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辩护教程(实训篇)
- 田文昌主编
- 3596字
- 2025-03-28 09:58:46
二、刑事辩护实训的特征
(一)系统性
刑事辩护实训的系统性,是指刑事辩护实训内容的全面性、完整性和实训方法的体系性、规范性。
刑事辩护实训内容具有全面性、完整性,其涵盖了刑事辩护全过程,并对刑事辩护全过程的各个环节逐个拆解,力图发现每个环节在刑事辩护实务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而形成一个个独立的实训专题,这些实训专题组合起来就形成了刑事辩护实训内容的一个完整体系。
比如,律师会见是最常见的刑事辩护业务,但是,律师会见又分为侦查阶段的首次会见和常规会见、审查起诉阶段的会见、开庭前的会见以及二审前的会见,这些会见的内容究竟有何不同,会见的方式方法有何差异,会见时会遇到何种难题,这些都应该进行课程实训,从而将每个律师不同的个性化经验、理念、知识整合为律师会见的实务技能。再比如,还可以将律师辩护全过程划分为接待当事人与洽谈案件、会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阅卷、调查取证、庭前准备和庭前会议、法庭发问、法庭质证与辩方举证、法庭辩论、辩护词及其他法律意见书的制作、与办案人员的庭外交流、特殊程序的律师辩护等环节。每个环节都可以单独设置实训专题,这些专题组合起来就形成刑事辩护实训内容的完整体系。
刑事辩护实训方法具有规范性、体系性。基于刑事辩护实训内容的不同,与此相应的训练方法也不一样。法学理论知识、法律基本原则、法学原理等层面仍然需要讲授的方式,这样学员才能在此基础上开展实务技能的训练,否则这种技能训练就是盲目的,缺乏方向感和判断力。刑事辩护各个阶段辩护行为的目的探索和发现,需要学员通过互动的方式、头脑风暴的方法去发现、讨论。刑事辩护理念方面的内容,一方面需要学员互动、思考、讨论;另一方面需要培训师在学员充分思考、讨论的基础上进行归纳总结,并适当进行讲授,才能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证据调查、证据分析、法庭辩论、辩护词写作等实务技能,则需要通过角色扮演、实战演练等方式进行训练。因此,讲授法、互动法、演练法、头脑风暴法、复盘点评法等都是实训的方法。可见,实训内容的全面性、完整性以及实训方法的规范性、体系性共同构成了刑事辩护实训的系统性,从而保障刑事辩护实训的良好效果。
(二)流程性
刑事辩护实训的内容贯穿刑事辩护的整个过程和环节,具有相对固定的实训流程,这些流程对于保障刑事辩护实训的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每个实训专题大致包括以下流程:
1.法律依据
在开展刑事辩护专题之前,必须明确该专题涉及的法律规范。刑事辩护作为一项专业性的诉讼活动,总是在一定的刑事诉讼程序当中进行的,因此,刑事辩护行为必须遵守一系列的法律规范。法律规范为刑事辩护行为设置一定的边界,也是刑事辩护行为的法律依据,熟悉和遵守法律规范是开展刑事辩护的前提和基础。刑事辩护行为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颁布的相关司法解释,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政法委和其他中央部委等发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等。
2.目的和理念
每个实训专题都有其独特的目的和理念。对于刑事辩护行为而言,法律规范文件不可能面面俱到。辩护权作为一个私权利,按照“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的原则,辩护律师具有很大的自主选择权。律师究竟应当选择何种辩护行为,为什么这样选择,就涉及每个专题的辩护目的和理念。相对而言,每个专题的辩护目的比较容易确定,辩护目的为我们提供了选择辩护行为的方向和指南。但是,辩护理念的选择众说纷纭,对辩护律师法学理论的要求较高,这种情况下,培训师的引导和讲授显得非常重要。在明确每个专题的目的和理念之后,学员就明确了辩护行为选择的方向,在此基础上学员才能发挥其聪明才智,创造出许多意想不到的新成果和新经验。
3.模拟演练
刑事辩护实训的核心是“以实务技能为内容,以实战训练为方式”,因此模拟演练是每个专题的必经流程和重要环节,也是让学员呈现问题、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讨论问题的必要步骤。刑事辩护实训模拟演练的主要方式包括情景模拟、角色扮演、实战对抗等。刑事辩护实训要求每一名学员都要参与模拟演练,而且扮演不同角色,进行情景模拟和对抗演练,从而暴露出自己的问题和缺陷。
角色扮演要求学员根据案件材料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完成情景模拟中所扮演角色承担的任务,这些任务的完成没有现成的答案,而是由学员发挥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人际互动能力综合生成答案,这些体验都是无法通过讲授获得的,甚至有些体验可以达到终生难忘的效果。
4.学员点评
刑事辩护实训中的学员点评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流程。学员通过角色扮演、模拟演练等训练活动,呈现了辩护实务中的问题,学员要经过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讨论问题等环节,对模拟演练的学员的行为和语言进行点评,被点评的学员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语言、表现、状态等进行自评,从而通过点评发现不足、分享经验、促进思考、提高技能。
对于学员点评可以采用“六帽子点评法”,该方法能够为学员提供一种经验分享、系统思考的决策方法。[3]
5.培训师复盘点评
复盘是对事件过程进行的回顾、反思与分析,是一种回溯性学习方法。简单来说,诉讼律师必须具备对已经发生的诉讼活动进行回顾、总结和反思的能力。对于诉讼律师来说,每一场诉讼都相当于一场战役,一场战役的胜负固然重要,但从长远来看,比胜负更为重要的是如何从失败中站起来,如何将胜利长久保持。因此,结案后的复盘尤为重要。
因而,培训师复盘点评是整个实训过程中的重中之重,也是最具挑战性的环节。实训过程中,学员在培训师的带领下通过模拟演练呈现问题、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讨论问题、解决问题,并通过小组讨论和学员点评完成了培训师布置的任务,但此时培训尚未结束,需要培训师复盘点评,培训效果才能更上一层楼。培训师复盘点评的价值在于固定培训成果、提供行动指引、总结提升能力等方面。
培训师复盘点评要想取得预期效果,必须做到:第一,培训师必须全程观察和记录学员模拟演练并进行点评,点评时如果能引用学员的原话效果更佳;第二,培训师紧紧围绕教学目标进行过程分析,归纳出共性问题和解决方案,对于争议问题给出对策方案,即使不能给出正确答案,也要提出思考问题的基本原则和参考建议。
根据时间的衰减周期规律,10小时之内复盘,能够还原90%;30小时之内复盘,能够还原70%;70小时之内复盘,能够还原30%。基于此,可以得出一个判断,就是越早复盘越好。一般而言,实训中培训师复盘秉持“当场复盘”原则,并要求培训师在复盘点评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三个步骤:对案件进行全盘分析,包括案件流程以及实训各个环节;对实训效果成功或者失败的原因进行分析;提炼升华优秀做法,改正不好的做法。
(三)针对性
刑事辩护实训的目的是提高学员刑事辩护的能力,实现途径主要是通过实训解决学员在刑事辩护实务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包括如何去做、为什么这样做、怎么样才能做得更好等具体问题。辩护实务中的这些问题大部分是经验层面的问题,也有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学原理不扎实的问题,还有部分辩护理念方面的问题。刑事辩护实训内容的设置、实训方式的选择都是围绕着解决这些问题而展开的,这就决定了刑事辩护实训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比如,实践中案件往往有可能向任何方向发展,辩护律师总是得到的信息很少,而且是包含许多误导、无价值的信息,例如当事人自己也曾说过自己构成犯罪之类的话,等等。但是优秀的辩护律师总是能把握真正有用的信息,从一开始就能准确地预测未来,有针对性地进行辩护。有时候,他们不会说太多的理由,但他们的“感觉”总是惊人的正确。辩护律师对此需要明确指出定罪的标准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构成而不应是当事人的自我承认,当事人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不清楚自己是否真的犯罪了。
此外,刑事辩护实训要求学员进行团队合作,共同发现问题、讨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实训团队式的学习与演练,将刑事辩护实务的个性化经验、观点、理念和禁忌等转化为刑事辩护的实务技能。通过对年轻律师进行培训和传承,从而提高整个刑事辩护行业的技能水准,才能更好地维护控辩审三方的平衡,才能提高维护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业务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