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截至2022年2月,全国共有执业律师57.6万名,律师事务所超过3.6万家。截至2020年年底,有来自23个国家和地区的234家律师事务所设立约300家驻华代表机构。这些数据说明中国律师行业的发展实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这也给作为律师、律师业务管理的最基本单元的律师事务所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律师事务所建设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长足发展,律师从业人数、律师事务所数量、律师事务所规模和律师事务所营收都屡创新高,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律师事务所内部会计控制、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律师事务所与律师关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给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带来困扰。

随着律师行业的发展,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和发展趋势逐渐在律师界被重视起来,围绕着该话题的探讨也越来越多。目前,我国律师事务所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合伙提成制,一种是合伙公司制。两种模式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合伙提成制的律师事务所,律师是无固定底薪的,其收入主要来源于律师个人的案源收入,律师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也是律师事务所最传统的模式。而合伙公司制,其性质与传统的合伙提成制有本质的区别,其在运行机制上采用的是先进的公司化管理模式。律师事务所的公司制管理模式近年来备受推崇。

中国律师行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大型律师事务所。规模的扩大也意味着管理难度的增加。兼职管理的模式在小所尚且可以应对,但是随着规模的扩大,兼职管理的模式越来越不适用,专职管理模式的优势被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采用专职管理的管理模式,将会有利于优化律师事务所内部结构,能够帮助律师事务所形成专业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进而增强律师事务所的综合能力。

我国《律师法》规定了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及终止,律师事务所的组建形式,以及律师事务所健全管理制度、接受监督管理、规范职业道德行为等义务。为了配合《律师法》正确、有效实施,司法行政部门制定了许多配套规章及相关政策,譬如《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这些政策性文件规定了律师事务所从业基本要求,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及终止,以及律师事务所执业和管理规则,还有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等事项。

加强中国的律师事务所管理,还需借鉴国际经验。以美国为例,其律师事务所在专业化和规模化等方面非常成熟。在专业化方面,不少大型律师事务所只从事特定领域的业务,不少律师也只从事特定领域的法律服务;在规模化方面,一家较大的律师事务所光合伙人就有800多位,律师有2000多位。美国律师的收费方式以计时收费为主,具体程序为:律师事务所与客户签订委托合同,律师事务所针对某一案件形成一个具体的案号,此后,所有律师的工作即都由此案号下的客户付费。美国律师一般每年的计时收费时间都在2000到3000个小时,很勤奋;同时,美国律师特别注意外在形象。此外,日本、英国、德国等国家的律师事务所,也有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

在律师事务所管理中,如果说案源是律师事务所的生命,那么律师的收入分配方式则是维持生命的心脏。律师事务所的分配制度也不断革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办所的固定工资制,发展到现在合伙所比较普遍的占主导地位的提成制。目前,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利益的分配制度主要有:第一,平均分配制;第二,份额分配制;第三,各自提成制;第四,计点分配制。合伙公司制较合伙提成制复杂,是由某一个或一些投资合伙人承担最终成本,负责最终核算之后的盈亏,其他合伙人按照“固定比例+团队实际支出”进行分配核算,或者采取“一体化”模式。合伙公司制律师事务所在合伙人层面,有一个核算模式或收益分配方式,比如合伙人之间按照统一收益率或者在统一收益率基础上根据一些综合性指标进行上下调节的模式;而在作业层面上,事务所统一聘用作业力量、统一职级体系、统一晋升机制、统一作业分工,以匹配不同合伙人、不同作业律师的专业需求。实施合伙提成制的律师事务所主要有以下特征:一是律师从事的法律服务主要是民商、刑事诉讼和一般的法律咨询;二是律师事务所在某种程度上并不是律师业务的主角,律师个体以其个人能力拓展业务并从业务收入中获得固定收益或者按比例提取收益;三是客户在选择法律服务时更加看重的是律师个人的能力而不是律师事务所;四是事务所内部律师间的合作仅限于极个别的案件,事务所的知名度又主要依赖于某个或者某几个主要律师的知名度;五是事务所各个律师的业务相互独立,业务创收以及成本独立核算,收益分配各自为政;六是办案收入是唯一的分配标准,这一制度有利于责权分明,但是难以积累持续发展的资金,不利于事务所的长期发展;七是计算相对简单,便于操作。

律师事务所的内部会计控制问题是律师事务所管理很重要的一部分。律师事务所内部财务的把控,需要一批专业的财务团队管理所内各种财务流转、进账出账、费用报销等事项。若无专业的会计人员进行管理、把控,律师事务所在财务方面会存在很严重的漏洞、隐患。现实中存在较多钱账不分离、费用支出审核把关和资金管理不严、固定资产混乱、律师事务所内部无专门审计监督、律师虚开发票报销等问题。律师业务档案管理一直是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一直未得到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的充分重视。律师业务档案包括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律师业务档案。律师业务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档案内容不规范、档案整理不及时等。

时代背景赋予律师事务所新的机遇和挑战。在2013年9月和10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的合作倡议。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一带一路”倡议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样,基于各国语言、法域、国情等方面的差异,“一带一路”也给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一带一路”建设离不开国与国之间的沟通,这项宏伟事业,既有诱人的前景,也面临诸多的困难、挑战乃至阻力,需要相关方面凝聚共识、齐心协力、稳步推进。其中的挑战主要来自以下几方面:语言种类多元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系差异化、律师远程管理、域外案件收费问题、域外律师人才短缺、律师事务所服务业务的多元化、多层次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的录用和管理、律师事务所经营成本的增加、各律师事务所业务竞争更加激烈。律师行业作为被经济形势引导的服务业,需要有敏锐的嗅觉。律师事务所应当将业务方向紧密贴合国家政治热点及经济发展趋势,适应“一带一路”建设的大环境,抓住时机提升服务水准,赢得交易机会。域外业务数量的增长、国家政策对法律域外业务的支持、涉外业务发展、律师事务所的国际化、资金融通、传统律师事务所管理格局打破并向着多元化发展都是“一带一路”带来的难得的机遇。

全球化发展是各行各业的大趋势,在这一趋势下,律师事务所管理也要跟上步伐。现如今,中国的律师行业呈现出一个重要的特征,即国际化趋势。与此同时,我国政府也逐渐重视律师行业的国际化建设,并且提出了律师行业国际化发展的蓝图,也采取了相关的推进措施。律师事务所国际化建设的方案主要有两种:一是业务国际化,即有更多的来自国外的客户委托的中国业务或中国客户委托的涉外、国际业务;二是人员国际化,即律师事务所人员组成的国际化。随着经济发展、业务的扩大、专业化程度的增强,当前律师事务所接收的案件规模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这就要求律师的专业分工越来越细,当律师事务所逐渐适应这样的压力,循序渐进地发展,也就形成了规模化的大所。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是律师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适应社会发展的产物。律师事务所规模化有助于提供优质服务和形成律师事务所的良好品牌理念。新时代对于法律服务业来说,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竞争将更为激烈。通常来说,实现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有下列三种方式:通过事务所合并扩大规模;通过兼并使事务所规模化;通过事务所本身自我繁衍和扩张,引进优秀人才,自身培养律师,逐渐实现规模化。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向来是法律服务行业中广为讨论的一个话题,只为某一个或几个领域(刑事、知识产权等)提供法律服务,只对法律服务的某一个环节(重组、并购、回购等)提供服务,都是专业化的体现。专业化,其实质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对于律师事务所而言,在选定专业后,其管理的专业化应当通过文件标准化、工作流程标准化、工作方法标准化、团队化分工协作、有效的知识管理、互联网办公技术革新等方面来实现。

总而言之,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是律师履行职责、服务社会的组织者,是律师服务功能的承担者,是律师职业形象的体现者,是律师以及律师法律服务最直接的管理者。因此,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意义重大。首先,良好的律师事务所管理是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基础。只有建立完善、切合实际、相互协调的律所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并加以落实,才能充分调动律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获得最佳的管理效益,促进律师事务所长足、全面发展。其次,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是律师事务所高效运行的基本保障。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可以维护合伙人之间、律师与律所之间良好的关系,进而为律师事务所稳定进步提供动力;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为律师事务所提供行之有效的具体管理举措,这也是律所快速发展的必要条件。最后,强而有力的律师事务所管理是发挥律师事务所作用的保障。强而有力的律师事务所管理能够促进执业律师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提升职业技能;可以防范律师事务所经营风险、提高律师事务所生存和经营的能力、提升服务质量和律师事务所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