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现有研究的特点与本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4.1 现有研究的特点

目前国内外关于委托人与代理人目标差异的研究成果,对于如何激励约束代理人,实现委托人与代理人目标融合提供了有益的依据和参考。但研究方法和研究结论比较局限,缺乏普遍适用性,具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1)研究内容和成果不是很丰富。在有限的对代理人目标差异进行直接研究的文献中,主要是国外学者的研究,而且集中在理论论述上。在国内文献中,只发现一篇文章(戚聿东、钟涵,2008)对此专门进行了研究,但研究也仅限于对代理人目标偏好所产生的效应进行分析,并未对代理人目标偏好进行实证检验。

(2)在一些仅把代理人目标差异作为辅助研究的相关文献中,多数是描述性地一笔带过,少数实证研究也仅限于对代理人追求个人收益的报酬机制与企业规模关系进行研究。我们认为其原因主要有:关于企业家报酬与规模关系的理论与实证分析都相当成熟;报酬的计量十分方便,数据的可获得性高,容易进行实证研究。

(3)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研究对委托人与代理人所追求的目标进行财务指标量化,并进行实证对比分析,从而验证代理人更偏好追求哪一项财务指标。其原因是:代理人追求的目标不易计量,到底用什么指标能综合地反映代理人所追求的目标在实际研究中很少见,因而缺少相关参考文献。

(4)现有研究往往从某一国家或地区的企业样本出发,研究视角单一,结论具有局限性。

1.4.2 本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本书针对现有研究的不足,对委托人与代理人的目标差异及融合进行了深入研究。从目标差异角度研究代理人的激励约束问题是目前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前沿问题之一。研究代理人有别于委托人的目标,并以此作为激励约束的出发点,不仅可以丰富委托代理理论,而且在现实中可以指导企业改革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人力资本越来越成为企业中最有价值的资源。掌握现代科技知识和管理知识、具有经营才能和创新才能的企业家,对企业的生存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正确认识代理人有别于委托人相对独立的目标,并以此为切入点,了解其需求,有针对性地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样不仅可以充分调动代理人的积极性,协调与委托人利益目标的一致性,而且会激励其在最大限度上创造出更多财富,从而更好地满足各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激励之所以可以发挥作用,是因为人类有需要,需要是一切激励的前提,因此识别代理人的需要,找出代理人的需求偏好目标非常重要。同时,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不但会使代理人产生自励,还有利于甄别代理人的素质,提高公司绩效和质量,稳定和促进证券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在两权分离的情况下,从委托人与代理人目标函数差异的角度来研究如何通过制度安排,使经营者与所有者实现利益协同,进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是本研究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