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转向
- 王涛
- 682字
- 2025-04-03 19:09:26
第一章 公平正义的诞生背景以及这一理论的现代性质
1971年罗尔斯《正义论》一书的出版,在英语系国家沉寂已久的政治哲学界算得上是一个大事件。《正义论》出版以后,迅速在西方国家掀起了一股热潮,引发学者甚至公众的热切关注,这股热潮还在不断地扩散。此书最著名的批评者罗伯特·诺齐克承认,《正义论》之后的政治哲学家都必须在罗尔斯理论的范围内工作,不然就要说个理由。英国政治哲学家布莱恩·巴里还调侃过,《正义论》的出版催生了一个“罗尔斯产业”,“养活了”一大批靠阐释或批评罗尔斯为生的学者。《正义论》提出的理论被称为公平正义,这一理论之所以能够在短期内产生这样大的反响,与其诞生的背景是有关系的。公平正义诞生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当时美国的社会危机此起彼伏,政治局势动荡不安,各种挑战是如此的剧烈,以至于连其社会的道德基础都受到了动摇。对于挽救危机而言,可以说公平正义的诞生恰逢其时。《正义论》的出版,还标志着英美政治哲学在经历了逻辑实证主义的打击并陷入长时间的没落以后终于又迎来了复兴。所有现代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都承认某种意义的平等,即站在威尔·金里卡所谓的“平等主义的高原”上,《正义论》也不例外。作为一种现代谱系中的自由主义正义理论,公平正义坚持个人自主和某种政治中立,以社会基本结构为首要主题,延续并进一步发展了发轫于19世纪中后期的西方新自由主义(New Liberalism)政治思想。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属于现代社会正义观念。与以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希腊传统正义观相比,现代社会正义观念重视制度的美德甚于个人的美德,它强调的是如何在正义制度中培育好公民,而把如何做一个好人的问题留给公民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