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刑事辩护实训概论

刑事辩护实训应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传统刑事辩护培训,一般以讲授为主,即以“传播知识”为主。而刑事辩护实训,在主体上将培训师与学员融为一体,对相关知识进行共同研修、共同学习,培训师更像引导者、组织者,二者相得益彰;在内容上,更强调知识的应用性、技能性和技巧性;在方法上,更加强调互动、模拟与演练等诊所式教学方法的使用。当然,讲授培训与刑事辩护实训,二者因受众群体、所涉知识等,并无优劣之分,但后者属于新兴培训方式,本章将对其基础内容进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