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转型时期司法认同危机

以认同类型为分析框架,一个可能的判断是:当代中国司法认同正在由身份认同转向制度认同,同时意味着司法的信任也从个人信任转向制度信任(或系统信任),连带地导致司法权威模式从克里斯玛型向法理型转变。而习惯了依赖法官个人的品德、技术与能力获得当事人认同的中国司法和社会尚不适应,各种改革思路的路径依赖并没有换回社会理解与重新认同,司法认同出现危机。[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