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构“互联网+影视”模式:大数据+社交网站+电商+多屏(下)

电商平台为电影营销提供强大助力

线上购买电影票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价格低于电影院,而且购买十分方便。比如2014年3月8日,淘宝就推出了一系列活动,其中包括用户通过手机支付宝支付3.8元就能观看影片。那么,低于市场价的那部分是由制片方垫付了吗?当然不是,承担这部分资金的是电商,目的在于推广其移动支付平台。

电商的这一行为无疑也消化了一部分电影票房。淘宝在3月8日来临之前就已经以38元的均价确定了200人的观影场次来支持其移动支付的活动,这就相当于7000万票房。这种营销手段是直接导致电影三八档期出现小高潮的原因之一。

这种方式虽然有效,但商家付出的代价也是巨大的,也需要好的宣传效果来支撑。对于电商而言,成本不是一个小数目,所以这种活动如果经常举行对电商来说将带来不小的资金压力。

为了提高电影票房,打响知名度,电影制片方也会与有实力的电商进行合作推广,比如通过电商平台推出优惠电影票,利用电商的用户群体来拉高票房,对影片进行宣传。这样,制片方原本用于宣传的资金就节省了下来,正好用于补贴电商平台票价优惠掉的那一部分。

>例如《小时代3》制片方便于大众点评网进行合作,在影片上映前三天,通过该平台发放“明星专属红包”。用户可用红包在影片上映当天购买电影票,同时还有机会获得影片明星见面会的门票。除此之外,《小时代3》还与手机微博和淘宝合作推出了30元低价影票,并通过提前预售保证了首周的票房。

腾讯旗下有“微信电影票”功能,上线之后迅速与万达、华谊、嘉禾等十大院线达成合作,2000家合作影院覆盖重点城市和重点影城,观影人次覆盖率高达80%。《变形金刚4》便可通过“微信电影票”功能进行购票,而且片方还与孩之宝公司合作提供变形金刚限量版玩具进行微信抽奖,通过跨界合作的营销模式极大促进了用户的购买欲望。

图:格瓦拉与《京城81号》合作的“1元购票活动”

互联网在线“绑定”电影营销

2014年,电影票在线团购数额为61.7亿,占整个电影市场的20.8%。从这个趋势来看,线上途径将对传统销售模式产生极大冲击。就万达来看,2013年,其影院门店售票总额为31.6亿元,线上“格瓦拉”售票仅在江浙沪就近十亿元。越来越多的观影人群习惯通过线上订票线下取票的方式进行电影票购买。

互联网的强势介入正悄无声息地改变着用户的消费习惯,在我国北方的许多城市,线上售票数量已占据了总数的80%以上。这一现实验证了哈罗德·伊尼斯和马歇尔·麦克卢汉的“媒体技术决定论”,即在社会变革中,技术是首要决定因素。

互联网成为用户接触电影的重要平台——从电影的提前曝光到预告片的宣传,从微博话题的讨论到电商平台的提前预购等等。网络新闻会及时推送有关电影的各种信息,主创人员的最新动态也会接连被推出,电影上映之后用户通过团购、红包等方式在线上订票,随时通过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与其他人交流观影心得。通过互联网,这种与电影互动的行为可谓是随时随地在发生,“上网”这个概念已经逐渐被人遗忘,因为大多数人现在始终保持一个“在线上”的状态。在这种趋势的影响下,互联网进入电影业是不可避免的。

传统电影业的产业链资源较为零碎,投资、制片、宣传以及周边产品的生产和推广销售都是各自独立的,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而互联网介入电影业恰恰把这些零散的资源整合起来,省去不必要的资金浪费,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例如阿里巴巴制作电影时,首先通过众筹平台整合资金,同时对影片进行前期宣传。之后以自己的高质量制片资源做投入进行制片,电影上映时通过淘宝、天猫等平台进行宣传,“一揽子”整合整条产业链的所有利益。

再比如乐视,在推出电影之后同步通过乐视手机、乐视TV等终端进行推广,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渠道多元带来电影业革命

前面我们就提到,互联网巨头对电影行业的插手会引起“垄断”的恐慌。《小时代》出品人安晓芬便曾担忧,小的电影公司可能会被这些来势汹汹的互联网大佬们所吞并,或者是被挤压得无处生存。

其实不止是在电影业,在其他产业领域也存在这样的担忧。规模越大的互联网巨头们,其涉足的领域也就越光,因其实力雄厚,很容易就在不同的领域占据相当大的地盘,从而给实力相对不足的公司带来威胁。它们对产业的中间环节进行占领,比如电影业,传统的电影业销售终端在线下门店,一旦被互联网占领,整个电影业基本上被互联网占去了一大部分。由此可见,这些担忧是有道理的。

但我们应当认识到的是,互联网巨头们在投资电影业时也是有自己判断和欣赏能力的,即使是站在利益角度,他们也会顾及电影的优劣对市场前景的影响。因此就目前来看,互联网对于电影业的推动力是大于阻力的。

传统电影业在电影制作这一环节累积了大量的经验,具有自己的独特优势。而电影制作完成后又意味着必须要经过渠道进行销售,电影业才完成一整条产业链。

现如今,互联网逐步把握起电影销售渠道,利用自身的平台优势和信息资源优势为电影信息的传播和电影业自信的发展提供支持。假若不把握好渠道问题,电影的信息散播便会受阻,缺少吸引力的电影将会直接影响各院线的销售能力。而互联网则认准了这一块潜力巨大的市场,通过各种线上手段挖掘电影销售空间,拓展衍生产品市场,综合利用各项资源,丰富电影业的发展途径,为其注入新鲜的活力与重重商机,并反过来促使电影艺术为了满足观众日益增长的需要而不断进行自我提升,在艺术上实现百花齐放的效果。

互联网带动电影业携手发展的潮流是不可逆的,这意味着传统电影业将迎来一场信息化的变革。从发展前景来看,电影业与其固守传统宣传营销模式,不如借此契机发现新的发展点,利用互联网的信息技术优势将电影业的发展再推进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