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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献
序
入门
第1讲 法经济分析概览
1.1 像法经济学家一样思考
1.2 什么是法经济分析?
1.3 法律人的法经济分析,经济人的法经济学
1.4 核心主张:法教义学必须结合社会科学方法
1.5 法经济分析=经济方法+法律主题
1.6 法经济分析≠量化法实证研究
1.7 如何使用本书
第2讲 何谓法教义学?
2.1 法教义学的范围与特性
2.2 为什么法学需要一套方法?
2.3 传统法律解释方法概要
2.4 法律解释方法的问题
2.5 法律续造
第3讲 法教义学的短板之一: 事前观点
3.1 事前观点与事后观点:定义
3.2 事前观点的进一步界定
3.3 事前观点的关怀范畴
3.4 凭什么向前看?
3.5 一般规范vs.后设规范
3.6 事前观点为主、事后观点为辅
3.7 法官避免事后观点无效率,却不避免事前观点无效率
3.8 事前观点∶事后观点=经济价值∶市场价值
第4讲 法教义学的短板之二: 行为理论
4.1 影响行为的五种力量:法律、市场、社会规范、技术架构、文化
4.2 广义法经济分析的流派:关键就在行为理论
4.3 每个部门法都需要行为理论
4.4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第5讲 效率作为实然与应然标准
5.1 经济分析是实然方法
5.2 法经济分析可以自给自足提出应然论证
第6讲 告别“有学说而无理论”的思维方式
6.1 补偿与赔偿:什么是刚刚好的金额?
6.2 附合:送你一条经济公式,好不好?
6.3 继承客体:哪些身外之物,可以留给子孙?
6.4 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凭什么遗失物所有权人特别受呵护?
6.5 电商平台标错价:保护哪一群消费者?
6.6 重复保险:人身无价?
6.7 不履行合同义务:为何损失范围以能预见为限?
总论
第7讲 法经济分析是什么
7.1 五种实然主张
7.2 三种应然主张
第8讲 法经济分析不是什么
8.1 不是无视权利的效用主义
8.2 不主张只追求效率
8.3 不是只追求可量化的价值
8.4 不是只对研究美国法有用
8.5 不是立法者的专利、司法者的禁地
8.6 不但不伤害,反而促进法治
第9讲 效率: 经济分析的实然标准
9.1 帕累托标准、卡尔多-希克斯标准
9.2 效率标准的两个使用层次
9.3 操作成本收益分析,隐含卡尔多 希克斯效率标准
第10讲 经济分析的应然价值
10.1 效率作为一阶价值
10.2 福利作为二阶价值
10.3 一阶、二阶,何者争议较大?
10.4 为何要区分一阶与二阶?
10.5 为何民商法可以只关注效率?
第11讲 法经济教义学
11.1 文义解释与经济分析
11.2 历史解释与经济分析
11.3 目的解释与经济分析
11.4 体系解释与经济分析
11.5 经济分析作为后设方法
第12讲 经济分析作为立法论方法
12.1 效率作为立法价值
12.2 建立行为理论以选择规制手段
第13讲 成本收益分析PK比例原则:为何社科方法更胜一筹?
13.1 什么是“成比例”:理念与方法
13.2 比例原则合理吗?
13.3 Alexy 学说及其悖谬
13.4 比例原则隐含的认知偏误
13.5 比例原则在公法中的合理定位
13.6 比例原则在民法中没有容身之地
民商法各论
第14讲 效率: 以物权法为例
14.1 配置效益:越大越好
14.2 制度成本:越小越好
14.3 成本收益:综合判断步骤
14.4 两个物权法例子
第15讲 制度成本
15.1 定义
15.2 第三人信息成本是财益法的核心议题
15.3 高交易成本是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民事诉讼法的关键前提,侵权法则不同
15.4 制度成本如何形塑我们熟知的法律世界
第16讲 科斯定理
16.1 零交易成本与单一主人
16.2 外部性与内部化
16.3 科斯定理的使用时机
16.4 一招半式闯天下:科斯定理的应用
第17讲 排他的光谱
17.1 共用:竭泽而渔的缘由
17.2 共决:门可罗雀vs.门庭若市的关键
17.3 悲剧或喜剧?
17.4 半共用:中世纪农民的聪明方案
17.5 举例:如何终结按份共有才有效率
第18讲 财产规则与补偿规则
18.1 Calabresi & Melamed奠基
18.2 百家争鸣
18.3 Ian Ayres集大成
18.4 激进市场:财产权是法定垄断?
18.5 物权法与合同法的根本不同
第19讲 代理人问题
19.1 本人一代理人关系在民商法无处不在
19.2 公司治理情境中的代理人问题
第20讲 经济分析是新私法学的中坚力量
20.1 新私法学的三个核心特征
20.2 旧私法学是什么?
20.3 怎么写作新私法学
20.4 临别赠言:经济分析并非万能,但没有更好的替代方法
方法论附录:社科法学的方法坐标
后记
封底
更新时间:2025-03-28 20:19:37