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急症识别与判断

在急诊的临床实践中,使急诊科医师最感困难的是如何在众多急诊患者中识别潜在危及生命的因素,以减少漏诊和误诊,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医院管理者也一直在探讨用什么方法或客观指标制定规范或标准,哪些患者是需要急救的,哪些患者不是急救患者而住入急诊抢救室,这样就可以将有限的医疗急救资源用于最需要的危重患者身上。基于以上理由,国际和国内的医院管理者、急诊医学专家一直探讨如何具有一双“火眼金睛”,制定出急诊患者一进入急诊科就能立即识别出“威胁生命”或“无生命危险”的标准。因此,产生了很多评分标准、预测指标以供临床选用。例如,我们在医院管理中也曾用APACHEⅡ评分界定进入急诊抢救室的患者。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些指标不是太烦琐、不实用,就是覆盖不全面。因此,一直是急诊医学临床研究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下面试图从遵循认识事物规律的方法论谈一些自己的看法,以供同道商榷。

有文献报道,在众多急诊科就诊的患者中真正需要紧急救助,需要提供急诊医疗服务者仅占急诊就诊人群的10%~20%,而大多数就诊者总认为自己是最急、最重的,需要紧急救助,这就需要急诊科在分诊时要明确哪些是最危险的患者,哪些次之,哪些是普通患者,这就是急诊分诊分层救治的原则。需要紧急救助的危重患者要分秒必争,而普通患者完全可以候诊。实现急诊分诊分层的依据就是凭主诉、发病时间、生命体征以及简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因此,美国急诊医学会于1994年对美国急诊医师的职责规定为:①对危急的伤患者提供立即的评估和治疗;②对认为需要快速处理的患者提供初步的评估和治疗;③对无主、无钱的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同时,对不能明确诊断的患者,首要的是要区分患者症状的严重程度和危险因素,而不是明确诊断。因为一旦有威胁生命的因素存在,不管原因如何,就要进入优先原则,即所谓的“绿色通道”。如何识别、判定患者潜在的威胁生命的因素,如何界定,笔者认为可根据以下途径进行识别或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