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1.本书中法律、行政法规名称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略,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简称《刑事诉讼法》。

2.本书中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使用简称: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刑诉法解释》);

(2)《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法官和律师关系规定》);

(3)《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以下简称《保障律师执业规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以下简称《保障律师诉权规定》);

(5)《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检察院刑诉规则》);

(6)《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以下简称《庭前会议规程》),《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以下简称《排除非法证据规程》),《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以下简称《刑事一审法庭调查规程》),以上统称为“三项规程”;

(7)《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死刑案件证据规定》);

(8)《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公安机关刑事程序规定》);

(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电子数据收集提取判断的规定》);

(10)《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以下简称《电子数据取证规则》);

(11)《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排非规定》);

(1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的决定》);

(14)《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刑事辩护全覆盖办法》);

(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防范冤假错案意见》);

(16)《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关于辩护律师能否复制侦查机关讯问录像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复制讯问录像批复》);

(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意见》);

(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规定》);

(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刑事裁判涉财执行规定》);

(20)《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规定》);

(2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以下简称《公安机关刑事查封、冻结规定》);

(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规定》);

(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法院民事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规定》);

(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规定》);

(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

(2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司法鉴定管理问题决定》);

(27)《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以下简称《检察院录音录像规定》);

(28)《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公安机关录音录像规定》);

(29)《公安部关于规范和加强看守所管理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的通知》(以下简称《确保在押人员健康的通知》);

(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法院合议庭工作规定》);

(31)《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武汉会议纪要》);

(32)《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大连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