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三
刑事辩护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运用
我曾经为杨大民律师编的《田文昌谈律师》撰写过推荐语,现在他又邀请我为《田文昌谈刑辩》撰写序文。
田文昌是中国刑辩律师界的领军人物,被媒体誉为“中国刑事辩护第一人”,他也是我的老朋友。田文昌老师曾在中国政法大学讲授刑法,而我是研究、讲授刑事诉讼法的。换言之,他研究实体法,我研究程序法。
刑事辩护在刑事诉讼中对控辩审三方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刑事辩护既是实体法的运用又是程序法的运用,这种法律运用本身就是一门重要的学问,应该叫“刑事辩护学”。1995年,田文昌老师辞去中国政法大学教职,创建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那时他就已经开始了“刑事辩护学”的研究和实践。这是《田文昌谈刑辩》这本书给我留下的第一个印象。
我讲授刑事诉讼法和证据法,并参与过全国各地从中央到地方不同机构组织的各种各样的学术研讨会和疑难案件专家论证会,我深刻地感受到我国刑事辩护业务在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过程中仍有发展空间,在具体案件的辩护和代理过程中,步履维艰。究其原因,可能很多且很复杂,但以下四个原因却具有普遍性。
从传统观念上,刑事辩护的法治观念和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对律师职业的定位和价值存在误解,甚至是曲解。
从制度设计上,控辩审三方的地位和作用尚不对等或不平等,从而导致辩方的权利得不到充分保护。
从司法实践上,整个刑事诉讼过程重实体、轻程序,缺乏程序意识,更重要的是,当案件出现程序违法时缺乏救济性制度保障和措施保障。
从辩护专业上,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化水平尚待提高,尤其是辩护原理的学习和辩护技能的提升。
中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发展曲折,从纠问式到抗辩式再到合意协商式,从庭审形式化走向庭审实质化,日益完善。刑事辩护事业也伴随着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发展而陆续发展完善。
《田文昌谈刑辩》一书呈现出这个发展过程,让我看到了一位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刑辩大律师以“个案推动立法”的理念和“没有律师就没有法治”的信念,通过个案的辩护,去思考、总结和探索刑事辩护的原理、原则、理念、规律和方法。本书既有田文昌律师亲历的大案要案,又有他以律师的视角和法学家的功底深度思考之后归纳总结形成的文章。文章中提出的观点和建议对刑事辩护事业的发展具有开拓性和前瞻性。尤其对中国刑事辩护的一些基础理论问题,有很多原创性的思考和总结,它的价值和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个案代理的胜负,对中国刑事辩护事业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田文昌谈刑辩》一书也展现了田文昌大律师的言与行。他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整整二十七年,也是他刑事辩护事业最辉煌、最有成就的二十七年。他现已年逾七十,还马不停蹄地在一线办案,带领着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在祖国各地的法庭上出庭辩护,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奔走呼号。他也曾被误解、被非议,甚至被诋毁谩骂。但他总是以理性、平和、宽容的态度去面对。他把刑事辩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系统的总结,出版了许多关于刑事辩护的书籍;他鼓励刑辩律师要做学者型的律师,做专家型的律师。
我认为田文昌律师对中国律师事业和刑事辩护事业的影响是理性的、深远的,是具有引领作用的。
我感到很庆幸,在今天,在这个伟大的时代,在我国刑事辩护事业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中,我们遇到了田文昌律师,他辩护了很多案件,思考了很多问题,撰写了很多文章,提出了很多非常有见地有创新的观点。无论是现在或将来,这些都会对中国的刑事辩护事业产生积极的影响。
祝贺《田文昌谈刑辩》出版,同时也希望有更多的人关注刑事辩护和刑事辩护律师。
樊崇义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