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学史视野中生态伦理精神的出场:从阶级叙事到生态叙事

非人类和人类的关系,是生态伦理精神建构的核心问题。从人际伦理向种际伦理扩展的过程中,非人类成为伦理关怀对象是其理论体系建构的核心内涵。因而,在考察新时期文学生态伦理精神建构的过程中,分析不同文本对人类与非人类关系的叙事策略与立场成为重要的参照指标。

在生态伦理出现之前的文学作品中,对人类与非人类关系的叙述,一直沿用人际伦理的原则。“人类是唯一的道德物种。现代伦理学几乎都是人际伦理学”“到目前为止,所有伦理的一个巨大缺陷,就是它们认为只须处理人与人的关系。然后,伦理学所要解决的问题却是人对世界,对他所遇到的所有生命的态度问题”“只涉及人对人关系的伦理学是不完全的”,从而“也不可能具有充分的伦理功能”[法]阿尔贝特·史怀泽: 《敬畏生命》,陶泽环译,第8—9页。

非人类叙事因主体性缺失而处于匿名状态,由此在真正具有生态伦理立场的非人类写作出现之前,一直被不同时期的修辞方式所挪用。

在整个20世纪中国的文化语境中,“科学”以压倒一切的合法性所向披靡。每一个新中国受教育者关于生产力的耳熟能详的经典概念是“生产力是人类改造自然和征服自然的能力”,预期结果中“社会财富的极大丰富”被认为是“人”的自由解放的基本特征——战胜自然被视作人之为人的必要历程。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人类中心的文学语境中,人类利用书写的权力对人类与“非人类”的关系作了一次又一次的重述:叙述为阶级矛盾、农业文明与现代工业文明的对立,或是生态环保的话题——叙述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只涉及人与人关系的伦理学是不完整的,从而不可能具有充分的伦理功能”。

作为自然科学结论的进化论在100年前得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结论,与自然科学的线性、非伦理性相比,文学的话语更为委婉柔软湿润绵长。不同阶段的文本对人与自然、人类与非人类关系的叙述,以不同的编码方式呈现出新时期生态伦理精神形成过程中的步履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