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儿外科学(第2版)
- 郑珊 张潍平 夏慧敏主编
- 1120字
- 2025-03-15 03:48:56
第四节 小儿外科病史采集和体格检查
一、病史采集和记录
儿科病史的特点是医生大多不能从患儿本人获取病史资料,更多的是从患儿监护人或看护人采集病史。因此,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如下内容。
1.无法表述的患儿主要依靠看护者提供病史;能表述但表述不够清晰的患儿,重视患儿的自我主诉,同时必须结合看护者提供的信息;能清晰表述的大年龄患儿,应以患儿主诉为基本诊断依据,参考看护者提供的资料。
2.对于诊断需要依赖或重视看护者提供信息者,必须确认提供的病史资料是否真实,即是否为患儿发病期间直接看护者提供的病史。
3.现病史的采集应尽量集中在与本次疾病相关的方面。
4.过去史采集中需要注意询问生长发育史,以往疾病发作、治疗及手术史等,有利于判断现病史与过去史有无相关性。
5.随着过敏性疾病的普遍增多,小儿外科病史采集中也应注意记录以往过敏性疾病的有无、发作特点和治疗措施等,有利于一些疾病的鉴别诊断。
6.对新生儿外科患儿,更多地涉及先天性结构畸形,需要详细采集产前检查有无异常史、孕期随访情况、出生时情况,分娩方式、孕期、孕周、出生体重和Apgar评分等,对新生儿外科术前评估很重要。
7.一些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可能存在家族史,需要婉转询问收集家谱及进行相关基因检测。
8.病史采集后,在询问所得的信息中,详尽记录重要的、与疾病相关的资料,尽量做到询问详细、记录有效。
二、体格检查
大年龄儿童的体格检查由于配合度较高,比较容易完成并取得较为可靠的结果。但对于幼儿或不配合患儿的体格检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生的态度与耐心。
1.首先要取得患儿的信任与喜欢,放松对医生害怕、恐惧的心情。
2.在患儿不配合的情况下,一次体格检查可能取得的结果不充分或不可信,可以在1~2小时后重复检查1次,由同一医生、前后2次不同时间获得的体格检查结果,能获得更多信息,或足够可信的证据。
3.患儿拒绝医生体格检查,但不拒绝看护者,通过看护者触摸仍能保持安静、配合的情况下,可以尝试医生在旁边指导、由看护者进行检查,医生指导看护者,同时仔细观察患儿面部表情、反应等情况,间接评估患儿体征。
4.患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配合体格检查,又确实需要最确切检查结果者,可使用镇静药(水合氯醛口服或灌肠,或苯巴比妥肌内注射),待患儿安静或入睡后再进行体格检查,不要担心镇静药使用后影响患儿体格检查结果,即使患儿入睡,任何疼痛刺激其都会有反应,安睡情况下的疼痛反应是真实的。
5.幼儿、小婴儿对体格检查的疼痛不适反应更真实。对于大年龄患儿的疼痛反应,有时需要判断其真实性。当大年龄患儿疼痛主诉明显而症状体征轻微,两者不相符合时,首先要排除一些心理因素。有时需要从看护者了解患儿其他相关情况,如是否受忽视,是否故意引起他人重视,是否想逃避上学等问题。
(沈 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