承受着不同程度的气候风险、具备不同程度的气候适应能力,因而在新一轮“双碳”目标中呈现不同的响应态度,具体体现为不同的“双碳”目标模式,在减排目标取向、时间线、关键领域等方面存在差异。发达国家、新兴经济体、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能源出口国代表了几种较为典型的国别“双碳”目标模式(见表1-1)。
表1-1 几种典型的国别“双碳”目标模式

1. 发达国家积极型减碳模式
以英国、法国、德国等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双碳”目标属于积极型模式,如表1-2所示。发达国家经济基础雄厚,经过工业化时期,多数国家已实现自然碳达峰,并对历史碳排放具有重大责任。例如,发达国家在新一轮“双碳”目标中整体表现较为积极,将零碳发展作为引领经济社会转型与发展的契机。发达国家“双碳”目标中的气候公平份额总体不足,气候融资贡献严重不足,在全球减排义务和气候公正方面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表1-2 主要发达国家“双碳”目标

2. 新兴经济体谨慎型减碳模式
以俄罗斯、印度、巴西等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双碳”目标属于谨慎型模式,如表1-3所示。新兴经济体国家正在经历快速工业化、城市化阶段,消费需求快速增长,能源结构中化石燃料占比较大,多数国家碳排放总量仍在快速增长。国际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IEA)预测,未来一段时期全球能源需求增量将主要来自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因此,在新一轮“双碳”目标中,新兴经济体减排压力最大,面临快速减排与持续发展的困局,整体战略偏向谨慎。总体来看,新兴经济体“双碳”目标的关键领域聚焦于可再生能源、工业减排、基于自然的气候解决方案(NCS)等;能源结构中将保持一定比例的化石能源;对“双碳”目标的行动决心有待加强,但正在逐步提升。2022年5月,《金砖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高级别会议联合声明》发布,强调推进气候多边进程,反对绿色贸易壁垒,敦促发达国家履行气候资金承诺,尊重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发展权及政策空间。
表1-3 主要新兴经济体“双碳”目标

3. 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激进型减碳模式
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双碳”目标属于激进型模式,如表1-4所示。小岛屿发展中国家(Small Island Developing States,SIDS)指一些小型低海岸的国家。这些国家领土面积较小,经济实力有限,极易受到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的影响,且应对气候灾害的能力普遍较弱。因此,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对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双碳”目标普遍态度积极,“双碳”目标较为激进,但是受经济实力等因素影响,其减排承诺通常是有条件的,只有在获得更多资金援助和技术支持的情况下才会实施。为了加强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的声音,这些国家特别组建了小岛屿国家联盟(Alliance of Small Island States,AOSIS),现有39个成员和4个观察员。据不完全统计,这些国家中已有33个提出碳中和或净零排放目标,其中圭亚那、苏里南两国声明已率先实现净零排放,另有6个国家提出碳减排目标。
表1-4 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双碳”目标

4. 能源出口国保守型减碳模式
以阿联酋、沙特阿拉伯、哈萨克斯坦等为代表的能源出口国的“双碳”目标属于保守型模式,如表1-5所示。能源出口国,尤其是石油和煤炭出口国,对化石能源重度依赖,一方面自身能源结构中化石能源占比高,另一方面能源出口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因此,这些国家对于清洁能源转型等“双碳”目标的立场一贯较为保守。进入新一轮“双碳”目标时期,随着阿联酋开始积极推动清洁能源转型,越来越多的能源出口国立场出现松动,发出碳中和倡议和声明。这一势头提振了全球“双碳”行动的信心。总体来看,能源出口国的“双碳”目标仍处于声明和政策制定阶段,行动领域聚焦于化石能源脱碳、可再生能源和CCS技术应用。此外,发达国家中的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兴经济体中的俄罗斯也是能源出口国,因此在国家“双碳”目标中也强调坚持一定的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坚持化石燃料开采设施投资,并要求新建设施配备脱碳设施。
表1-5 能源出口国“双碳”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